① 拘役三個月都和什麼人關在一起
拘役三個月,應和判處拘役的同類人員關押在一起,有時也稱獄友或所友。
《看守所條例》(國務院52號令)
第十四條 對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
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別羈押的人犯,應當分別羈押。
(1)拘役三個月怎麼生活擴展閱讀:
司法實踐中拘役的適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當拘役與有期徒刑共處一個法定刑幅度,作為法定最低刑時,凡犯罪情節較輕,不足以判處有期徒刑,且無減輕情節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為最輕刑罰直接適用。也可對於罪該處以有期徒刑,但具有從寬處罰情節的罪犯,作為從輕處罰的刑種予以適用。
2、當拘役與有期徒刑、管制同處於一個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該種罪法定最低刑時,拘役可直接適用於犯罪情節較輕,不足以判處有期徒刑,但判處管制又嫌輕,可以直接適用拘役。如果本應適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從重處罰或從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為從重或從輕量刑結果適用。
3、當有期徒刑作為法定最低刑時,如果犯罪分子本應判處有期徒刑的最低限(6個月),但因具有減輕處罰情節,需要減輕處罰的,拘役可作為減輕量刑結果適用。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② 醉駕判刑3個月看守所作息流程
醉駕觸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拘役是需要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服刑期間還是很輕松的,基本上沒有活路可做,每天就是休息,還有一些學習和放風時間。
法律分析
醉駕被拘役三個月,一般會直接下到看守所內的短刑期監室。在裡面,一般會從事看守所內的勞務工作,比如打飯打菜,打掃衛生等等一類的工作,相對來說比較自由,可以在規定的區域活動,不必像其它犯罪嫌疑人一樣在監室內不能出來。不必到監獄服刑。一般情況下處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都是在看守所內服刑。看守所屬於國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在押人員伙食由國家負責,其生活條件並不優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費購買。如需給在押人員賬戶存錢,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前往看守所內勤處辦理。看守所對待在押人員一律平等,嚴厲打擊牢頭獄霸行為。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時,會扣押其隨身物品、外衣、鞋子,該人只著內衣及號服進入監舍。該人物品會有看守所開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單,在該人出所時持清單,領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員如攜帶危險品未被發覺的,違反看守所監規,會被加戴械具、嚴格監控。看守所在押人員被判處刑罰的,會由看守所負責變更強制措施,投送監獄、拘留所或戒毒所,會根據在押人員情況做出考量,一般而言就近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③ 拘役三個月期間可以回家嗎
拘役期間,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刑法》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④ 成都酒駕拘役3個月在看守所咋個過
不是酒駕,是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看守所收到法院執行材料後,一般安排在勞動號,打掃衛生等。
⑤ 拘役3個月,可以回家嗎
法律分析:拘役期間,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根據《刑法》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⑥ 因為醉駕被判拘役三個月,時間到了,看守所會不會放人,如果不放,我們又該何去何從
不符合收監條件 ,依法可辦理暫予監外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⑦ 拘役三個月需要帶什麼東西
法律分析:拘役三個月需要帶什麼東西:帶基本的衣物,看守所會保障基本人權。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⑧ 被判拘役三個月,在看守所做什麼
根據刑事案件辦理程序,從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批准逮捕及審查起訴、法院審理判決,一般都要3、4個月,即使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進展比較快,到法院判決,基本上羈押期限就到了,拘役3個月,應該很快就該釋放了,看守所一般有簡單的手工活要做。
⑨ 法院判拘役三個月怎麼辦
如果判決生效了,那就依法執行判決。如果當地沒有拘役所的,一般就在當地的看守所執行。這不是一個可以商量的問題。
1、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2、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⑩ 看守所拘役三個月要不要幹活
看守所拘役三個月需要幹活。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又必須實行關押的犯罪分子。由於拘役是一種較輕的刑罰方法,主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又必須短期剝奪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分子。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種司法處分,而拘役則是一種刑罰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