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看守所里一個月生活費多少夠用
1.1000元在守所通常可以持續兩個月。正常情況下,不建議一次給1000元,因為在那裡都不是隨意花錢的,花錢的地方很少,但還是需要有錢的。建議每月定期儲蓄500元。只要不追求攀比享受,500元計劃用,應該能維持一月的零用。並且現在大多數看守所有公安部統一規定,羈押人員每月日常花費在五百元以內,不允許亂花的。
看守所裡面的消費情況
在看守所,一般都是提供食物和日用品給在押人員購買,價格水平一般都不比外面低,有的甚至高很多。所以,500元不節約使用用不了多久,再看守所消費大賽是個人行為也就幾天的事。現在,守所更加重視獄霸現象,打擊力度不小。被拘留者一般有消費自主權。所以只要不追求攀比,享受,500元計劃使用,應該能維持一月的零用,看在押人員的意志力夠不夠。
2.看守所的使命是什麼
看守所是一個拘留依法被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構。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在余服刑不滿一年,不便送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守所監看守所任務是按照國家法律對在押犯罪嫌疑人進行武裝看守,確保安全;教育犯罪嫌疑人;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確保偵查、起訴、審判順利進行。
事實上,看守所的物價基本上和外面的世界一樣,1000塊錢需要多長時間取決於個人的購買慾望。一般剛到看守所花費會多一些,後期就會花費少一些,正常情況下,一個月500元左右就夠了,付1000元就可以花兩個月。此外,通常,看守所羈押人員每月消費不得超過五百。
3.按照分級處遇制度,監獄將罪犯劃分為不同的級別,並施以不同的待遇的管理方式,一般是從嚴管理、普通管理、從寬管理三個等級,根據等級不同,每月的消費額度是不同的,一般從100元到300元不等,節假日時可放寬到500元,獄內超市的物品價格和社會超市價格一樣,甚至還便宜,因為都是統一招標,現在服刑人員每月都有勞動報酬,這個根據當月改造表現及生產完成情況分配,如果不抽煙的話,只要積極還要這塊收入基本就能滿足正常消費,不需要家裡額外的負擔。
拓展資料:
監獄里不需要交納生活費。在監獄里,基本生活用品都是配發,吃飯能保證吃飯,滿足人身生存的營養要求。其他日用品能用零花錢和勞動報酬購買,所以不需要花錢。但是,在監獄里有一個比較大的消費,就是香煙。按每天一包十元的煙算的話,一個月也得三百元。這是需要服刑人員自己支出的。如果要抽好一點的煙,花費就更多了。另外,監獄的伙食只能保證吃飽,有足夠營養。但口味之類的就不用想了,很多人吃不慣,因此會自己購買方便麵、牛奶、餅干之類的副食品,火腿腸之類的熟食品來來補充,此外,有的還需要在監內吃小炒,這都是需要自己花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監獄法》
第八條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⑵ 坐牢一個月生活費多少
一、坐牢一個月生活費多少
1、看守所的生活費一個人一個月大概800足夠。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准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准。
2、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拘留所對被拘留人親友傳送或者郵寄的財物應當進行檢查、登記。生活必需品轉交被拘留人,現金由拘留所統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
二、坐牢影響三代是指哪三代人
坐牢一般會影響三代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會直接影響參軍。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對第三代報考政法機關公務員有直接影響。
⑶ 看守所一個月生活費多少
看守所里一般會提供食品和日用品給在押人員購買,其物價水平一般比外界高。所以,500元在看守所如果不節省的話也就是幾天的事。
看守所里的嫌疑人都會有一個賬戶,家屬可以往裡面存錢,但存錢有限額,每個月存錢不能超過500-600元左右,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消費每月也不能超過500-600元。
看守所定期會向外面采購物品,生活用品和零食都有,基本上能滿足日常需求,就是物價偏高。嫌疑人有的會在律師會見時要求律師帶話給家人送一些日用品和書籍等進監所,由於每個看守所的規定不同,有的能送進去,有的不能,有的允許家屬存東西,但是有數量限制,或者需要管教批准。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五十條規定,罪犯的生活標准按實物量計算,由國家規定。
第五十一條規定,罪犯的被服由監獄統一配發。
第五十二條規定,對少數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習慣,應當予以照顧。
第五十四條規定,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列入監獄所在地區的衛生、防疫計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相關信息可以觀看紀錄片《探秘台北看守所》、《監獄看守所》、《大漠高牆》
⑷ 拘留十五天要交多少生活費
1、拘留15天不需要交生活費,由政府政府經費承擔。拘留所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為被拘留人提供飲食,並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飲食習慣。
2、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查的人依法暫時扣押,拘留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⑸ 拘留所伙食費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被關押在拘留所期間,不必交納伙食費。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
第八條 拘留所所需經費列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根據國家的規定,拘留所的伙食費每天7元,但根據地方經濟可以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拘留所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為被拘留人提供飲食,並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飲食習慣。
⑹ 看守所生活費標准
法律分析:看守所的生活費一個人一個月大概800足夠。
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准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准。
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帳戶,由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⑺ 看守所的生活費一般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看守所里除了留所服刑犯的生活是由財政負擔外,其他人員的生活都是自理。一般而言,一個月最多可以送500進去,不算生活費,生活費是根據看守所自己的標准而定的,一般來說都是專款專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第四十八條 經看守所領導批准,罪犯可以用指定的固定電話與其親友、監護人通話;外國籍罪犯還可以與其所屬國駐華使(領)館通話。通話費用由罪犯本人承擔。
第五十一條 罪犯可以與其親友或者監護人通信。看守所應當對罪犯的來往信件進行檢查,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看守所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⑻ 拘留所為什麼要交500生活費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期間不需要交生活費。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
第四十三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拘留所對被拘留人親友傳送或者郵寄的財物應當進行檢查、登記。生活必需品轉交被拘留人,現金由拘留所統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
第四十四條 拘留所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為被拘留人提供飲食,並尊重其民族飲食習慣。
四十五條 拘留所應當保證被拘留人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拘室外活動時間。
可以交,也可以不交。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決定。按照規定,被羈押人員無須自行支付個人的伙食等費用,但在實踐中如親屬提供費用,被羈押者能在看守的內購買其他較高標準的伙食。《看守所經費開支范圍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五條看守所經費的開支范圍是:人犯給養費、公務費、裝備購置費、裝備消耗費、修繕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人犯給養費包括:
(一)伙食費:包括糧食、蔬菜、食油、肉、蛋、魚、豆製品和調味品等。
(二)衣被費:用於給流竄犯、經濟困難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購置衣褲、被褥、床單、鞋、襪等所需費用。
(三)醫療費:人犯看病、住院的醫療費、葯費、體檢費,以及看守所醫務室購置的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醫療器械等費用。
(四)公雜費:人犯用手紙、衛生巾、消毒水、理發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掃帚、拖布等日常生活衛生用品費,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費及炊事員臨時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