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計算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標準是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年限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② 一天生活費怎麼算多少錢一個人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9
③ 交通事故後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規定: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一個最基本的前提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比如未成年人、六十周歲以上的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④ 大學生怎樣分配生活費
大學生分配生活費,理論上可以分成4部分,4321,分配比。
即40%用來生活,一部分用來做生活費,伙食費,具體比例自己參考,實際有出入,也有可能佔50%飲食,這要根據實際情況看。
30%用來投資,投資自己,成長自己,像購買資料,學習資料,書籍,課程等,還有報名參加培訓等,這部分是用來投資自己的。
20%用來儲蓄,理財,預防以後想要進行大量用錢的時候沒錢。
10%額外的費用,萬一上面的不夠了,就用這個。這個本來是用作保險的,只是大學的時候都買了保險,不適用大學生。這個劃分為旅遊,請客,交通,沒有預算的錢。
其實,總得來說,就是把錢花在這幾個部分:日常消費,投資自己,儲蓄理財。
合理分配一下,日常的生活費,投資自己的費用,儲蓄的錢,資金投資一小部分,可以嘗試一下,不要太多了,10%頂多,其他的,如果有人情交往,額外的旅遊之類的,都是從這里扣,額外,不在預算之內的錢。
⑤ 如何通過物價計算出一個月的生活費
通過物價算出一個月的生活費。首先你每個月的水電煤氣電話費開銷是多少?每天的伙食費是多少,房租是多少,加起來不就知道了嗎?
⑥ 生活費怎麼算
根據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確定。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成年近親屬,即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並且無退休金的,應納入被扶養人的計算范圍。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確定。此種情況主要適用於年滿18周歲,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喪失勞動能力有無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喪失勞動能力既包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也包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起初勞動能力的鑒定申請,在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向賠償義務人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
⑦ 被撫養人生活費怎麼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一般會按照年齡來計算。分別是:1、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那麼通常會按照受訴人民法院,上一年的人均生活費進行計算,計算時間一般會計算到18歲;2、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的成年人,那麼生活費通常會計算到二十年。60歲以上的,每滿一年,就會少計算一年的生活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⑧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如何計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8)如何計算生活費擴展閱讀:
具體計算公式標准如下: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⑨ 起訴離婚,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演算法律依據:
《人損解釋》第十七條對如何認定和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進行了規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如何計算生活費擴展閱讀:
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侵權行為而致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遭受的財產損失。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