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沙部分地區停水長達11小時,你覺得停水對你的生活影響有多大
長沙部分地區停水長達11小時,你覺得停水對你的生活影響有多大?
一、長沙長沙部分地區為什麼停水長達11小時?水是生命的源泉,我們普通人的生活都是離不開水的,但是長沙卻有時一個小時的時間里出現了停水情況,很多的居民家裡都停了水,這次停水主要的原因是供水管線要進行改造。有很多的地方需要進行停水,所以這次停水的地方還比較多,並且停水時間也稍微能夠長一點,預計停水時間是11個小時,但是有些地方由於工作量稍微能夠大一點,還可能會延遲供水的時間,這對於當地的居民來說肯定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好在提前有給所有的居民都通知了,大家都做了一定的准備工作,因此影響也會減少一點。
❷ 法律規定停水不能超過多久
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城市供水條例中只有籠統性的規定,即"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沒有規定斷水多少時間後應進行什麼樣的處罰,規定「因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_
法律分析
關於城市供水最長可以停水多長時間:國家無明文規定、也無法明文規定,因為: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供水設備損壞需要搶修時,誰也不能確定多長時間內可以修好,各地的地級市政府一般制定了《城市供水管理規定》,
(1)城市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
(2)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確需臨時停止供水的,除緊急搶修外,應及時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並通過新聞媒介或張貼通告等形式,提前24小時發布停水通知;因發生災害或者突發性事件造成停止供水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設法通知有關用水大戶,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補充:既然是自來水改造,屬正常維修,只要事前通知了(各地規定不一樣,一般是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停水、同時說明停水多長時間的就不違反規定,如果由於維修進度原因不能按時完成,再次提前24小時通知新的停水時間就可以了。具體規定,還是要看所在地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二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❸ 小區停水最遲不能超過多久
小區停水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供水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向用戶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時間。停止供水超過24小時的,供水單位應當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停止供水超過24小時未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託的組織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自來水事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
1、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2、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
3、無正當理由拒絕檢查者;
4、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5、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6、有違反規定,經通知改正,延不辦理者。
【法律依據】
《城市供水條例》
第二十二條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因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第三十三條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或者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一)供水水質、水壓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義務的;
(三)未按照規定檢修供水設施或者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後未及時搶修的。
❹ 不能超過多少小時停水-停水超過24小時去哪投訴
對於小區經常停水的居民來說,的確體驗感很差,總是停水,一停水24小時,生活起居很不方便。那麼,停水超過24小時去哪投訴?先找物業,物業解決不了就找自來水公司詢問原因和解決辦法。❺ 不能超過多少小時停水
對於小區經常停水的居民來說,的確體驗感很差,總是停水,一停水24小時,生活起居很不方便。那麼,停水超過24小時去哪投訴?先找物業,物業解決不了就找自來水公司詢問原因和解決辦法。
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社區停止供水的期限。
根據《城市供水條例》:
第二十二條城市自來水供應企業和自建對外供水設施的企業,應當保持供水不間斷。 因工程建設、設備檢修等需要停水的,應當經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
發生災害或者突發事件不能提前通報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及時上報,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1、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管理部門為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如當地房管局; 如果你想向物業公司投訴,最好去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
2、如果投訴無效,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一般可以勝訴。
3、物業公司無權為您停水停電; 只有當用戶違法時,電力部門才能斷電。
供水單位供水,您按時繳納水費。你們之間的關系實際上是一種契約關系。如因擅自供水造成損失,可打電話投訴。
1、首先在小區找物業公司,詢問物業是否在維修或是否有相關業務正在進行中。
2、如果物業公司無法接聽,聯系自來水公司,看看自來水公司在小區或周邊有沒有業務工作,詢問大概完成工作的時間,以便為下一步做打算步。
3、如自來水公司仍不能給予明確答復或長期無法解決問題,可撥打市長熱線或市政熱線,說明相關情況,提出自己更合理的要求。
4、12319為城建服務熱線,是建設部、信息產業部確定的全國建築行業公益服務專用電話,涵蓋公交、供水、燃氣等各個方面、供暖和建築市場。
❻ 小區停水最遲不能超過多久
根據《城市供水條例》:
第二十二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
因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自來水事業因下列情形之一,
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
一、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二、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之檢查者。
四、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五、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六、有違反第四十七條之情事,經通知改正,延不辦理者。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❼ 停水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停水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
《條例》規定,供水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向用戶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時間。停止供水超過24小時的,供水單位應當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違反上述規定,停止供水超過24小時未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託的組織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停水注意事項
停水後把家裡熱水器的進水閥門關了,以防出現水外流的情況,水外流會影響熱水器壽命的。停水後要節約用水,洗菜、洗衣服等生活用水不要倒掉,可以留下來沖廁所。
停水了沒水可用可以去超市裡買桶裝的水來用。一般在停水之前,物業會有通知,看到通知後要及時儲水,這樣就不用擔心沒水可用了。停水後出門之前要擰緊水龍頭,以防突然來水沒人在家,造成水的浪費。
❽ 居民停水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截止2020年,是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小區停止供水的時限。
根據《城市供水條例》:
第二十二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
因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8)小區停水多久居民生活不方便擴展閱讀:
自來水事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
一、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二、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之檢查者。
四、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五、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六、有違反第四十七條之情事,經通知改正,延不辦理者。
❾ 小區停水最遲不能超過多久
小區停水最遲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供水單位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向用戶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時間。停止供水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供水單位應當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停止供水超過二十四小時未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託的組織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小區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1、小區業主供水供電合同的相對人是供水公司和供電公司。用水用電人即小區業主有義務繳交水費電費,而供水供電人即供水供電公司有義務依約供水供電。果業主不履行繳交水費電費的義務,則供水、供電公司當然享有停水停電的權利;
2、如果供水、供電公司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麼在業主拖欠水電費時,物業公司則可以以供電供水部門的名義對業主停水停電。如果供電供水部門沒有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物業公司作為供水供電合同外第三人,當然無權對業主停水停電。如果物業公司據此停水停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受損業主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侵權責任;
3、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處於不同的法律關系中。停水停電的權利是供水、供電公司的一項重要合同履行抗辯權,物業公司不是供水供電合同的主體,自然不享有供水供電權。在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在業主欠繳物業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可以以停水停電為懲罰手段,屬於涉他條款,依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這種條款應徵得權利人的同意,否則,為無效條款,業主反而可以追究物業管理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物業公司擅自停水停電給供水、供電公司造成損失,供水供電公司也可以向物業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