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和生活的關系
1、法指導生活:法律是國家設立的人們生活的行為准則,指導人們如何處理生活中的法律關系.
2、法保護生活:法是最有權威的國家意志,調整社會、單位、家庭、個人等復雜關系.凡是按照法律去生活的人,會得到法律的保護。法是保護人們生活的最有威力的手段。凡是得到法律保護的人,也就是得到了國家的保護、政府的保護、替察的保護、軍隊的保護.這是一種國家強制保護,是最有效的保護。
3、法調整生活:依法生活,會獲得美滿的生活。法調整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鄰里關系、繼承關系等社會關系。按照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符合全體人民的願望,體現全體人民的意志,是一種協調、和睦、穩定,有利於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的關系。
4、保護守法,制裁違法:違法要承擔責任,受到制裁;守法會受到保護.法是不許違背的。要依法生活,不違背法律,就要懂得法律。
(1)如何處理生活中琴與法的關系擴展閱讀:
法與生活有密切關系。法是一種規范,一種規則。知道規則的人,才會生活。知道法律,就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允許做的事,做了會有什麼後果;
知道法律,就知道允許做的事怎麼做,如怎麼繼承、怎樣結婚、怎麼離婚、怎樣買賣、怎樣租賃、怎樣贈予等等。按照法律做事,就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按法律辦事,就得不到法律保護,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B. 情與法的關系!(詳細點)
古人說:「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情」指情感,即人們對客觀事物所引起的肯定與否定的心理反應。人在社會交往中,因情感而形成情分和面子,而這種情分和面子又往往左右著人們的行為。檢察官作為人,即食人間煙火又有七情六慾,避免不了人際交往和結交朋友;檢察官作為執法者,為了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又必須做到嚴格執法,不循私情。因此說,檢察官在人際交往中,不僅僅存在「法」與「情」的統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著「法」與「情」相匹悖的一面。如何擺正「法」與「情」的關系,在人情與國法發生矛盾的時候,做到不以情代法,秉公執法,是檢察官必須具備的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如何正確處理好情與法,是檢驗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標準的一個體現。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滲透在人們的心靈深處,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種類繁多,上下級情、手足情、戰友情、同事情等等,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執法者沖昏頭腦,把情放在了「法」的上邊。我們隊伍中的絕大多數人都能遵守檢察紀律,秉公執法,不循私情,用實際行動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檢察人員的情懷寬廣而博大,同樣也有豐富的情感。但這種情感的體現應當符合法律所賦予我們的職責和要求。我國的國情,集中體現了國家的意志,法律代表的是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檢察人員秉公辦案是體現和表達了人民群眾的深切情感,也是維護國家根本利益的集中體現。檢察人員的情感,表現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敬業愛崗,熱愛社會主義事業,憎恨一切反動勢力和邪惡的不良行為。密山市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魏艷玲,她之所以能夠在平凡的檢察事業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就是因為她心中裝著國家的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在辦案過程中,她頂住了人情、私情、金錢及五光十色糖衣炮彈的誘惑,公正執法,秉公辦案,她從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過一次私利,曾先後拒禮拒賄數萬元,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愛戴。但不可否認,也有少數意志不堅強的人礙於私情,礙於情面,辦人情案和關系案。有的人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把「情」放在了「法」的上邊,辜負了人民的信任及黨和國家的重託。
在守法、執法中,擺好情與法的位置,嚴格執法,不徇私情,是檢察人員應遵循的基本准則。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還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公民的法制意識也有待於加強,社會上的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對執法機關有著很深的滲透力。「說情風」就是其中一種。在辦案過程中,執法人員會常常遇到方方面面的朋友為犯罪嫌疑人說情,要求高抬貴手,這就要求執法人員要過好人情關,排除「情」干擾,做到秉公執法。
公正執法,秉公執法,不是說檢察幹警沒有人情,不講人情。由於我們是人民檢察機關,我們的權利是國家和人民給予的,是代表國家在行使權力,這種權力,是保護人民、打擊懲罰犯罪、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法制尊嚴為己任的。在執法中,我們做到的無私無畏,秉公執法,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臉皮,不怕打擊報復,這些都體現了檢察幹警們在職業活動中所具有的「真情」,這些真情給予了國家和人民,給予了我們的責任和胸前的檢徽。
正確處理好情與法的關系,關鍵是要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去依法行使檢察權。在依法行使檢察權的時候,唯一的標准和尺度是法律。我們在辦案過程中,通常會遇到重重阻力和困難,有上級的壓力,親朋好友的壓力,但要敢於頂住權勢及情感上的壓力,依法正確履行好檢察權,這才無愧於黨和人民的信任和重託。同時,我們還要在法律規定的許可權范圍內活動,不專權,不越權,不棄權,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既不能濫用權力,耍特權,也不能放棄應行使的權力。
能否做到廉潔奉公,還取決於檢察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好情與法的關系,不摻雜個人的私慾,不追求個人的私利,清廉地,正直地,忠實地執行法律。如果把追求個人利益作為執法目的,那就會與社會主義法制要求相悖,就會出現以錢、情賣法的現象。如果在執法中夾雜了私慾、私利,法律的公正性便難以體現,更談不上為人民謀取利益了。
人們的行為都是有一定目的,這種目的都會摻雜著情與法的利益。檢察人員執法同樣是有目的,這種目的,就是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任何一名檢察人員都是人民的忠實衛士,也是人民的公僕,在工作中,不應該有任何私利,有了明確的目的,才能"不貪於財,不苟於利",就會一身正氣,鐵面無私,執法公正。我們檢察戰線上涌現出了張會傑、常貴文、魏艷玲等模範典型人物,他們用無私的忠誠鑄起一座豐碑,永遠的屹立在人民群眾的心裡。
作為一名檢察幹警要做到正確處理好情與法的關系,還要做到在執法中堅持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不以案謀私,重要的是要養成儉朴的習慣,吃苦耐勞的精神。生活上的儉朴、不追求奢侈、享受,平時要注重學習,要養成艱苦奮斗的好思想,好作風,思想上築起堅固的長城,就不會見錢動心,見情忘了原則,就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間,辦案中就會不畏艱苦,就不會因一己私利而枉法。
C. 一個人辦鋼琴班在家教學生,因琴聲擾民而被鄰居告到法院。請從道德法律方面談談這件事
家是每個人休息的地方,外面工作勞累了,回家想安安靜靜的休息,看書,或看電視。但樓上或樓下的古箏聲,亦或鋼琴聲不停地在耳邊咚咚,嗡地嗡地,哪怕再低頻,半個小時連繼不停地鑽進耳朵,是絕對打擾鄰居休息,學習的。自己的家不去擾民任何時間想怎麼休息就怎麼休息。但那些練琴者琴聲傳到鄰居家,讓鄰居被動聽著半個小時以上,還口口聲聲說50分貝不到,我在上午9點才練或下午3至4點練的,不是休息時間,沒擾民。鄰居的休息時間是定死的嗎。每個人自己的家隨時隨地想怎麼休息就怎麼休息。練琴者琴聲擾民還找各種理由非常的自私,甚至有些古箏亦或鋼琴老師借口自己練琴,實際卻為了賺錢帶學生到家練。練琴者實際把鄰居家也變成了她的琴房。琴聲在鄰居家回盪半個小時,自私的練琴者會1個小時以上。哪怕再低也絕對擾民。居民區真的不能練琴。如練琴,除非不被鄰居投訴,如投訴必須停練,去琴房練。練琴者和鄰居吵架的有很多很多……有錢的選擇上訴,沒錢的多次投訴也不能阻撓練琴者琴聲侵犯自己生活空間,自己的家被琴聲擾的不能安靜,忍無可忍用另外方法還擊…… 這樣的事件很多很多,真的希望國家管一管,不要讓那些練琴者口口聲聲:50分貝不到,沒擾民。上午10點開練的沒擾民…… 鄰居們被動聽著她的琴聲要連續半個小時,甚至1個多小時。低頻地鑽進耳的聲波是絕對影響鄰居休息,學習,影響鄰居健康的!禁止居民區練琴,如練琴被投訴必須停練,去琴房練。
D. 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你知道我們生活中常常涉及哪些法律嗎至少寫五條
第一,撫養和贍養,如果你沒有成年要被撫養,如果成年了要贍養老人
第二,合同,人總要買東西,這構成買賣合同關系
第三,侵權,你走在路上可能被車撞或者被樓上扔到的東西砸到
第四,親屬關系,因為親屬關系形成的法律關系有婚姻繼承等,就算你不離婚,你是未成年人,如果父母離婚,對子女有很大影呼。
第五,人身權,別人可能用你的肖像謀利,你可能在網上罵人被告……
E. 法與情的沖突如何處理
其實我們中國上的法律對法與情的沖突是沒有明顯的界定的,那麼我們就需要依靠自己的性格來確定,如果我們更傾向於嚴肅的話,那麼就以法為主,把琴靠後,如果我們性格比較溫的話。可能就會以晴為主以法好貨
F. 簡述法律與生活的關系
法律分析:法指導生活,法律是國家設立的人們生活的行為准則,指導人們如何處理生活中的法律關系。法保護生活,法是最有權威的國家意志,調整社會、單位、家庭、個人等復雜關系.凡是按照法律去生活的人,會得到法律的保護。法是保護人們生活的最有威力的手段。凡是得到法律保護的人,也就是得到了國家的的保護、政府的保護、軍隊的保護.這是一種國家強制保護,是最有效的保護。法調整生活,依法生活,會獲得美滿的生活。法調整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鄰里關系、繼承關系等社會關系。按照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符合全體人民的願望,體現全體人民的意志,是一種協調、和睦、穩定,有利於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G. 作為現代社會的公民,我們應如何認識和處理與法律的關系
施雪華說,中國一直以來致力於構建現代國家和現代社會,但一直未實現。
休謨說,現存的東西不一定是合理的。
現代國家的八大特徵。民族國家-以一個民族為主體。西方15世紀開始出現,區別於部落國家而言。主權國家-對內最高,對外獨立。理性國家-公共理性佔主導地位的國家,理性是人的一種邏輯。有限國家-公共權力有邊界和限制。效能國家-現代社會的一個核心價值就是效率。民主國家-公民有權參與政治過程,並實質影響國家政策。三方委員會-政府、公民、獨立學者。四方委員會-政府、資本家、勞動者、獨立學者。法治國家-法治和人治有兩點區別,一是法治是人的意志的事先呈現,二是人的意志的通則性表現。科層國家-相當於官僚制。
現代社會的五大特徵。多元社會-利益多元化,組織多元化,分層。世俗社會-以現代行業和職業為基礎的自由流動社會。自由社會-把自由作為第一價值。在兩種情況下可以對自由作限制,戰爭和緊急狀態,限制也是有兩個條件:最短時間,事後作出國家補償或賠償。契約社會-市民社會,公民社會,經濟社會領域和非政治領域,社會組織體系。社會組織獨立於政黨政府,其內部外部按照自由平等契約關系構建,合法的組織。團體社會。
現代國家和現代社會的關系:憲政是一種紐帶。構建中國現代國家和現代社會的途徑:政治合法化,政治世俗化,政治制度化,政治民主化。社會要以組織化和規制化來構建。
房地產已經被政治化和道德化。別人是奶粉里摻三聚氰胺,三鹿是三聚氰胺里摻奶粉。經營理念是企業家才能的核心要素。掙富人的錢容易,因為貨幣邊際效用遞減。富人的錢不叫錢,富人稱錢為王八蛋。在中國,農民是不能致富的,不管Z書記對你說了什麼。農民是很慘的,經濟學講得很清楚,只是十七大沒講清楚。哪裡有富人,就在哪裡做買賣。做企業是「養豬」還是「養孩子」?最大的公平來自效率。次貸危機給我們的最大教訓是:房子不能賣給窮人。
H. 古代人對琴的重視高於我們,琴對他們來說有什麼意義
竹林七賢
四、總結中華文化自古重視禮樂文明,之所如此,不僅是禮樂文明蘊孕了中華民族千年的文化,更是因為禮樂是其主體精神命脈。琴文化更是其中重之之重,不僅推動了文人的思想解放,更深深地鉻印在文人靈魂深處。古琴是我國優秀的文化遺產,具今已有四千多年的歷史,與棋、書、畫共同構成了文人內在的素質。自琴誕生之際,由禮儀之器到風流之器,琴己與文人緊密相聯,並成為了我國的文化內容,現如今我們更應當發揚古琴文化。
I. 法律與生活的關系是什麼
法律分析:法律是國家設立的人們生活的行為准則,指導人們如何處理生活中的法律關系。依法生活,會獲得美滿的生活。法調整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鄰里關系、繼承關系等社會關系。按照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符合全體人民的願望,體現全體人民的意志,是一種協調、和睦、穩定,有利於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二條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鄉村,是指城市建成區以外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徵和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綜合體,包括鄉鎮和村莊等。
J. 如何正確處理情與法的關系
情是道德,法是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