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分類有哪些
城市等級劃分(以城區人口劃分)
超大城市:1000萬人口以上
巨大城市:500-1000萬人口
特大城市:300-500萬人口
大城市:100-300萬人口
中等城市:50-100萬人口
小城市:20-50萬人口
微型城市:5-20萬人口
(1)城市生活分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城市類型增加:城市類型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城市標准細分: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劃分為兩檔,細分小城市主要為滿足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細分大城市主要是實施人口分類管理的需要。
提高上下限: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中等城市的上下限
城市是社會分工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城」是指四周圍於高牆,扼守交通要沖,具有防守性質的軍事要點。奴隸社會的城市主要是行政、軍事、宗教、手工業的中心。封建社會的城市不僅是商品市場和貿易的中心,而且開始發展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
㈡ 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防治污染,節約資源,改善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第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衛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
商務、生態環境、物業、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第五條市環衛部門、區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應當利用宣傳欄、宣傳單、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普及活動。
本市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應當開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公益宣傳。第六條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具體按照下列標准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棄的紙張、塑料、金屬、紡織物、玻璃等未污染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棄的電池、燈管、溫度計、血壓計、膠片、相紙和廢棄的葯品、油漆、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等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
(三)廚余垃圾,是指廢棄的剩菜、剩飯、蛋殼、瓜果皮核、茶渣、骨頭等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易腐性廢棄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廚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第七條市環衛部門應當會同市生態環境和商務部門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及分類名錄,明確分類標識和投放規則等內容,並向社會公布。
區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並制定和公布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定時定點投放工作方案。第八條居民住宅區、辦公區域、生產經營場所和公共場所應當根據生活垃圾種類、產生量的實際需要,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設置,具體設置標准由市環衛部門制定。第九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標識和顏色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要求。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置的不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規定的標識和顏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應當結合更新分批改造、更換。第十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傢具、家電等大件可回收物,應當預約回收單位上門收集。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給符合法定條件的有害垃圾處理企業。
(三)廚余垃圾濾出水分後投放至廚余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第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
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物業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部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責任區,本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二)機場、車站、碼頭、停車場、公交車始末站點、集貿市場、展銷場館、文化、體育、娛樂、游覽等公眾聚集場所,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三)居民住宅區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負責。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不明確的,由環衛部門確定並予以書面告知。第十二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並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齊全、完好、整潔;
(二)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進行宣傳、指導,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予以勸告、制止;
(三)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行為;
(四)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運送到垃圾轉運站或者按照規定交由符合法定條件的單位收集;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管理職責。
㈢ 廈門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為哪四種分類
廈門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有四種,分別是: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
1、可回收物:
它是指廢棄的紙張、塑料、金屬、紡織物、電器電子產品、玻璃等可資源化利用的物質。
2、廚余垃圾:
它是指廢棄的剩菜、剩飯、蛋殼、瓜果皮核、茶渣等等,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易腐性垃圾。
3、有害垃圾:
它是指廢棄的充電電池、扣式電池、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等)、溫度計、血壓計、葯品、殺蟲劑等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
4、其它垃圾:
它是指除了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㈣ 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湖北省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可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農村生活垃圾可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因地制宜確定投放點位置、投放時間及投放規范等。
法律依據:《湖北省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第四條 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可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農村生活垃圾可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因地制宜確定投放點位置、投放時間及投放規范等。
㈤ 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有哪些
第一批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石家莊、邯鄲、太原、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銅陵、福州、廈門、南昌、宜春、鄭州、濟南、泰安、青島、武漢、宜昌、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成都、廣元、德陽、貴陽、昆明、拉薩、日喀則、西安等。
生活垃圾分類四大類: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
1、可回收垃圾
就是再生資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經污染、適宜回收循環利用的廢物。主要包括:紙類(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紙製品等)、金屬(鐵、銅、鋁等製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製品)、棉麻布類、除塑料袋外的塑料製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膠及橡膠製品、牛奶盒等利樂包裝、飲料瓶(可樂罐、塑料飲料瓶、啤酒瓶等)等。投放注意:1、輕投輕放;清潔乾燥,避免污染;2、廢紙盡量平整;3、立體包裝物請清空內容物,清潔後壓扁投放;4、有尖銳邊角的,應包裹後投放。
2、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必須單獨收集、運輸、存貯,由環保部門認可的專業機構進行特殊安全處理。主要包括:電池(蓄電池、鈕扣電池等)、廢舊電子產品、廢舊燈管燈泡、過期葯品、過期日用化妝品、染發劑、殺蟲劑容器、除草劑容器、廢棄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列印機墨盒、硒鼓等。投放注意:1、電池、廢舊電子產品投放時請注意輕放;2、油漆桶、殺蟲劑等如有殘留請密閉後投放;3、廢舊燈管燈泡等易破損請連帶包裝或包裹後輕放;4、廢葯品等連帶包裝一並投放
3、餐廚垃圾(濕垃圾)
顧名思義,主要為食堂剩菜、剩飯及烹飪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肉類魚蝦廢棄部分、蛋殼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飯與西餐糕點等食物殘余、菜梗菜葉、動物骨骼內臟、茶葉渣、水果殘余、果殼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殘枝落葉、廢棄食用油等。其主要來源為家庭廚房、餐廳、飯店、食堂、市場及其他與食品加工有關的行業。投放注意:1、純流質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應直接倒進下水口;2、有包裝物的濕垃圾應將包裝物去除後分類投放,包裝物請投放到對應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3、投放濕垃圾時,鼓勵將包裝物(如塑料袋)去除。
4、其他垃圾(干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現環衛體系主要收集和處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紙杯、照片、復寫紙、壓敏紙、收據用紙、明信片、相冊、衛生紙、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與其他受污染的塑料製品、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破舊陶瓷品、婦女衛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貝殼、煙頭、灰土等。投放注意:1、盡量瀝干水分;2、難以辨識類別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容器內。
㈥ 生活方式的基本分類
基本分類
對生活方式可從多種角度作類型學分析。
①按主體的層面不同可劃分為社會、群體和個人三大類型的生活方式。社會生活方式是該社會全體成員生活模式的總體特徵。人類歷史上出現的不同社會生活方式類型有原始社會生活方式、奴隸社會生活方式、封建社會生活方式、資本主義社會生活方式和社會主義社會生活方式等。群體生活方式包括各階級、各階層、各民族、各職業集團,以至家庭生活方式等龐大體系。
個人生活方式從心理特徵、價值取向、交往關系以及個人與社會的關系等角度可分為:內向型生活方式和外向型生活方式;奮發型生活方式和頹廢型生活方式;自立型生活方式和依附型生活方式;進步的生活方式和守舊的生活方式等等。某一社會、群體、個人生活方式是該社會中生活方式的一般、特殊和個別的表現形態。
②按生活方式的不同領域,可劃分為勞動生活方式、消費生活方式、閑暇生活方式、交往生活方式、政治生活方式、宗教生活方式等。
③按不同的社區,可分為城市生活方式和農村生活方式兩大類。在當今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城市人口占很大比重,城市生活方式是絕大多數居民人口的生活方式;發展中國家的農業人口占很大比重,農村生活方式仍占優勢。伴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城市和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將在發展中國家得到相應的發展。
④按時代特徵,可分為現代社會生活方式、傳統社會生活方式。
⑤按主要經濟形式,可分為自然經濟生活方式、商品經濟生活方式。
(6)城市生活分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在人類歷史的每個時代,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都規定該社會生活方式的本質特徵。在生產方式的統一結構中,生產力發展水平對生活方式不但具有最終的決定性的影響,而且往往對某一生活方式的特定形式發生直接影響。
當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生產力的迅猛發展,成為推動人類生活方式變革的巨大力量。而一定社會的生產關系以及由此而決定的社會制度,則規定著該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生活方式的社會類型。當代世界上存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社會制度,與此相適應,也存在著兩種類型的社會生活方式。社會主義生活方式價值目標的提出,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
不同的地理環境、文化傳統、政治法律、思想意識、社會心理等多種因素也從不同方面影響著生活方式的具體特徵。如居住在不同氣候、山川、地貌等地理環境中的居民,其生活方式就具有不同的風格、習性和特點;一個民族在長期發展中所形成的獨特的文化背景,又使其生活方式呈現出豐富多彩的民族特色。
對某一社會中不同的群體和個人來說,影響生活方式形成的因素有宏觀社會環境,也有直接生活於其中的微觀社會環境。人們的具體勞動條件、經濟收入、消費水平、家庭結構、人際關系、教育程度、閑暇時間佔有量、住宅和社會服務等條件的差別,使同一社會中不同的階級、階層、職業群體以及個人的生活方式形成明顯的差異性。
㈦ 生活垃圾分類,可以分為哪幾種
國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
一級分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其他垃圾、可燃垃圾
二級分類:織物、瓶罐、廚余垃圾、電池、紙類、塑料、金屬、玻璃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為四大類: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廢紙主要包括報紙、期刊、圖書、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紙盒等,值得注意的是紙巾和廁所紙由於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種塑料袋、塑料包裝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礦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種玻璃瓶、碎玻璃片、鏡子、燈泡、暖瓶等。
金屬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頭盒、牙膏皮等。
布料主要包括廢棄衣服、桌布、洗臉巾、書包、鞋等。
廚余垃圾: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等食品類廢物。
有害垃圾: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葯品等,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處理。
其他垃圾: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等難以回收的廢棄
我是學環保的 應該這個算很詳細了 不行可以在 固體廢棄物控制工程 這本書上查到 希望答案對您有用
㈧ 生活垃圾分類,可以分為哪幾種
垃圾種類
可回收
主要包括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
廢紙:主要包括報紙、期刊、圖書、各種包裝紙等。但是,要注意紙巾和廁所紙由於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
塑料:各種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裝、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礦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種玻璃瓶、碎玻璃片、鏡子、暖瓶等。
金屬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頭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廢棄衣服、桌布、洗臉巾、書包、鞋等。
這些垃圾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利用,可以減少污染,節省資源。如每回收1噸廢紙可造好紙850公斤,節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產減少污染74%;每回收1噸塑料飲料瓶可獲得0.7噸二級原料;每回收1噸廢鋼鐵可煉好鋼0.9噸,比用礦石冶煉節約成本47%,減少空氣污染75%,減少97%的水污染和固體廢物。
不可回收
廚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食品類廢物。
經生物技術就地處理堆肥,每噸可生產0.6~0.7噸有機肥料。
其它垃圾
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及果殼、塵土。採取衛生填埋可有效減少對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氣的污染。
事實上,大棒骨因為「難腐蝕」被列入「其它垃圾」。玉米核、堅果殼、果核、雞骨等則是餐廚垃圾。
衛生紙
廁紙、衛生紙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紙張」,類似的還有陶器、煙盒等。
餐廚垃圾裝袋
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遠比餐廚垃圾更難腐蝕。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確做法應該是將餐廚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進「可回收垃圾」桶。
果殼
在垃圾分類中,「果殼瓜皮」的標識就是花生殼,的確屬於廚余垃圾。家裡用剩的廢棄食用油,也歸類在「廚房垃圾」。
塵土
在垃圾分類中,塵土屬於「其它垃圾」,但殘枝落葉屬於「廚房垃圾」,包括家裡開敗的鮮花等。
有毒有害垃圾
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毒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電池、熒光燈管、燈泡、水銀溫度計、油漆桶、部分家電、過期葯品、過期化妝品等。這些垃圾一般使用單獨回收或填埋處理。
(8)城市生活分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產生原因
每個人每天都會扔出許多垃圾,在一些垃圾管理較好的地區,大部分垃圾會得到衛生填埋、焚燒、堆肥等無害化處理,而更多地方的垃圾則常常被簡易堆放或填埋,導致臭氣蔓延,並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體。
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費用是非常高的,根據處理方式的不同,處理一噸垃圾的費用約為一百元至幾百元不等。人們大量地消耗資源,大規模生產,大量地消費,又大量地生產著垃圾。後果將不堪設想。
從國內外各城市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法來看,大致都是根據垃圾的成分構成、產生量,結合本地垃圾的資源利用和處理方式來進行分類。如德國一般分為紙、玻璃、金屬和塑料等;澳大利亞一般分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
日本一般分為塑料瓶類,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資源垃圾,大型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等等。
分類原則
分而用之
分類的目的就是為了將廢棄物分流處理,利用現有生產製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質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處置暫時無法利用的無用垃圾。
因地制宜
各地、各區、各社(區)、各小區地理、經濟發展水平、企業回收利用廢棄物的能力、居民來源、生活習慣、經濟與心理承擔能力等各不相同。
自覺自治
社區和居民,包括企事業單位,逐步養成「減量、循環、自覺、自治」的行為規范,創新垃圾分類處理模式,成為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和利用的主力軍。
減排補貼 超排懲罰
制定單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標准,低於這一排放量標準的給予補貼;超過這一排放量標準的則予以懲罰。減排越多補貼越多,超排越多懲罰越重,以此提高單位和居民實行源頭減量和排放控制的積極性。
捆綁服務 注重績效
在居民還沒有自願和自覺行動而居(村)委和政府的資源又不足時,推動分類排放需要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企業介入。但是,僅僅承接分類排放難以獲利,企業不可能介入,而推行捆綁服務就能要解決這個問題。將推動分類排放服務與垃圾收運、干濕垃圾處理業務捆綁,可促進垃圾分類資本化,保障企業合理盈利。
垃圾分類回收說難不難,分而用之實為關鍵,因地制宜提供方便,自覺自治行為規范。
㈨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過程是什麼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過程是按成分、屬性、可處理的性質或可利用的價值及對環境的潛在影響特徵,進行分類並收集城市生活垃圾的方式。
垃圾分類,一般是指按一定規定或標准將垃圾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搬運,從而轉變成公共資源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分類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力爭物盡其用,減少垃圾處理量和處理設備,降低處理成本,減少土地資源的消耗,具有社會、經濟、生態等幾方面的效益。
垃圾在分類儲存階段屬於公眾的私有品,垃圾經公眾分類投放後成為公眾所在小區或社區的區域性准公共資源,垃圾分類搬運到垃圾集中點或轉運站後成為沒有排除性的公共資源。
從國內外各城市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法來看,大多都是根據垃圾的成分、產生量,結合本地垃圾的資源利用和處理方式等來進行分類的。
㈩ 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和市政府確定的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區域內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源頭減量、因地制宜的原則。第四條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具體按照以下標准分類:
(一)有害垃圾,是指廢棄的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血壓計、溫度計,葯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二)易腐垃圾,是指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及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可資源化利用的物質;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城市生活垃圾。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領導,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政策措施,建立機構、人員和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協調處理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目標。
街道辦事處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具體組織實施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第六條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具體工作。第七條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准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對可回收物的回收進行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理等進行監督管理。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知識納入本市學校環境教育內容,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培養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醫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醫療衛生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交通運輸、旅遊、新聞出版廣電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督促相關單位在其服務和管理的范圍內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和實施工作。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第八條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街道辦事處和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和實施工作。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動員、督促小區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第九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第二章分類設施的設置第十條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會同市級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編制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規劃及設施設置規范,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十一條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規劃及設施設置規范,組織建設、設置或者改造轄區內的垃圾轉運站、垃圾房、有害垃圾暫存點、垃圾分揀中心和垃圾收集容器等場所、設施設備。
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機場、火車站、客運站、集貿市場、公園、住宅區等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設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等設施設備。第十二條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應當定期進行維護、清潔,並保持其外觀與功能完好、擺放整齊、干凈衛生,周圍無散落垃圾、污水。第三章分類投放第十三條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給有資質的有害垃圾處理企業;
(二)易腐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三)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