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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一年後對以後生活有什麼不利

發布時間:2022-11-17 05:45:37

『壹』 坐過牢的話影響大不大

首先要明確,坐過牢相當於有刑事犯罪記錄,刑事犯罪記錄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首先是職業限制,其次是其他無形限制。
首先談一下職業限制,比如律師執業,根據《律師執業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從事律師職業: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第二條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從事律師職業,雖有過失犯罪例外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都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即使過失犯罪,也難以從事律師執業。
另外《注冊會計師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
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
年的;
(四)受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
滿五年的;
(五)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注冊的情形的。
受到刑事處罰執行期滿未滿五年不得從事注冊會計師注冊資格,如果取得資格也先注銷,刑滿五年以後重新實習兩年,這基本上斷了一個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前程。
不光如此,不少大型單位在招聘的時候也會審查刑事犯罪記錄,甚至買房子女入學也會對有刑事犯罪記錄明裡暗裡設定限制條件,如果子女要入伍考軍校,父母的犯罪記錄對他們的政治審查都有一定影響。
盡管這些限制並不都是公平合理,但確實對坐過牢的人影響甚深,所以,我們還是遵紀守法,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貳』 坐牢會影響下一代嗎

坐牢會影響下一代。
對於坐牢出來後的影響如下:
1、刑事前科會被錄入檔案,直接導致難以就業。
2、很多工作要求無犯罪記錄,有前科的人將永遠沒有資格從事。
3、發現新的案件,有刑事記錄的人是首先被懷疑對象,有前科的人將面臨無數調查,自由受到極大妨害。
4、家人,子女也會因為刑事記錄受到諸多限制。
5、如果構成新的犯罪,會從重處罰。
刑事責任的嚴厲性不僅體現在刑罰對犯罪人自由、財產乃至生命的限制和剝奪,還體現在附隨於刑罰而存在的前科效應。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刑事前科會對犯罪人產生多方面的法律後果,從而對前科公民復歸社會後的日常生活帶來持續性的不利影響。
前科的資格限制效應是刑事責任嚴厲程度的重要表現,也是前科公民復歸社會後對其生活影響最大的因素。現行的非刑事法律中對前科進行的資格限制是多方面的,根據限制資格的不同可以將這些法律規范進行類型化考察。在公共事業單位從業的限制,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擔任公證員;因受刑事處罰,在特定時間內不得擔任注冊會計師或者執業醫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擔任教師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叄』 坐過牢的人對以後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影響主要是造成坐牢者比較自閉,不願與人交往,對某些事較為敏感,易受到傷害。其實主要是要看當事者心態素質,流言蜚語是難免的,世俗之人歧視也是難免的,只要自己心緒放寬一些,看著明天,別去糾纏於昨天,慢慢的會融入社會。

『肆』 坐牢出來以後有什麼影響

對於坐牢出來後有什麼影響的規定如下:


1、刑事前科會被錄入檔案,直接導致難以就業。

2、很多工作要求無犯罪記錄,有前科的人將永遠沒有資格從事。

3、發現新的案件,有刑事記錄的人是首先被懷疑對象,有前科的人將面臨無數調查,自由受到極大妨害。

4、家人,子女也會因為刑事記錄受到諸多限制。

5、如果構成新的犯罪,會從重處罰。

(4)坐牢一年後對以後生活有什麼不利擴展閱讀:

父輩們有過刑事處罰記錄的,子女不能應聘一些如政法類的政審要求程度高的職業。如不能參軍。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2. 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伍』 坐牢的人對後代有什麼影響

在我國,被判刑了之後,都會留有案底且終身無法消除,這種案底對於當事人之後平時的正常生活沒有影響,但是對於當事人子女是有影響的,如果被判刑坐牢人員的子女,需要當兵、考公務員等等,在入職前都會有政審環節,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就可能對子女有影響,導致子女無法通過政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陸』 判刑一年緩刑一年結束後影響下一代嗎

有影響,緩刑是一種刑罰,會留有犯罪記錄,會對政審有影響,會直接導致政審不合格。如果被緩刑的犯罪分子的子女,需要考公務員,在入職前都會有政審環節,如果有過違法犯罪記錄,就可能對子女有影響,導致子女無法通過政審。
法律分析
緩刑,又稱刑罰的暫緩執行,即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是一種刑罰,會留有犯罪記錄,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對於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所以,對於子女考國家公務人員的工作時,或者考研究生考試等國家類的考試時。政審時可能需要查詢父母的犯罪記錄。不過對於普通單位或個人來說,不能查詢犯罪記錄。違法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都會有所影響。
對於緩刑的條件來講,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
(1)對象條件
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實質條件
如果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表現及其人身危險性,宣告緩刑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禁止條件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4)應當條件
犯罪人具有上述條件,可以宣告緩刑。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懷孕的婦女以及老年人(七十五周歲以上)的犯罪分子,根據矜老恤幼的原則,應當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柒』 坐牢一年的人對後代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政審如果親戚有犯罪記錄會有影響的。政審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4、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捌』 坐牢對後代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影響後代政審,在我國,被判刑之後,都會留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這種案底對於當事人的平時正常生活沒有影響,但是對於當事人的子女還是有影響的。如果被判刑人員的子女,需要當兵、考公務員等等,在入職前都會有政審環節,如果父母有過違法犯罪記錄,就可能對子女有影響,導致子女無法通過政審。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玖』 坐牢一年對人的一生有影響嗎

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
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拾』 坐牢的人出來會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對自己:就業等方面會有一定的影響。對家人:有的崗位要求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家人判過刑也會有影響;在當兵、入黨、出國留學、考公務員等一定要如實報告,不能有所隱瞞,否則要是給查出來就問題大了。1、判刑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全國聯網。2、判刑過後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經歷證明,很難通過政審。3、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刑事責任的嚴厲性不僅體現在刑罰對犯罪人自由、財產乃至生命的限制和剝奪,還體現在附隨於刑罰而存在的前科效應。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刑事前科會對犯罪人產生多方面的法律後果,從而對前科公民復歸社會後的日常生活帶來持續性的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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