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政治局多長時間召開民主生活會
一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是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和領導機構,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中央政治局一年會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一般指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作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重要環節,是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發展起來的。
B. 民主生活會多久一次
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黨員領導幹部還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要求黨員經常重溫黨章,學習六個堅持的要求,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支部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信況。黨支部書記應有意識地引導黨員敢於解剖自己、敢於開展批評與白我批評,創造一種既嚴肅認真又輕松活躍的和諧氛圍。黨員聽取別人的意見,要做到聞過則喜,別人批評對了,要虛心接受並及時改正。別人批評錯了,可以說明情況,但不能拒絕別人批評,更不能採取報復的態度。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 第七條 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開的,應當報上級黨組織同意。民主生活會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八條 領導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或者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經紀律檢查、巡視和審計發現重要問題,以及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等情況的,應當專門召開民主生活會,及時剖析整改。
民主生活會上有哪些程序
民主生活會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1、通報上一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本次民主生活會徵求意見情況;2、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作對照檢查;3、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4、主要負責人總結會議情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C. 民主生活會一年召開幾次
法律分析:1.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
2.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法律依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
第六條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七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開。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必須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D.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根據《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將民主生活會改為每年召開一次
為便於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民主生活會的作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決定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
時間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間。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認真做好准備,集中安排時間,以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根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七條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4)召開民主生活會多久召開一次擴展閱讀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中規定:
第三條 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好民主生活會
要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民主生活會的思想性和原則性。堅決克服和糾正那種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缺點,或者就事論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群眾提出的意見,正確的要誠懇接受並切實改正;不符合事實或不完全符合事實的,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說明。
E. 民主生活會多久一次
法律分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黨員領導幹部還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 第二條: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F. 民主生活會每幾年召開一次
黨員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上半年召開一次,下半年召開一次。
G. 民主生活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中央印發的《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規定》要求,「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7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1月底召開。」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都應根據這個要求按期召開。首先是要嚴格堅持一年召開兩次的制度;其次是要做到定期召開。每次生活會召開的最後時限問題,從各地執行情況看,多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開,但也有一些地方和單位不能按期召開。這有思想方面的問題,也確有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屬於前者應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自覺性。如解因工作等方面原因安排不過來,適當推遲一點也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一級黨組織的要求。
H. 民主生活會一年幾次
法律分析:一般一年兩次,每半年召開一次。但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時間調整。
法律依據:國務院下發的《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七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開。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必須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會議日期和議題,須提前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