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低保該向哪個部門申請
辦理低保是民政部門負責。
一、城鎮低保辦理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
②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③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④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⑤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
⑥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⑦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2、村(居)委會受理受理低保申請,通過入戶調查、召開評審小組會,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核實;採取適當形式,在轄區內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徵求群眾意見;提出具體意見後,將材料上報鎮(街道、園、區)民政所。
3、鎮(街道、園、區)民政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核查。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符合條件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鎮(街道、園、區)領導在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上簽署意見後上報民政局。
4、民政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根據《山東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規范》入戶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和主要領導簽字後,由低保科負責蓋章,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委託鎮(街道、園、區)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② 低保去哪裡辦理呢
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需要材料如下:一、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製)。二、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三、收人證明: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
③ 辦理低保屬於哪個部門
當地民政局 。
④ 低保屬於民政局哪個部門管
低保屬於民政局的低保科管。
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 》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⑤ 申請低保去哪個部門
申請低保去民政部門。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
2、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3、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4、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
6、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7、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
在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對第一類保障對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如其原來享受的生活救濟標准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則按原救濟標准發放,對其他保障對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優撫對象等人員,其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申請低保救助,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為方便群眾申請,受理窗口一般都設置在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受理的地點、聯系電話等可向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⑥ 到哪個部門申請低保
城市居民向社區提出申請,由民政部門審批。農村居民向鄉鎮政府提出申請,有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城鄉居民如何申請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辦理步驟:
1、凡符合保障人員條件的居民,本人寫出申請到所管轄的居委會申報; 2、居委會根據申請情況到申請人家進行實際調查,是否符合保障條件; 3、居委會把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明報送辦事處民政科核實;
4、對符合條件的保障人員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填寫,報區民政局審批;
5、審批後對保障人員建檔、建卡管理,方能領取低保金。
二、農村居民申請低保:
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1、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接到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將核查意見及相關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在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2、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
4、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保障對象要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對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情況進行一次核查,並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變動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7日。
⑦ 申請農村低保去哪裡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自己根據自己的生活基本情況寫一份申請書,遞交本村村委會即可等待逐級審查和批復。
⑧ 低保在哪個部門辦理
辦理低保是民政部門負責。申請低保待遇的手續:
1、戶主申請:持有當地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下列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
(2)民政部門、勞動部門、殘聯頒發的傷殘證、指定醫院出具的勞動能力狀況證明;
(3)用工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性收入證明;
(4)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營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產資料數、質量情況證明;
(5)學生證、入學通知及學生就讀學校的有關證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口不在一地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鄉鎮政府出具的有關證明;
(7)其它證明材料(下崗證、退休證、就業狀況證明、養老保險證明、醫療保險證明、失業保險證明、有關裁決判決材料等)。
2、村(居)委會受理受理低保申請,通過入戶調查、召開評審小組會,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核實;採取適當形式,在轄區內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徵求群眾意見;提出具體意見後,將材料上報鎮(街道、園、區)民政所。
3、鎮(街道、園、區)民政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核查。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符合條件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鎮(街道、園、區)領導在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上簽署意見後上報民政局。
4、民政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和主要領導簽字後,由低保科負責蓋章,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委託鎮(街道、園、區)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四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第六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
第十三條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⑨ 想申請一份城鎮低保去哪裡申請
首先你是很貧窮,身體又不好,或者喪失勞動力的人,你可以去村委申請,如果在城市你就去社區,交上申請表以後等上面批准。
⑩ 在哪裡申請低保
申請低保的程序如下: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