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不還房貸不給生活費
老公不還房貸不給生活費
老公不還房貸不給生活費,實際上我們大家都應該關注更多的法律知識,因為法律對於我們的生活以及未來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關於法律的知識有很多,比如關於房貸的,那麼老公不還房貸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第一、申請延期還貸。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間,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歸還貸款,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經貸款行批准後,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擔保人在延期還款協議上簽字。
第二、轉讓或出售房屋。
不給生活費涉及情況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比如,離婚後一方不付小孩的生活費怎麼辦?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製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夫妻共同還貸男方不還怎麼處理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當事人都有償還的義務,夫妻共同還貸男方不還可以訴訟解決。
民事訴訟程序起訴是怎樣的
一、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法院對於各類案件的管轄范圍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甲欠乙的錢,要看甲是住什麼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則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如果是房產繼承糾紛,則在房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原被告都是一個縣的,不存在管轄爭議,直接到所在縣法院起訴即可。
二、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或是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必須與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甲就屬於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原告。而如果是甲的父親向法院起訴那就不可以了,因為張某並沒有借其父親的錢。如果甲有事確實不能親自到法院起訴,可以委託父親或其他親屬到法院起訴,但必須有書面委託書。
三、有明確的被告。
是誰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就應當以誰為被告。在甲案件中,被告應當是張某本人。而不應該將被告列為張某的家人。當然,如果有證據證實張某借錢是用於家庭開支,也可以將張某和其妻子列為共同被告。
四、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打官司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要求,法院才能進行審理判決。在甲案件中,甲的訴訟請求應當是:「判令被告張某歸還借款1000元及延期給付的利息。
五、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復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就甲案件而言,應當提供的材料有:訴狀2份、知道張某借其錢的證人書面證言兩份、甲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對於所有的材料,均應當統一使用a4(210×297mm)規格的紙張。
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一、丈夫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丈夫不給生活費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直接訴訟來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處理,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進行判罰處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協商不成起訴處理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訴個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補充被告身份信息)。
⑵ 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1、老公不給生活費的辦法:女方可以與男方再次就支付生活費等相關事項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可以請求支付相應的扶養費。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1、大家咨詢的丈夫不給生活費是否犯法,肯定要分情況來看,如果老婆因為大手大腳花錢,關鍵自己有能力到外面工作,但就是跟老公要生活費的情況下,那老公不給就不屬於犯法行為,建議老婆自己應該出去工作,讓經濟更加獨立一些,也不會影響夫妻倆人之間感情。
2、當然如果女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殘疾無法勞動的情況下,那麼作為丈夫來說肯定要支付女人生活費用,如果不支付這種情況就屬於犯法行為,因為夫妻兩人之間需要相互扶持。
3、當自己有重大疾病,然後老公又不給你支付生活費用的情況下,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然後要求對方給予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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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丈夫不給生活費,妻子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作為丈夫和父親,無論是以夫妻關系或其他什麼原因為借口而故意不給需要扶養的妻子、子女生活費都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妻子和子女完全有權直接向其本人或通過其工作單位、街道居委會或鄉、村民委員會向其提出要求給付生活費。如還不能解決問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要生活費的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⑷ 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呢
夫妻之間分工合作是常見現象,而且通常是老公主外,老婆主內,這樣一來,老婆的生活費就要從老公那裡獲得,一般來說選擇這種生活方式都是經過夫妻一起商量同意的,但是,往往有些男人非常小氣,或者是有外心,如果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呢?
相互溝通交流。
先問清楚老公為什麼不給生活費,把雙方的職責和義務各自表達清楚,讓對方正視自己對家庭的重要性,重新尊重自己,不能因為自己沒有經濟來源就覺得矮人一等,逆來順受。
修復雙方感情。
如果因為感情變淡導致老公不願給生活費,盡管缺乏責任心,但是老婆不能只因為這個原因而做出破罐破摔的決定,可以重現交往最初的美好記憶,讓老公重新回心轉意。
反省自身原因。
老公不肯給生活費,老婆也要反省一下是否有自身的不對之處,比如沒有盡到主內的義務,比如過度奢侈或者陷入了直銷傳銷之類的陷阱,如果有這些情況,老婆就應該改正。
記錄開支明細。
老婆的消費最好不要不清不楚,要學會記賬,如果覺得用傳統紙筆記錄比較麻煩,也可以下載關於理財的手機APP,使用它的記賬功能,以便在老公提出質疑時可以有憑有據。
給予適度反擊。
如果老公不提供生活費又沒有正當理由,老婆可以不洗衣服不做飯,不做清潔不帶小孩,暫時離開家,住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家裡,讓老公實實在在感受沒有老婆主內的煩惱。
獨立自給自足。
最好的辦法還是打破男主外女主內的約定,自己找一份適合的工作,一開始不要挑剔工資高低,在崗位上勤懇踏實求取前途,既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也保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運用法律維權。
對於老婆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情況,可以先通過婦聯跟老公協調解決,在婦聯無力解決的情況下再咨詢律師,將自己的具體情況講述明白,獲取建議,必要時可以訴訟維權。
⑸ 婚後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婚後老公不給生活費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相互溝通交流,詢問丈夫不給生活費的緣由。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表達清楚,讓對方正視自己對家庭的重要性,並且尊重自己;
2、妻子可以通過婦聯跟老公協調解決,在婦聯無力解決的情況下,妻子可以和向司法機關直接提起訴訟。對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於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1、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勞動收入,如工資、獎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勞動報酬等;
2、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受贈或受遺贈所得財產;
3、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⑹ 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不給生活費,辦法很多種
一、先跟老公要,可以明確一點需要多少錢,並且這些都要干什麼,然後問老公有沒有,如果沒有倆人商量哪些項目省掉,並且明確告知什麼時候需要用到。
二、找自己婆婆去要錢,這個方法有點狠,搞得好以後你老公肯定會按時給你,搞不好你們全家都會吵架,所以這個方法需要技巧,給婆婆先說我借你多少錢,先借幾百塊錢,然後再去借,借到你婆婆問你,為什麼來借錢,你就明確一五一十來說了,這時候看婆婆怎麼辦了,然後你就等著你老公,如果你婆婆把你老公搞定了,那麼你回家就等行了,如果沒搞定你倆晚上會吵架。
三、開家庭會議,告訴你老公,你要上班,不想再跟你老公要錢,至於孩子你倆商量下誰看吧,如果老公不認真談,明天你就把孩子放你婆婆那裡吧,然後自己工作。
總結一點,讓你老公明確知道,家庭需要分工的,有人看孩子,有人賺錢的,至於說的什麼起訴,我覺得這樣搞下來,得不償失的。
⑺ 老公不願意給生活費怎麼辦呢
老公不願意給生活費,你們兩個要多溝通,進行交流,如果他還不給,就可以去法院起訴。
⑻ 老公不肯給生活費怎麼辦
一、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1、如果老公不給你生活費,建議大家好好交流溝通,看一下老公具體因為什麼原因不給你生活費,將之間的誤會講清楚並且解決掉就可以,當然在婚姻生活當中一定要尊重對方。
2、如果老公不給你生活費,那說明老公他沒有責任心,當然不要太過於失望,而是應該做相應改變,比如讓老公回心轉意,回到當初戀愛時候的美好狀態,只要老公心情好了,而且兩人之間有感情的情況下,自然就願意給你生活費。
3、當然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方法還有很多,比如要自我反省,有些老婆比較強勢,而且老喜歡購買奢侈品,對於老公而言壓力會非常大,自然不願意給你生活費,還有在家庭當中開支明細也要做好記錄,這樣能夠有憑有據。
二、丈夫不給生活費犯法嗎?
1、丈夫不給生活費是否犯法,要分情況來看,如果老婆因為大手大腳花錢,關鍵自己有能力到外面工作,但就是跟老公要生活費的情況下,那老公不給就不屬於犯法行為,建議老婆自己應該出去工作,讓經濟更加獨立一些,也不會影響夫妻倆人之間感情。
2、當然如果女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殘疾無法勞動的情況下,那麼作為丈夫來說肯定要支付女人生活費用,如果不支付這種情況就屬於犯法行為,因為夫妻兩人之間需要相互扶持。
3、當自己有重大疾病,然後老公又不給你支付生活費用的情況下,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然後要求對方給予撫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