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十級傷殘是否可以要求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
十級傷殘可以要求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
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後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
要綜合判斷十級傷殘是否妨害影響受害人勞動就業、影響收入,以及受害人是否有依靠受害人勞動收入作為唯一來源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
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時機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了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
如果十級傷殘對受害人的日常工作產生影響,造成職業妨害影響其勞動就業,而受害人尚有需要撫養的對象,則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應予支持。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十級傷殘如何支付被撫養人生活擴展閱讀:
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是評價受害人收入減少的標准和參數,要以死亡或者傷殘等級評定或者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作為依據。勞動能力的喪失或者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導致的是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的減少。根據傷殘等級評定1-10級確定相應的賠償數。
1-10級反映的是勞動能力喪失程度依次減弱,便是一種抽象損失標准。出現這種情況是要確定賠償義務人賠償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造成的損失,但不是絕對地、機械地套用公式進行乘除。
舉例說,受害人的傷殘等級評定為10級,為最輕的一個等級,這並不意味著以次為據確定賠償義務人一律要承擔受害人10%的勞動能力喪失基數,而是綜合考慮受害人雙方因傷殘導致實際收入減少等情況,來確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
被撫養人是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B. 十級殘廢怎麼賠償
十級傷殘的賠償標准為:
第一,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第二,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資。
第四,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第五,傷殘津貼。
第六,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第七,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以上的賠償,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了工傷保險的,直接由工傷保險予以支付。如果用人單位並未為勞動者購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直接賠償勞動者。
十級傷殘賠償金計算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除此之外,還可以申請到的賠償項目如下:
1、賠償醫療費(按照醫療費繳納的票據計算)
2、護理費(按照護理人員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費每天是40元
4、營養費每天40元
5、交通費,按實際花費票據計算賠償。
6、精神撫慰金,十級原則上3-5000元
7、被撫養人生活費,如果有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或者男滿60歲,女滿55歲,依靠傷者撫養的、沒有其它生活來源的人,要給被撫養人生活費。
拓展資料:十級傷殘的評定標準是什麼?
十級傷殘的標准為: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劃分依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C. 十級傷殘撫養費演算法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娀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D. 十級傷殘賠償標准2019
十級傷殘的賠償標准問題:工傷賠償是根據傷殘等級及勞動能力鑒定來進行賠償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十級傷殘的賠償有基本應當賠償的項目,也有因十級而定級的范圍。1.基本賠償的項目標准:一般可以索要醫療費(實報實銷,以單據為准)、誤工費(傷者每日收入X自受傷日到鑒定結論下發之日)、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住院時間X護理人員每日收入)、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x住院天數)、必要的營養費、交通費(根據單據,實報實銷)、後續治療費等。2.十級定級後的賠償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標准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另外因傷致殘了,可以索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當年的年平均工資x被撫養人需要撫養年數,以傷者受傷前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標准計算。被撫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生活費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的,生活費計算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撫養費少計一年,但計算生活費的年限最低不少於十年;被撫養人七十周歲以上的,撫養費只計五年。)。相應的,還有精神損害賠償金(根據傷殘級別,以1000元為起點,最高2萬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E.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有被撫養費嗎
交通事故 十級傷殘 有被 撫養費 嗎?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確實造成 撫養 困難的有撫養費。被 扶養 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 喪失勞動能力 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 醫療費 報銷使用 醫保 可否報銷 交通事故醫療費報銷使用醫保可以報銷,只要是醫保范圍內的用葯。 1、醫保繳納情況可以到當地 社保 網站上查詢,要享受 醫療保險 待遇需要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才可以。 2、醫療保險並不是全部都可以報銷,個人也要負擔一部分並且有最高支付限額。 3、個人負擔部分包括: (1)普通門(急)診費用; (2)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 (3)住院(門診規定病種)部分費用也要自付。 4、最高支付限額是指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 醫療費用 的最高數額。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的4倍左右。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十級 傷殘賠償 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由此可見,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十級傷殘的除了要支付其基本的治療費等還要支付其撫養人的撫養費。所以我們在平日出行中跟更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堅決杜絕酒駕、危險駕駛行為,不搶紅燈。每年我國被交通事故奪去生命的例子不計其數,珍惜自己的生命也是尊重他人。
F.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賠償
傷殘等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共分十級,從一級到十級不等,其中,一級傷殘是最為嚴重的傷殘,十級是最輕一級的傷殘,但不論是何種級別的傷殘,受害人都可主張相關傷殘項目內容。
因傷殘發生的賠償項目根據《侵權責任法》包括有一般傷害案件中普通存在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等,還包括因傷殘發生的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其中,網頁鏈接對於城鎮戶口的受害人而言,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項目適用城鎮相關標准賠償,其他項目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相關規定計算。
結合《解釋》,對十級傷殘的城鎮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有如下內容:
一、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結合受害人年齡計算,用公式表示為:
殘疾賠償金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 × 法定賠償年限,其中,10%為傷殘賠償指數;賠償年限為:受害人60周歲下20年、受害人60至75周歲20-(受害人年齡-60)年、受害人75周歲上5年。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結合被扶養人年齡計算,用公式表示為:
被扶養人生活費 =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 10% × 法定賠償年限 ÷ 法定扶養人數,其中10%為傷殘賠償指數;賠償年限為:未成年人被扶養人(18-被扶養人年齡)年,被扶養人60周歲下20年、60至75周歲20-(受害人年齡-60)年、被扶養人75周歲上5年。
具體賠償金得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准來大概判斷和受害人的戶籍(註:當事人可實現農轉城的賠償標准,根據律師經驗能力。)
G. 十級傷殘的撫養費
交通十級傷殘有幼兒撫養費,也就是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十級傷殘的,根據被害人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可以要求賠償義務人支付相應的幼兒撫養費,即扶養人生活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H. 十級傷殘撫養費計算公式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I. 十級傷殘賠償有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嗎
職工構成十級工傷傷殘的,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准: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的是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准確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根據鑒定發票確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准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其中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不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