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蘇州的最低工資標准如下,每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每個月兩千零二十元。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時的工資標准調整為每小時十八元五角。企業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儉學學生的勞動報酬要按照小時進行計算,不可以低於當地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排除上述的內容後,勞動者每月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該要按照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各個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確保最低工資標准可以嚴格執行。
⑵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2020
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7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
近年來,我市通過實行最低工資標准制度,構築起保障和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底線,有力促進了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我市適用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方案。
(2)蘇州的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有四類收入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此外,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