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業了,身邊只有十萬,怎麼做到不上班還有生活費
理財,買股票,買基金,做生意等都可以,如果都不行,你還是老老實實找個工作先干著吧,起碼生活是有保障的。
放過自己吧!10萬塊還不足以做食利階層,做個食力階層是可以的。別想太多,勤勞的人不會餓死的。如果你要餓死了,想想自己夠不夠勤快吧,不要和把握機會的人比幸運,別人當初當牛做馬的時候,幸運的你可能在隔窗偷笑,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
擺地攤啊。不用上班,時間自由;多掙多花、少掙少花。
這個就要看你個人怎麼做了,如果你勤奮一點。擺地攤之類的可以掙生活費。只為生活費有10萬塊放在支付寶上。也有生活費,人要有長遠的打算。不要只為了掙生活費。現在擺地
攤很流行很火。你可以去試試。
大家好。我就用視頻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
准備個塑料袋,面對西北方向,張開大嘴,在儲存幾大袋,白天想像晚上盡量做好夢,。想啥呢!,醒醒吧
失業了,幾年打工生活只存了幾萬元,怎麼做才能不上班也有生活費!親生經歷告訴你!
十萬元,可以學做小吃啊,反正不會餓著吧!小吃不需要投資很大啊
樓主你的想法是經典的好吃懶做的表現, 社會 大了什麼人都有,其實像你這樣想法的人很多,他們總幻想著不工作還能很好地生活著,只要稍微有點理智的人都知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你家有「礦」,或者有個有錢的爸爸,或者傍上個有錢的富二代,如此等等。
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奉勸你不要活在幻想中,失業了,再找工作即可,僅靠你餘下的十萬元根本無法安度一輩子。你的想法很天真,想不上班就有生活費,試想一下,十萬元在存進銀行定期,一年也就幾千元利息,這幾千元利息足夠你吃喝玩樂嗎?即使你省吃儉用度日子,可萬一有病呢?你沒有更多的錢作為後盾,拿什麼去看病呢?所以了,僅有十萬元想坐享其成,幸福生活是不可能的。
或許有人說拿十萬元來投資,比如炒基金,炒股票,炒黃金等等,算了吧,你又不是專業人士,憑什麼你能一直賺錢?退一萬步說,即使你是專業人士,你敢保證你一定盈利,虧了怎麼辦?是喝西北風還是品嘗東南風?因此,失業了,還是繼續找工作,或者進行創業比較靠譜!
沒工作,可以找工作;沒技術,可以學技術;沒文憑,可以考文憑。這些都是無可厚非之事,努力,才能改變現狀,而坐在那發呆,在網上發帖子咨詢也是無濟於事。關於資金的問題,或者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或者親戚可以資助你一時,但絕不可能一輩子無條件地資助你,樓主,清醒點吧,努力找份工作,你會發現自己生活得更美好,更自在!
總之,樓主想生活得更好,還是去工作或者創業吧,靠人,靠天,靠祖上是行不通的,人活著,柴米油鹽要錢,衣食住行也要錢,沒錢是萬萬不能的,你說是嗎?
⑵ 下崗職工補助政策2021
下崗職工補助政策2021?下面由小編為您解答,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
下崗職工補助政策有: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資料拓展:
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
在我國,對於下崗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的話,會因為身份的不同有不一樣的要求:
1、如果是幹部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5周歲;
2、如果是工人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0周歲;
3、如果是特殊工種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55周歲,女的需要45周歲,但是需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至於存檔人員,一般來說存檔人員就是指將檔案存放在公司及單位的人員。
下崗工人如何計算工齡:
根據國家目前有政策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養老保險不用繳費。
相應此期間也不能計算繳費年限(連續工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滿,如果個人沒有自繳統籌,也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工作單位),那麼這段時間也不能計算工齡。
⑶ 下崗職工現在享受國家低保養老保險交不起該怎麼辦
2017兩會關於下崗職工解讀,全國兩會關於下崗職工熱點提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1月17日6號公告相關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下崗職工是現階段全國最大、最突出的困難群體,比照此項規定,在提前退休政策上,作為特殊困難群,應給予特殊優待,以解決他們不能自立的溫飽狀況。
下面就如何解決大齡下崗職工現實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主要從三個方面解決:一是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二是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三是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提前退休分為「提前准退休」與「正常提前退休」兩個退休段:
▲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
▲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一、有條件的發放基本生活費。
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
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
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二、自行選擇提前退休。
1、關於男性提前退休。
(1)、男性選擇「提前准退休」年齡段退休的,既年齡50歲-54歲之間,退休工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前退休之規定按月納稅,年齡達到55歲後,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退休的,即55歲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3)、男性選擇60歲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費一直發放到正常退休為止。
2、關於女性提前退休。
(1)、女性選擇「提前准退休」年齡段退休的,退休工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前退休之規定按月納稅,年齡達到50周歲,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2)、女性退休50歲,工齡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變。
3、未達到提前退休年齡,患有癌症及其他絕症,或者因致殘失去完全行為能力的,工齡達到15年以上應准許退休。
三、退休時個人勉繳養老金,即養老金由國家和地方財政承擔。
四、「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政策上應特殊優待。
一是下崗職工買斷工齡補償少,10年來給國家和社會承擔了必要的義務;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沒有經過下崗途徑,直接提前退休,並且提前退休補償亦高於下崗職工,因此,對下崗職工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和提前退休,並相應縮短工資納稅義務,也是一種特殊時期的補償和優待。
二是男性60歲退休,是國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齡退休制度的歷史規定,而對於現階段無任何資金來源的下崗職工來說,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也是對過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彌補。
三是發放生活費和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決下崗職工不同實際困難的各個層面。
下崗職工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其中原為國有或集體企業正式職工的女職工,其退休年齡可根據本人自願,選擇50歲或55歲退休。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40、50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具體業務辦理機構為市勞動就業局。
新政策還規定只要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購買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一部分錢,以後按年繳費至退休,繳滿15年,以後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事業之前和再就業後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並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並與再就業後的個人賬戶合並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並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託存檔手續後,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將直接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計發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上一年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合歷次間斷繳費前的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進行平均化處理,取出算術平均值。樣就使計發基礎養老金的基數降低,相對計發的基礎養老金也將減少,因此最好不要間斷繳納養老保險。
關於下崗職工養老保險問題:
1、關於窮困問題:對於賦閑的解除勞動關系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社會救助有關政策規定,家庭人均收益低於每月160元的家庭,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改制企業職工符合低保前提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者村委會申請。對於解除勞動關系職工中的低保人員,憑有關證件可向市社保局申請暫時封存養老保險關系。
2、關於無力交繳養老保險金問題:國度、省有關文件對社保費交繳和封檔停繳等養老保險政策都有明確規定,應按政策規定執行。考慮近年來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增長較快,2009繳費年度,個別工商戶和靈活參加工作人員仍可按不低於去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90%申報繳費基數。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除國度政策規定可以封存養老保險關系外,其它人員仍應接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費。辦理了賦閑證的人員,在原領取賦閑布施金時期未封存養老保險關系的,可申請順延封存時間。但辦理封存手續時,應繳清封存前所欠的社保費、利錢,所欠社保費的滯納金,由社保部分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適當考慮。此後要是國度對改制企業出台了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按照新政策執行。
據了解,一些地方上世紀90年代下崗的職工,現已四五十歲,年齡偏大,就業能力差,多數都找不到固定工作,每月的打工收入只有幾百元錢,而每年的養老保險要交數千元,生活十分困難。這些人都企盼著能早日領取養老金,但他們當中的很多人還不到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處在一種十分窘迫的境地。如果家裡有病人,日子過得更加困頓、艱難。這些人對國家是有過貢獻的,工作了二三十年,用一兩萬元錢就買斷了工齡,實在有欠公允。
建議各地對下崗職工困難家庭進行調查登記,區分情況,適當減免他們的養老保險繳費額。該減的減、該免的免。有的地方已經開始這樣做了,但減免力度不夠,未能有效解決下崗職工困難家庭的實際困難。如果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應一律免交,以體現我們社會的人文關懷。缺額部分由地方財政補齊。地方財政確有困難的,可由中央財政按比例共同負擔。這部分人,人數有限,財政負擔不會很重。1998年至2006年,全國有2400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實現再就業的有2000萬人。況且,我國的財政收入連年大幅增長,應該不會成為問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會得到廣泛擁護的。
注意事項
一、對於最重要的保險責任,即養老金給付,給付年限要盡量拉長。特別是下崗工人以後的生活保障不夠穩定,這點尤為重要。
二、現金流的分配要合理。養老保險的收益主要在於其長期投資帶來的復利效應。如果過早地大量領取保險金,會導致真到養老所需的時候賬戶積累反而會顯出不足。三、繳費靈活。在投保前應當結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財務規劃選擇合適的繳費期。
四、保費豁免。對於下崗工人這類經濟保障不足的人群,保費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了這個功能,可以確保自己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能正常領到養老金。
五、保證資金的購買力。在選擇產品養老保險時,如果經濟不是特別緊張的話最好選擇有分紅的產品,可以確保一個長期、穩定的給付,並且通過分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年輕時攢下的養老金還具備當年的購買力。
如何查詢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近年來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如果所在地區的社保局開通了網路查詢,可以登錄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服務網,鍵入身份證號或者輸入社保卡號及查詢密碼就可以查詢你所繳的養老金,以上海為例必須到當地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申請辦事密碼,才可看到詳細信息,否則只能看到是否繳納的情況,但是公積金可以在網上直接查詢到詳細信息,但必須先注冊。
有些地區的這類網站並不太可靠或者還在建設中,可能一時查不到,最有效的方法是到社保機構和公積金管理機構直接查詢。主要的是看養老和公積金余額,醫保的話,如果是銀行卡的話,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葯點,刷下卡,就可以知道賬戶上的金額。
部分單位具有專門的主管保險的部門,可直接向所在單位的主管保險的部門查詢。
除此之外,可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另外,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我單位在我下崗後給的最低生活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挪做他用,我該怎麼辦
在你下崗後給的最低生活費,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了,你可以向你單位所取,這是不是你的費用你可以爭取的。
⑸ 下崗職工補助政策2021
法律分析:下崗工人補助: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1.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3.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⑹ 失業一個月了,工作沒找到錢也花完了怎麼辦
放鬆自己的心態,再去找工作,找份最好能有固定時間的,這樣你就會少很多花錢的時間,多很多加班的時間,最重要的還是不要著急。如果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可以先暫時做一下,湊點生活費,一邊也可以慢慢的找自己喜歡的工作,要求不用太高,誰不是從底層做起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就業基金
⑺ 下崗職工連正常生活都很難維持,沒有錢交社保怎麼辦
下崗工人連一切正常的生活都難以保持,自身也沒錢交納社保,應該怎麼辦呢?作為失業失業人員,那麼有的人很有可能可以迅速的完成再就業,可是有一部分人群可能是以一小部分人群,他沒有辦法完成自身的再就業。
並且從個人社保視角去考慮到這個問題,長期化的不繳納個人社保代表著你的總計繳費年限會較為短,乃至而言有些人不符合十五年的繳費年限,都沒法依照一切正常的法律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因此 對自身的危害不僅僅是生活費的危害,事實上針對自身將來離休,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金也會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⑻ 國家對於買斷工齡的下崗職工有什麼補償方式
開門見山對於下崗職工買斷工齡,這是1995-2002年期間,我們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體制改革時期,出現的一個非常特殊的產物,當時為了解決各類富餘人員,通過補償安置費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把職工推向社會的一種行為。這一部分人員在現在,有哪些補償方式呢?秀兒就相關法律法規,給大家做一個簡單的答復!
【結束語】對於當年這些買斷工齡的人,我們國家做到了不忘初心,牢記歷史,一定給予實實在在的補償,以感恩這些人為國家,為企業所付出的辛勞代價,真正的對得起這群大公無私的,任勞任怨的人民百姓!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解決了再就業,進行社保補償,進行工齡視同都是非常好的政策,值得點贊。
⑼ 下崗工人有什麼補償
法律分析:一、下崗工人補助: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1.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2.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3.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⑽ 下崗職工的生活費怎樣領取 急!!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村民,由本人持居(村)民委員會證明(職工、退休人員還應持原單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申請低保書面表格。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接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後,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的核查,群眾意見的徵求、申請人名單的公布(公布期不得少於7日);並將申請人名單、核查意見和材料以及有關群眾意見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縣(市、區)民政部門在收到報送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集體供養者除外,按戶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縣(市、區)民政部門將審批結果函告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由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委託居(村)委會公布准予救助的家庭名單。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條件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為了妥善解決城市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問題,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於1997年9月2日下發了《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1997〕29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對象是以下三類人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
在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對第一類保障對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如其原來享受的生活救濟標准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則按原救濟標准發放;對其他保障對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優撫對象等人員,其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檢查和監督
民政部門是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中必須加強對保障資金的管理。基層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在發放保障金時要堅持政策公開、金額公開、保障對象公開的原則,健全手續。街道辦事處及居委會,對申請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居委會應定點設置公布欄,張榜公布本轄區內保障對象名單、家庭收入狀況、保障標准、補差金額、發放時間、享受優惠待遇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應定期對領取保障金人員的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復核,居委會一般每月、街道在每季、縣(市、區)民政局每半年對保障對象審核一次,發現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應停發保障金並收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申領生活保障金和領取生活保障金的人員,應接受民政局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監督管理,如實反映家庭成員情況及家庭的所有收入,不得隱瞞、虛報、冒領生活保障金。凡月人均收入已高於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保障對象應主動提出取消補助,如果隱瞞不報,查出後立即取消補助並退回多領的補助款。在崗人員在領取保障金期間內的工資補發後,家庭人均收入高於保障標準的,要主動返還已領取的保障金。 各級民政部門要經常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定期做好清理、對賬工作,並積極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貪污、挪用、擴大保障金使用范圍等行為,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規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資格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濟。申請人員經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機關審核批准後,即成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屬於城市中的貧困人口群體,這部分人由於沒有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等原因,發生收入中斷或者完全沒有收入,或者雖有收入但收入微薄,以致於不能夠維持最起碼的生活水平。任何社會都有貧困現象,由於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貧困成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現實。即使在今發達國家中,也依然有相對貧困問題,存在著需要政府和社會給予幫助的貧困群體,困此各國都建立了普遍的社會救濟制度。我國是一個人口稠密、地域存在較大差別的發展中國家,在城市中同樣存在豐貧困問題。 傳統的社會救濟制度,只是將那些由自然原因造成貧困的社會弱者作為救濟對象,主要是一些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社會孤老殘幼,這部分人的數量非常有限且相對比較固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保障標準的全體城鎮居民都納入保障范圍,使救濟對象的概念從內涵到外延都發生了根本變化。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只視其生活困難與否以及困難程度,而不看他有無勞動能力、是否就業,任何居民在其生活發生困難時都可以成為保障對象。因此,從理論上講,所有符合保障條件的城市貧困居民都應成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