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離婚房貸車貸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房貸車貸分配方式如下:
1、對於婚前一方貸款購買的車子,離婚時應歸一方個人所有,而對於婚後對方償還的貸款部分,應給予相應的補償;
2、對於婚後購買的車輛,則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❷ 家庭開支夫妻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家庭開支夫妻的分配如下:1、雙方有各自能夠支配的一部分自己的工資,留一部分工資自己支配;2、雙方除了自己支配的那部分工資,剩下的工資應歸入家庭共有資金里,用來共同存款、支配生活費、孩子的教育經費、還房貸、交水電、以及其他共同的生活開支;3、建一個共同帳號,夫妻雙方每月往裡面打剩下的那部分工資,用於共同支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❸ 房貸,車貸家庭開支都是老公支付還需要給老婆生活費嗎
需要。
夫妻有相互的義務,如果丈夫負責了房貸,車貸等家庭開支,妻子就需要在生活上面多付出一點,女人需要和男人一起共同養家。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家庭也是兩個人的事,既然老公的收入都用於房貸和車貸了,那麼你自然就應該承擔起家庭的日常開銷。
❹ 夫妻共同財產有房貸的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有房貸的看丈夫和妻子兩人的商量結果,兩人協商房子的所有權和補償以及後續的還貸方式。如果兩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麼交給法院判的話,會判給房屋登記一方所有,但是曾經還過的貸款和房屋增值的部分,還是可以得到一定補償的,並且也不用繼續還房貸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❺ 夫妻倆的收入怎樣分配比較合理
正常情況下,夫妻倆的收入的話,就是看到誰的工資多少來進行分配啊,比如說工資的都放在一起,然後集中使用,畢竟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然後你有房貸車貸了,或者一些其他東西了,然後是拿出來一部分,剩下的錢放在一起就可以了,這樣大家就是集體使用,這還是比較好的,或者就是放大打已經投資也行,如果你要是把那個錢分配特別均勻,肯定不行了,既然是夫妻財產,肯定有錢要放在一起,這樣能讓兩個人的話就是更好的管理,或者也可以這樣,比如說家裡面的話,就是生活費什麼東西是一個人的,然後房貸車貸什麼另外一個人了,然後剩下錢就是不夠他打,反正就是不分你,我錢都放在一起,這樣可以,反正我是夫妻關系,也沒有什麼太多東西都在一起了,多少也不大?
❻ 夫妻離婚房貸車貸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若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❼ 你們結婚後家庭開銷都是如何分攤的呢
我負責婚姻生活當中的所有之處,她負責攢錢。
當兩個人走進婚姻生活,總會擁有屬於夫妻兩個人的財富分配方式。在我的家庭生活當中,一切支出都是我來承擔,而我愛人賺的錢,就是我們這個家庭的存款。
生活其實總需要一點點合理的分工,我覺得我們家這種分工方式就蠻好,女主人有足夠的安全感,男主人壓力也不會太大。兩個人都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到舒適,生活沒理由不幸福。
每個家庭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談不上好與壞,只要大家都開心就好。
❽ 婚後錢該怎麼管理
婚後掙的錢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對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後雙方協議分割財產,協議不了的到法院訴訟分配。兩個人商量好彼此都應該支出什麼。夫妻可以分工,例如丈夫負責還房貸,車貸,妻子負責日常的開銷。兩個人做到有商有量。家裡遇到一些事情需要花錢,夫妻要共同商量,出多少錢,這個錢怎麼出。
如果彼此信任對方,可以交由一方管理錢財。如果丈夫很能賺錢,長年在外,不能經常回家照顧家庭,那麼家庭財產管理可以交給妻子,並要信任妻子。
結婚後夫妻工資管理問題可以協商確定。結婚後夫妻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確定工資管理人。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後什麼屬於個人財產?
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依法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如一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破產安置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❾ 夫妻之間經濟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第一個原則,善於理財的人保管錢更好。第二個原則是分工合作。夫妻雙方收入可能有一定的差異,家裡的支出可能包括日常的生活費用、房貸以及其他朋友應酬等費用,那麼可以根據兩個人的收入情況來分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從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下列財產: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