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主要特點如下:
1、 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
2、 是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
3、具有臨時性。
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濟標准,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國的一種傳統做法,但過去的含義與今日大有不同。在過去,救濟對象被分成不同類型,實行差別待遇。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者撫養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對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部分享受。
【法律依據】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城鄉低保資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戶。
縣級財政、民政部門應當以低保家庭為單位為其在代理金融機構開設專門賬戶,代理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鄉低保對象收取賬戶管理費用;實行涉農資金「一卡(折)通」的地方,應當將農村低保資金納入「一卡(折)通」,統一發放。第十三條 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低保對象花名冊及當期發放的低保資金數額清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審核並支付資金。第十四條 城鄉低保金應當按月發放,於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
個別金融服務不發達地方的農村低保金可以按季發放,於每季度初10日前發放到戶。
城鄉低保對象價格補貼、節日補貼等臨時或一次性的生活補助資金,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到戶。
B. 低保戶有哪些補貼
低保戶有哪些補貼具體如下:
1、取暖救助。市區的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對象每戶每個取暖期給予800元採暖補貼,一般對象給予550元補貼;三縣的三無對象每戶給予600元補貼,一般對象給予350元補貼;
2、大病醫療救助。符合相關條件的低保居民如果報銷金額太高的,扣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報銷部分,還可向民政部門申請救助報銷一部分費用;
3、每個月可以享受水費、電費補貼,有線電視收視費每月只收基本收視費;
4、住房救助。對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實行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5、低保家庭貧困應屆大學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低保戶是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享受低保戶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城市居民對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減發、停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決定或者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訟訴。
C.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什麼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對農村特困戶和貧困戶給予這個補助金。是年收入不足一定生活標準的。給定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每年國家發給補助。
D.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在農村生活貧困的人反而有很多,為此農村也會有低保提供,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人就會去進行申請。下面我們來看看現在農村低保的標準是什麼。
1、城鄉低保標准為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農村集中五保戶低保標准為每年6248元;
3、農村分散五保戶低保標准為每年4391元;
4、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標准為每年10000元。
在沒有調整前,農村低保標准暫時按照以上內容執行。如果有所調整,則按照新出的規定執行農村低保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要隨著當地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適時進行調整。
農村低保金怎麼發
農村按半年或年發放。各地政策有不同,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
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農村低保金的.申請、審核和審批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
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要向社會公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農村低保標準是什麼,農村低保金怎麼發,什麼人可以申請農村低保?農村低保標准遠會比城市裡面低很多,具體申請要求每個省市的規定都會不一樣。
低保戶享有一定的低保資金,在我國每天有超過千萬的人口享受低保所提供的基礎物質。而低保戶的申請也是城市保障體系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在農村,如果家庭的個人年均收入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時候,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農村低保。
首先是申請條件,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進行申請。
一、農村的低保保障得待遇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同時申請需由戶主提出申請,同時申請人還必須具備下列的條件。
1.首先,是當事人擁有當地的農業戶籍,同時常住地為當地。
2.其次是在收入方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申請前的十二個月的人均純收入是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含了具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撫養義務以及其他的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的人員,共同生活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員。
3.三是,家庭的經濟狀況惡劣,無法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財產的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同困難家庭的狀況的實相符的。
4.四是,如果家庭的經濟狀況不符合相關的申請條件,但是其人均純收入遠遠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150%以內的,同時家庭成員中出現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殘疾人員,患有重大疾病人員,可以進行分戶獨立申請。
同時為了嚴格把控低保人員的名單以及支出,使得低保盡其所用。
二、在出現下列情形的時候,原則上是不可以享受到低保的待遇的。
一是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但是其拒絕勞動,任手上的山林,土地荒蕪,或者拒絕參與由相關部門組織的就業培訓,勞務輸出等。
二是,在有關低保管理部門進行入戶調查,或者是收入調查時,拒絕配合,或者隱瞞自己的真實收入,轉移個人收入等行為。
三是,有法律規定的扶養義務的人存在,同時義務人有能力履行義務的。
四是,長期進行高檔奢侈品消費,且消費額遠遠超出了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五是,家庭財產狀況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准,或者不符合保障的條件的。
六是,存在賭博,吸毒等問題使得其生活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標准,在經過教育之後,仍然不予以改正的。
最後是縣以上的人民政府有其他的規定,規定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的待遇的。
三、農村低保戶在申請程序上的規定:
1.首先需要由戶主攜帶相關的材料,到有關的部門進行申請。
2.申請材料要正式書面的方式,提供家庭的基本情況介紹,以及相關的材料證明等。在村委會收到相關材料以後,會進行評議,在這個階段中,村委會的相關人員會進行走訪,調查,需要當事人予以一定的配合。
3.在調查完畢以後,村委會將相應的文件,送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在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完成之後,予以公示並發放相應的低保。
E.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低保嗎
法律分析: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F. 什麼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分析: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城鄉居民,政府以貨幣補助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達到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社會救助制度。具備條件:凡本縣城鄉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城鄉低保標準的,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均可以申請城鄉低保待遇。
法律依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G.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低保金的發放標準是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減去你的收入而獲得的。比如你的家庭有三口人家庭收入總計是700元,每月而你本地低保標準是人均300元的話。你所拿的低保金=300x3-700=200元。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一樣,都是按月發放,都是由本地政府根據實際情形制定發放標准。例如自2014年10月1日起,哈爾濱市區城市低保標准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財政補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法律依據:《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城鄉低保金應當按月發放,於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個別金融服務不發達地方的農村低保金可以按季發放,於每季度初10日前發放到戶。城鄉低保對象價格補貼、節日補貼等臨時或一次性的生活補助資金,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到戶。
H. 低保戶國家有哪些補助
法律分析:1.低保補助低保是針對貧困群眾的最低生活保障,每個月都會發放,享受農村最低的生活保障補貼。目前,農村低保標准從每人每年的2068元增長到了目前的6150元。由於地區不同,經濟狀況不同,2022年各地區每個月的低保金也會有差別...
2.危房改造補貼農村危房改造補貼的補貼對象之一就是農村低保戶。其中低保戶一級危房,每戶補貼2萬元;低保戶二級危房,每戶補貼0.3萬元;低保戶三級危房,每戶補貼0.2萬元。
3.新農合補貼對於新農合繳費困難群體,縣市區財政可通過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全額的資助參保補貼。農村低保戶可以享受全額的繳費補貼,也就是免繳新農合。
4.大病救助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台,為困難群眾提供醫療救助服務。農村低保戶就是其中的一大補貼對象,而且還可以享受患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等九種大病專項救治補貼。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過居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辦理停發、減發或者增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進行核查。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I.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什麼意思
最低生活保障金即是公民的收入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時政策給予的補助照顧,假如個人經濟收入達到或者多出保障標准,那麼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按照國務院發布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持有 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 戶籍所在地的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下列 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 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 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 工資或 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 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