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遺產有什麼特點
1、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它紀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
2、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類別:一是殘遺物(或化石)景觀,代表一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還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今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3、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為特徵,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徵。 此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跡遺址、自然景觀一旦受到某種嚴重威脅,經過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和審議,可列入《處於危險之中的世界遺產名錄》,以待採取緊急搶救措施 。 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自然雙重遺產。世界遺產除了是對於一處地方或一個國家的一種光譽,也為當地旅遊業和當地商品帶來了機會,不少中國的名勝因被冠上世界遺產之名而吸引了四方八面而來的大量旅客及商機,但卻由於對遺產的保護和管理加上旅遊的過份開發及人為破壞,造成一些對古跡及自然風貌的不良影響。不過亦有部份不太知名的古跡卻相反地因被列入世界遺產而受到學者、政府,以致各地人民的特別關注和保護。
㈡ 文物的特點有哪三個
第一,文,物一般具有歷,史、藝,術、科,學三個方面的價,值。
第二,文,物應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實,物。
第三,文,物具有廣泛性,應是反,映,歷,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實,物。
㈢ 藏品的特點
博物館依據自身性質、任務和社會需要搜集並經過鑒選符合入藏標准,完成登記、編目等入藏手續的文物和自然標本 。
①博物館的藏品有著特殊的含義,不是任何實物都能成為博物館的藏品,它必須具有歷史的或藝術的或科學的價值,才能成為博物館的藏品。這是博物館藏品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藏品是人類和人類環境的實物見證,它能從不同的領域和側面真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是人們認識人類社會和自然界的原始實物資料。藏品中的歷史文物,能反映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反映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反映一個民族的生產情況、生活情況和風俗習慣等,這些就是歷史文物的歷史價值。藏品中的藝術珍品,不僅具有歷史價值,還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展現了歷代藝術的成就及各種流派和風格,為人們研究古代藝術的演變和各種藝術技巧,提供了實物例證。藏品中的自然標本,不僅可以反映宇宙的結構,自然資源的分布,生物的繁衍,動植物的進化,也可以幫助人們了解過去,把握現在,探索未來,了解自然界的發展規律,不僅具有歷史價值,還有很高的科學價值。
②藏品與一般物品不同,它具有不能進行再生產的特性。博物館的藏品,本身必須是文物和自然標本,但文物和自然標本並不一定都是博物館的藏品。文物和標本轉化為博物館的藏品,要具備必要的條件,符合博物館的收藏標准,並按照特定的工作程序,完成登記、編目等入藏手續。當文物和自然標本成為博物館的藏品時,它就具有了特殊的意義,是國家寶貴的科學文化財產,是博物館進行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需要科學地加以保護,長久保存下去。如果管理不善,保護不好,一旦使藏品遭到不應有的損毀,就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博物館的藏品是原始實物資料,與其他物品不同,不能進行再生產,也不能用其他物品代替,即使能夠按照藏品的原狀製作出來,或者能夠找到同樣的物品進行替代,則已失去了原物固有的意義和價值。
③藏品具有廣博性。博物館藏品的范圍很廣,既有前人遺留下來的文物,又有考古發掘出來的文物,還有搜集收藏的各種自然標本、科技成果和工農業產品等。由於藏品是一定物質形式的文化載體,是反映人類社會和自然界的實物見證,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各種專業博物館的不斷產生,博物館的收藏范圍將不斷擴大,作為歷史真實記錄的藏品必然具有從古到今、范圍寬廣、門類眾多、內容廣泛、形式多樣、數量浩瀚的廣博性特點。博物館的藏品概念已遠遠超出傳統的內涵和外延,過去認為只有過時的、古老的東西才能由博物館收藏,現在最新的、最尖端的科技成果和工農業產品也被博物館收藏了。
㈣ 文物分類的特性
文物的復雜性與可分性文物是人類歷史文化遺存。不同歷史時期人類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物體或物品,以不同的形式保存和傳留至今,品類龐雜,內容廣泛。文物的復雜性表現為:時代或年代不同,質地不一,種類眾多,功能各異。僅以質地而言,就有石器、玉器、陶器、銅器、鐵器、瓷器、骨角牙器等。文物雖然十分復雜,但又是可分的。因為:①文物有其產生的時代或具體年代,即歷史性;②文物有其產生的地點或地域;③文物是由一定的物質構成的,即用不同的物質材料製造的;④文物在產生它的時代,都是為了一定的目的創制的,也就是各有自己的一定功用;⑤文物是有形的,以一定的形態出現,這與文物的物質性和功用密切相連。將文物按照一定的標准,分別聚集到一起,就形成不同的類別,而不同類別的文物在聚類時又分層次。在文物分類中,同類相聚是一個重要原則。同類相聚的「同類」,因標准不同其內容也不盡相同。按質地聚類,鐵器類中只有鐵制的器物,不會有其他質地的文物;按功用聚類,炊器類中的鼎,就有陶鼎、銅鼎、鐵鼎,分屬於 3種材料製成,是 3種不同質地的器物。但不論用哪一種標准聚類,同類文物都有內在的聯系。這種聯系由聚類標准決定,同時又要受到聚類標準的制約。在文物分類或歸類的時候,首先要確定對具體的文物對象以什麼作為分類的標准。標準是衡量事物的准則,有了明確的准則,對事物才能有衡量的出發點和要求,凡是符合標準的文物,就可以歸納到一起,取捨均從標准出發,歸類的標准不僅可以達到,而且科學性較強。有什麼樣的標准,就有什麼樣的方法。在分類標准確定之後,用它去衡量復雜的文物,把符合該標準的文物篩選出來,集合成類,以達到歸類的目的。這種歸類的辦法,亦成為分類法。由此可見,標准與分類法在實質上是相通的。在文物的分類過程中,確定一種分類標准之後,只能按標准去篩選文物,集合文物,不屬於該標准規定范圍之內的文物,都要清理出來。這是分類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則,不能違反。在根據某一標准對文物歸類時,不允許同時又增加另一標准,不能同時使用兩個標准對文物進行歸類,也不允許交叉使用兩個標准,否則就要出現混亂。在同一類文物中,根據保護、研究、宣傳的需要,也可進行更細的歸類,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合理的分法。在歷史遺物遺跡中,有大批文物不是用同一種物質材料製作的。這也是文物的復雜性之一。用不同材料製作的文物,一般稱為復合體文物,不包括文物史跡(不可移動文物)。復合體文物在分類時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約定俗成,它是在文物分類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有其科學根據,即視器物的主要質地而定,或視復合材料中某種材料對器物功能所起決定作用而定。
㈤ 文物具有的的特點
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
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出來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
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
當代中國根據文物的特徵,結合中國保存文物的具體情況,把「文物」一詞作為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遺留下來的、由人類創造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物質遺存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