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行政處罰案件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是相對的,是指行政機關按照行政法律法規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有:(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貳』 行政案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爭議案件。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徵用徵收等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叄』 哪些案件屬於行政處罰
一、哪些案件屬於 行政處罰 ? 屬於行政處罰的案件主要有: 一是處罰較重的案件。所謂處罰較重,按 行政處罰的種類 來說,責令停產停業、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證照、 行政拘留 以及數額較大的罰款等行政處罰,是較重的行政處罰,應當適用一般程序。而 警告 ,是較輕的行政處罰,一般當場作出處罰就可以了。按照行政處罰的幅度來說,罰款數額對公民在50元以上,對法人1000元以上的罰款行政處罰,也要適用一般程序,執法人員就不能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告行政機關,經過調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罰款以外的其他行政處罰,給予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警告及1000元以下罰款以外的其他行政處罰,都要依照 行政處罰法 規定的一般程序實施處罰。 二是情節復雜的案件。行政機關需要經過調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不能簡單適用簡易程序,對於這類行政處罰案件,執法人員應當報告行政機關,按照一般程序處理。比如執法人員發現一書店出售淫穢書刊,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的只有一兩本,除了沒收這幾本淫穢書刊外,執法人員能不能對該書店當場作出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執法人員不能這樣處理這個案件。對於這樣的案件,執法人員雖然只查獲一兩本淫穢書刊,但還是應當查清其淫穢書刊的來源、出售的總量以及出版、印刷環節上的問題。這都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不能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是當事人對於執法人員給予當場行政處罰的事實認定有分歧而無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執法人員在處理較輕的行政處罰案件時,盡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是,遇有當事人認為執法人員認定事實有錯誤,而執法人員又與其爭執不下,難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提交行政機關,按照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經過調查取證,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說明,執法人員當場已經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而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應當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 訴訟 ,而不是由行政機關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綜上所述,行政機關對於某些違法案件的處理問題上能夠有權力做出的行政處罰,而這些案件往往都是因為公民在社會秩序上出現了危害性的行為,而政府機關為了維護這種秩序而對公民做出了相對應的處罰類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事前與事後都能讓法律規范落實。
『肆』 行政案件有哪些種類
行政案件的種類包括:
1、行政訴訟類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
2、行政處罰類案件,行政主體依照對違反行政法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等。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伍』 什麼是行政案件包括哪些
行政案件是指因為行政行為、行政處罰而產生的行政爭議,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行政案件主要包括: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等等。
『陸』 行政案件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是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經行政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爭議。對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柒』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哪些
勞動局、 社保 局是政府部門,企業違反 勞動法 及 勞動合同法 規定,對職工權益造成損害的,職工可以投訴到勞動局,要求對企業進行處罰。勞動局作為行政機關,具備 行政處罰 權,那麼, 行政處罰的種類 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包括人身罰、財產罰等,具體情況我們一起了解下。 一、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 法規 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特徵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1、 警告 ; 2、罰款; 3、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 行政拘留 ;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口頭形式提出的,案件調查人員應當記錄在案,並由當事人簽字。 2、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後,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在舉行聽證7日前送達《行政處罰聽證會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名單及可以申請迴避和可以委託 代理 人等事項,並通知案件調查人員。案件調查人員應當在當事人要求聽證之日起3日內告知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並將案卷一並移送。 3、聽證參加人員包括聽證主持人、聽證記錄員、案件調查人員和當事人。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亦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4、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通過這么一講,大家應該知道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法 明確了行政處罰的類別,包括警告、罰款、吊銷 營業執照 、對法人進行拘留等。行政處罰有簡易和一般程序,對於輕微的違法行為,適用簡易程序,如果行政處罰涉及到公眾利益的,還的舉行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