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撫養費起訴一般多久開庭
法律對什麼時候開庭沒有規定,但對什麼時候審結有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在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撫養費給付數額
1.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撫養費數額和給付方式,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對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三、訴請撫養費增加案件的司法理念
1.夫妻離婚後,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離婚後的夫妻雙方都有平等地負擔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經濟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和撫養費負擔的強制性的、無條件的、雙方平等的義務。至於其經濟負擔數額和期限等問題,應從子女的實際需要和父母雙方的能力量力而定,合理解決。
2.無論是登記離婚還是判決離婚,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是根據父母離婚時,子女所需的必要費用、給付者的經濟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而確定的。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對物質生活要求相應提高,加之消費水平增長,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增加,使得原撫養費的數額也會隨之發生變化。因此,法律賦予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無論是在協議離婚時達成的還是由法院判決的,都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B. 民事訴訟起訴多久開庭調解
法律未作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審限,即審理的最長期限,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根據經驗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會開庭。一般經過立案、送達(起訴狀、答辯狀)、組成合議庭、送達開庭通知等幾個程序。
一、民事訴訟多久開庭對於民事訴訟,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不同,開庭審理時間有所不同:
1、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2、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後,再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開庭時間與繳納訴訟費的時間無直接關聯。
二、訴訟費用包括哪些費用?由誰承擔?當事人應當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含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包括: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下列四種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情形包括: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
2、申請費。當事人依法向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1)申請執行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2)申請保全措施;
(3)申請支付令;
(4)申請公示催告;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6)申請破產;
(7)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8)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本項費用由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綜上所述,關於
民事訴訟起訴後多久開庭這個問題,其實,我們在進行處理不同的案件的時候,開庭審理的時間也是不同的,我們首先要進行區分,然後具體情況具體判斷。另外,在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是需要按照規定進行繳納一定的稅費的。
C. 一般從起訴到開庭需要多長時間,費用大概是多少
1、法律沒有規定受理案件後一定要在什麼時間內開庭,但是法律規定了民事案件的審結時間。簡易程序是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是6個月,只要在這個時限內審結即可。
2、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問題,訴訟費是50-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則要按財產比例額外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非財產案件標准: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D. 是開庭之前還是開庭之後向法院申請生活費
是開庭之前向法院申請生活費。申請生活費是由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並附有執行根據(判決書、調解書等),然後執行法院向被執行人的單位發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協助執行單位每月固定扣劃生活費,所以是開庭之前向法院申請生活費。
E. 訴訟費交了多久後可以收到開庭通知
法律分析:根據法院安排確定開庭時間,一般一周內得到開庭通知,約一個月左右開庭。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F. 起訴討要撫養費多久開庭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中,相關的孩子的撫養問題是我國法律所保護的一類權益。如一方不予支付這類撫養費用,相關的當事人可以起訴撫養費用,我國對這類簡易程序的審理案件一般要求在立案日的三個月內進行相關的審結,以便保護我國的相關公民的權益。
一、向法院起訴要撫養費多長時間開庭1、法律對什麼時候開庭沒有規定,但對什麼時候審結有規定;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撫養費標準是什麼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1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起訴撫養費後多久能立案起訴撫養費後一般當場就能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起訴孩子撫養費立案訴訟下來要花多少錢?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四、起訴孩子撫養費需要什麼資料如果你想就小孩的撫養費起訴對付,可以以小孩的名義寫一份訴訟狀,你可以做為監護人代理,然後將訴訟狀送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即可。 法院判決後,如果對付不執行,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一般按月、季、年支付;
3、訴訟費可以請求由被告承擔;100-300之間。
4、按對方的月收入的20—30%確定撫養費數額。沒有固定工作的,按當地的生活水平確定。那也就提供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如無戶口簿也可)、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證明適宜撫養子女的證據材料,有對方具有支付撫養費能力的證據最好,以及起訴書。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交給法院立案庭即可。
這類案件在進行辦理時,我國的相關法院都會予以受理的,因為這類事件牽涉到相關的未成年的合法權益。相關的當事人需要准備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證據,一般這類撫養費時按月或按季度、按年進行相應的支付的。根據相關子女的實際生活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