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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將如何影響你的生活夢

發布時間:2022-04-21 06:17:31

1. 中國十九屆四中全會制定的民法典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後,它將成為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民法制度也將迎來民法典時代。被譽為「社會生活網路全書」的民法典草案,由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組成,共1200多個條文。民法典出台後,它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本報就一些熱點問題邀請專家進行解讀。

面對「霸王條款」不吃「啞巴虧」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史昶偉:

大到購車買房,小到交水電費,我們的生活中經常遇到各種格式合同,提供這些格式合同的往往是銀行、保險、電信、互聯網、水電氣暖等壟斷行業主體。面對密密麻麻的條款,消費者常常「傻傻」看不清。而一旦出現糾紛,商家會以消費者簽字為由撇清責任。

首先要明確一點,並非所有的格式合同都有「霸王條款」,格式合同減少了訂立雙方的磋商成本,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合同的簽訂和條款必須遵循契約自由和公平正義原則。民法典草案合同編對格式條款的進一步明確,正是對這一原則的強化。

民法典草案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民法典草案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這體現了對消費者基本權利的側重保護,也對公共服務提供者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本報記者周青莎整理)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馬珺:

高空拋物、墜物讓不少人心驚膽戰,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關於這個問題的創新點在於,其一,增加了有關機關調查的內容。以前發生高空拋物事件,不能查明誰是真正的加害人時,對可能加害人實行補償責任「連坐」,無疑是對高空拋物行為的縱容。明確要求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最大限度查找確定直接侵權人並依法判決其承擔侵權責任,這對拋擲行為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其二,在公安機關不能查明拋物人的情況下,可能加害人承擔的是按份補償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且在將來查明真正的侵權人之後,先前代人受過的可能加害人有權向其追償。其三,增加了物業服務者即建築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上述新規定,侵權人、建築物使用人、公安機關以及建築物管理人等主體分別對應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主管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更加公平合理。(本報記者李鳳虎整理)

治理放貸亂象對高利貸說「不」

北京德和衡(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鴻雁:

近幾年,校園貸、套路貸引發的糾紛頻頻出現在公眾視野中,不少人深陷各種借貸騙局。

校園貸的初衷是為了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和創業,但一些不良網路借貸平台採取降低貸款門檻、隱瞞高額利率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而陷入「高利貸」陷阱,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違法發放高利貸,將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民法典草案對高利貸明確說「不」,代表了國家對高利貸進行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態度,回應了民眾對治理放貸亂象的呼聲,同時也反映了國家對民間金融資本的管理更加成熟、規范。(本報記者石可欣整理)

「離婚冷靜期」為離婚設置「時間門檻」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都學敏: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離婚冷靜期」,引發公眾熱議,有人擔心限制了婚姻自由。作為一名家事法官,我認為引入離婚冷靜期制度,為離婚設置「時間門檻」很有必要,並不會限制「離婚自由」。

在辦案中,我們發現閃婚閃離現象比較突出,有很多夫妻並不是真正感情破裂,只是一時沖動。「冷靜期」絕不是限制已經感情破裂的夫妻雙方離婚,而是讓雙方通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理性分析婚姻中的問題,最終慎重地作出抉擇,激發他們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心,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果存在家暴,可以通過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通過訴訟離婚。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這項制度,讓我們家事法官感到很欣慰,其實這項制度在新鄉法院家事審判中已探索試行好幾年了,並且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本報記者周青莎整理)

增加遺囑形式彌補法律空白

學院副教授王長華: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發布於1985年,對於遺囑的法定形式規定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如今,列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十分常見,卻常常引發糾紛。

民法典草案作出了明確規定,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草案增加遺囑形式,給立遺囑人提供了方便,填補了法律空白,具有創新性和先進性。但不管哪一種遺囑形式,都必須嚴格遵守遺囑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做到內容和形式合法。(本報記者石可欣整理)

保護個人信息等隱私

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李昌鳳:

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民法典草案的突出亮點和特點。民法典草案對隱私進行了界定,並列舉了五類具體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對於生活中民眾不堪其煩的電話、簡訊騷擾和窺視、偷拍等行為明確加以禁止,並且將自然人的生物識別信息、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體現了民法典立法的前瞻性和時代性。

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明確了自然人對個人信息享有受保護的權利,要制止任何組織收集、存儲、保管個人信息,以及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對違反規定者要進行嚴格的處罰。另一方面,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主要涉及個人信息定義、收集處理個人信息原則及要求、個人信息被收集者和收集者的權利義務、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對知悉的個人信息依法保存保密的義務等四個方面,有利於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本報記者李鳳虎整理)

(責編:辛靜、楊曉娜)

2. 結合以上材料並聯系自身實際,談談民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民法典的意義?

《民法典》這名字聽起來非常高大上,我們可以類比法國的《拿破崙法典》。凡是跟「法典」二字扯上關系的,都是非常經典,會被廣為流傳的。

在一個法治國家裡,如果憲法是限制公權力的鐵鎖鏈,民法就是保護私權利的金鍾罩。人首先要活著,之後才是發展教育等權利。而民法典就是保障公民活著的最基本的法律。所以在法治國家裡,民法典的意義不亞於憲法,甚至高於憲法。

在《民法典》還未出台之前,我們通過各行各業相關的法律去了解作為公民的權利。而《民法典》的出台意味著後續我們所有的公民權利,都將集中到《民法典》中,這對於普法教育非常有推進作用。

對於沒有接受過法學、法律教育的普通人來說,想搞清楚這些法律都是什麼玩意太難了。今年兩會之後,以上諸法全部廢止,只保留一部《民法典》。老百姓只需要認一部法,這更適合當今國民的認知水平。

與我有何關系?

《民法典》雖說是九部法律的合集,但是對它們進行了一些修正,使其更加適合當前的社會現實。樹義簡單梳理了對我們有影響的幾個發條,跟大家聊聊對我們生活的影響。

見義勇為免責

扶老奶奶過馬路反被訛,這成為了社會調侃的一個段子了。在《民法典》的第一百八十四條也將自願救助免責納入了法律體系中,這樣救助他人就沒有心理負擔了。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 的, 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高空拋物可追償

民法典第1254條首先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高空拋物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因找不到拋物人而難以維權。之前施行的侵權責任法第 87 條規定,對於找不到拋物人的情形,全樓業主共同承擔賠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 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 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而今,剛出台的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進一步規定了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新增了 「建築物使用人在賠償後可追償」 的條款,並明確了物管機構需履行防範義務、公安等機關負有調查義務等。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 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 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 查清責任人。
小孩游戲充錢無效

《民法典(草案)》明確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游戲充值大額金錢,在法律上相當於與游戲服務提供商簽訂了服務合同,這需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通俗說,未成年人充值是無效的。假使限制行為能力人超越了他的認知范疇,其監護人就行使相應法定監護職責,可對這份合同進行撤銷。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認; 但是, 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 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房屋增加居住權

在《民法典》草案的第二編(物權)第三分編(用益物權)第十四章中居住了居住權。其相關條文如下: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 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 使用的用益物權, 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 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 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 住宅的位置; (三) 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 居住權期間; (五) 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 除外。 設立居住權的, 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 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 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間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 居住權消滅。 居住權消滅的, 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百七十一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 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簡單地說,就是居住權人享有居住在這個房屋的權利。所以對於二手房買賣,需要查詢該房屋是否有設定居住權,否則買了房子住不了也是很麻煩的。

小區廣告收入歸業主

很多小區都會有這樣的情況:樓內大廳、電梯里都是各種各樣的廣告,但小區物業接廣告並未經過業主同意。小區電梯廣告一年能收入多少錢?錢都去哪兒了?這基本成了一筆糊塗賬。

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明確規定該部分收益歸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 屬於 業主共有。
禁止高利貸

之前的法律中對於民間借款可能沒有詳細的說明,而在此次的《民法典》中做了一些說明。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 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 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 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 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 交易習慣、 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自然人之間借款的, 視為沒有利息。
可以看到條文中明確規定借款利率不能超過國家規定,而這個規定是多少,要看具體的規定。而為了避免故意抬高利息而不約定,那麼就視為沒有利息,避免了太多糾紛。

整治霸座、霸鋪?

民法典草案中,強化了客運合同的內容,同時從立法層面規制和約束「霸座」行為。「霸座」的旅客額外支付費用,增加違法成本,對於「霸座」者制度和心理威懾。為客運公司合法處理霸座行為、拒絕運輸等解決了法律與制度的後顧之憂。

第八百一十五條 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 班次和座位號乘坐。 旅客無票乘坐、 超程乘坐、 越級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 應當補交票款, 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 旅客不支付票款的, 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 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 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3. 《民法典(草案)》出台,對我們的生活將產生哪些影響

作為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已經得到正式通過會議表決通過,這就意味著,繼1954年、19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4次啟動民法典制定工作之後,如今《民法典》正式製作成功,並成功通過決議,即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生效,也就是說中國公民的社會生活網路全書至今已經正式誕生。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的出台,意味著《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和《侵權責任法》9部法律全部廢止,那這部《民法典(草案)》究竟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哪些影響呢?今天筆者就給大家挑幾個比較有意思的案例,來拋磚引玉地講一下。

4. 民法典正式生效,民法典將給你的生活帶來哪些影響呢

《民法典》提供了更好的民權保護,使公民享有更高的尊嚴,並享有各種民權,如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婚姻自治權和各種財產權,民法典誕生於中國社會轉型和數字網路經濟發展的新時代,加快國家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在當今的社會生活中,標准合同條款由於其便利性和經濟性而廣泛用於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鑒於在司法實踐中難以識別侵權人,從而導致高空一個人扔東西,整棟樓都要賠償的問題,只有在調查後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賠償的規定可能造成損壞的建築使用者應適用,如果在建築物的使用者賠償後發現侵權人可能造成損害的,則他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此外建築物管理人員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對依法不履行安全保證義務承擔侵權責任。

5. 走近民法典,民法典會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66年的時間,經過了多少次的挫折,經過了幾代人的期盼,民法典終於走進了我們的視線,走進了我們的生活,這是我國第1部民法典,它象徵著一個新征程,它象徵著一個新生活,它象徵著我們能得到更好的保護,民法典就這樣用一種非常低調的姿態來到了我們的身邊,很多人都不明白美英法典的重要性,也不了解民法典將會對我們的生活有著怎樣的影響,下面就從幾個方面談一談,我們很可能因為民法典的出台而得到的一些更對我們有利的東西。

小區共有財產以及收入屬於業主

在我們居住的小區,電梯房廣告的費用,停車場收取的費用,以及小區共有財產所有設施的收入,都是歸全體業主所有,我們應該為這一條民法典點贊,這真的會影響我們每一個所在小區業主的生活,並且是好的影響是讓我們能夠更有底氣的說出我是小區的業主,這個小區的一切都與我有關系,也都與所有業主有關系,而不是再去聽那些物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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