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年人再婚20年了沒有登記財產怎麼分
你好,你們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依據法律規定,並不屬於合法的夫妻關系。涉及到同居期間的財產分配,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只有到法院訴訟要求解除同居關系,並就財產問題進行處理。
㈡ 女兒贍養母親20年,兒子未贍養,老人的錢怎麼分
首先,在法律上,兒子和女兒都是有繼承權的,而且本來就是平等的。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其次,法律也規定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多分遺產,沒有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應當少分,甚至可以不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條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㈢ 我們和老人住一起20年,外面的子女家來分房子怎麼辦
那要看這個房子是誰的。如果是老人名下合法擁有的房產,老人又沒有遺囑或者其他處置的話,那他的子女確實有法定繼承權,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可以要求分割老人的遺產。
當然,前提是老人已經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