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防員退役後國家安排工作嗎
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準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工作滿12年以上、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願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目前,消防員退出安置具體辦法正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和應急管理部研究制定。
關於退出對象的幾種情形:
1、工作滿規定年限未能晉升上一級消防救援銜;
2、因身體狀況、現實表現、工作能力等不適宜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
3、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本人申請退出、經批準的以及其他不適宜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消防員。
關於退出消防員安置方式:
1、消防員退出後由政府安排工作;
2、消防員退出後自主就業;
3、消防員退出達到退休條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關於安置去向:
1、退出消防員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安置;
2、易地安置的參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一、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規定辦理;
3、退出消防員戶口遷移問題,參照2020年冬季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員戶口遷移的經驗做法按規定辦理。
關於移交安置:
1、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員移交安置工作,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員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執行;
2、自主就業退出消防員移交安置工作有關事項暫未明確(以單位通知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條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報當地消防救援機構驗收。專職消防隊的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貳』 消防兵12年後怎麼安排
法律分析:消防兵12年後安排規定: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七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評定殘疾等級,發給殘疾軍人證,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和殘疾撫恤金。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恤金。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勞動能力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殘疾軍人、患慢性病的軍人退出現役後,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接收安置;其中,患過慢性病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跡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叄』 消防兵退伍適合干什麼工作
消防兵退伍後,如果繼續從事本行業領域的相關工作,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一、司機
當過兵的人都會給人很好的印象,所以如果退伍軍人去找工作,都會給人很強的信任感,可以成為保安,保鏢等等,並且,現在也有兼職消防員的工作。
(3)消防退伍怎麼生活擴展閱讀:
退伍軍人安置原則
根據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從哪裡來,回那裡去」的原則指:入伍時原是農業戶口的,退伍後都應當回到原戶口所在地參加農業生產;入伍時原是城鎮非農業戶口的,退伍後仍然回原戶口所在城鎮,由當地政府按政策作就業安置;
入伍時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入伍時原是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又符合學習條件的應准予復學。
國家制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從哪裡來,回哪裡去」這個原則,主要是以我國國情、兵役制度和農村政策及任務為依據的。目前,政府提倡自謀職業。未來自謀職業將是安置工作的發展趨勢,並逐步取代政府安置。
自謀職業是指自願放棄政府的統一安置,自己尋找職業,政府對自謀職業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自謀職業的補助標準是按安置所在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乘2計算得出。
退伍軍人安置流程
1、軍隊審批確定轉業人數和對象 。
2、國家召開軍轉安置工作會議,制訂安置政策。
3、根據安置去向將檔案分發到各省、市(自治區)軍區轉業移交辦公室。
4、由移交辦會同所在省、市(自治區)軍轉辦,根據安置去向再將安置對象檔案分發到各省轄市(地區)和直屬單位 。
5、各省、市(自治區)召開軍轉安置工作會議並制定相關細則 。
6、市(地區)審查檔案並根據安置政策確定安置去向 。
7、將軍轉幹部檔案分發到縣(區) 。
8、召開全市軍轉安置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全省會議精神並下達安置任務 。
9、對接收的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進行安置並按時發出報到通知 。
10、對報到的軍轉幹部、家屬進行關系接轉 。
11、對當年度的軍轉幹部進行適應性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伍軍人安置辦
『肆』 消防員五年結束後有什麼待遇
1、退伍補助費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發給,1年以上的,全額發給。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2、離隊下月津貼 按照當月標准發放。
3、當月剩餘伙食費和離隊下月伙食費 根據實際天數和塬享受標准發放。
4、離隊差旅費 根據實際返鄉地點發放。
5、退役醫療保險金 按照每服役1年給付420元的標准,將用於軍地醫療保險接續的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支付給個人。
一、政府專職消防員在試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間,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第一年工資30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資1800元,獎勵工資、高危職業補助等),單位繳納五險。工作滿一年後經考核合格後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申報晉升相應工資等級。
(二)工作單位統一為執勤一線的政府專職消防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團體)。
(三)同現役人員執行一樣的作息時間;每月安排休假8天。自願放棄休假的,給予每人天80元補助;
二、消防員的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做好個人裝備的保養及檢查工作,保障個人消防器材時刻處於能戰狀態。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牢記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三、消防員具體可細分為
1、消防官兵
2、建(構)築物消防員
3、滅火救援員
4、滅火員
5、防火員
6、火災_望觀察員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伍』 消防員退役後國家安排工作嗎
消防員退役後國家安排工作。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準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工作滿12年以上、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願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目前,消防員退出安置具體辦法正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和應急管理部研究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條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報當地消防救援機構驗收。專職消防隊的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