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樓上噪音太大,樓下鄰居上門協商被怒懟,遇到擾民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遇到擾民應該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也可以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協調解決。
樓上噪音太大,樓下鄰居上門協商卻被怒懟,導致雙方陷入僵局,鄰居忍無可忍,想通過投訴的方法來解決問題遇到這種擾民的問題應該先聯系物業由物業出面與鄰居進行協商,如果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就不要到處投訴,以免把連理關系弄得太僵,不利於以後的友好相處,如果物業介入調解以後依然不能解決噪音擾民的問題,就可以直接撥打當地的服務電話,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可以入住樓房以後樓上樓下的鄰居盡量保持和睦,把關系搞好,不要弄得太緊張,樓上出現噪音的時候可以心平氣和的與對方進行溝通,不要態度惡劣,那隻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另外鄰里鄰居之間一定要互相理解和包容,特別是樓上有小孩的時候,不要提出太苛刻的要求,那樣更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即使投訴解決也只會治標不治本,最終還需要自己承擔痛苦。
B. 如何投訴樓上擾民
1、協商處理。可以寫個紙條貼在擾民鄰居的家門口,告訴對方已經干擾到自己的生活了,或者是直接跟擾民的鄰居當面交涉。
2、如果鄰居不聽勸告的,可以找小區物業的相關人員反映情況,請他們協助處理。
3、如果鄰居擾民嚴重且上述方法無法很好的解決這一問題的,就可以報警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報警舉報違法行為人擾民的,警方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C. 樓上總是擾民怎麼辦
樓上總是擾民的解決方式如下:
1、樓上裝修很吵可以向物業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訴,進行投訴,因為按照規定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2、樓上鄰居:
為了避免擾民首先需要以有效的通知方式,能一定程度上減少擾民的幾率;
3、鄰居被擾民:
首先如果是在休息時間,可以直接前往樓上主溝通,能及時停止擾民最好;
4、找物業:
(1)將擾民問題反饋給物業,由物業協調解決問題;
(2)也可以直接協同物業人員直接去樓上,要求立馬停止。
5、可以報警,如果裝修業主嚴重不聽從鄰居和物業的勸說,可以考慮電話警察的方式,讓警方協調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D. 樓上擾民怎麼處理
去樓上家裡說明這件事,用最直接的方法,不過在與對方交涉時要和氣解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半夜樓上擾民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應盡快報警處理。
根據《公安機關對於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可處警告、罰款的相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 晚上樓上噪音擾民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噪音擾民問題,協商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可以跟環保部門投訴,另外也可以嘗試聯系本地的城市管理部門以及110協商處理。如果還是無法解決,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
F. 樓上噪音擾民的最佳解決辦法
樓上擾民的解決方法:1,首先是溝通,先去找樓上溝通。有效的溝通方式;提出問題,提供辦法,表明態度。
當時我就去樓上敲門,我首先問的是家裡有沒有年輕人,因為第一次我老公去說家裡只有一個老太太和兩個孩子。老太太說沒有,我當時表示自己是帶著耳塞子睡覺被吵醒,並且已經忍了很久的時間我表示能理解但是希望能夠她們減少噪音能管制孩子一下。並且提出辦法,帶孩子多去外面玩,或者給地上鋪上墊子。但是當時老太太表明了歉意,但是顯然她並未覺得是自己不管制孩子造成,而是說,孩子不聽話。顯然溝通失敗,我再次表明態度,我說,如果噪音再很嚴重我只能選擇找物業,或者報警,或者在你們休息的時候捅房頂對你們產生不良噪音。我並不是威脅,我只是表明了態度,而且我也理解有孩子的情況,但是不得不的情況下,三番五次的溝通無效只能選擇其他方法。
2,找物業或者報警,直接找物業也就是上門溝通,如果遇到無賴,你可以選擇報警。樓上太吵能報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當然,警車有可能也只是協調,還有就是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
3,在樓上休息的時候,用力捅樓頂產生噪音,當然這需要一定的精力,而且也是無賴的做法,但是對復無賴你能怎麼辦呢?這也是最後沒法辦中的辦法。
也可以用耳塞,分散注意力等。溝通是有必要的,如果一味忍讓,對方也並不知道打擾到了你。
如果我不是焦慮症,白天多半時間在家,帶耳塞被吵醒,我也不會如此生氣,畢竟是在白天。我也盡量多出門,能忍受就忍受,畢竟鄰里之間也不要鬧太僵,如果再次忍受不了,我決定第三次去,然後要年輕人電話進行溝通,無效的話只能採用其他的2,3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