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牌出老千有幾個朋友輸了十幾萬怎麼辦
沒什麼別的辦法,只能怪自己不精通 ,個人不建議進行賭局和賭博作為,因為這種途徑始終是上癮,而且是不正當的行為 ,這種操作方式害人又害己 。
2. 在打牌中抓到出千的人你怎麼辦
先不要揭穿他,找個人坐在他旁邊看著他打牌,他應該就不會再明目張膽地出老千了。
3. 玩牌出老千事後不承認怎麼辦
一、玩牌出老千事後不承認怎麼辦
1、玩牌出老千符合詐騙罪的構成。對於以賭博為名行詐騙之實,比如參賭一方通過作弊,如在賭具中作手腳、贏得對方的財物的行為,則應構成詐騙罪。因為不是通過賭博的偶然性事實決定賭博結果,而是一方通過「隱瞞真相」騙得對方的賭資,符合詐騙罪的構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告人詐騙需要證據有哪些
告人詐騙需要證據具體如下:
1、物證、書證。物證、書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指紋、腳印、犯罪行為侵犯的對象、犯罪行為產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獲犯罪嫌疑人的實物和痕跡;
2、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一般是口頭陳述,以筆錄加以固定;辦案人員同意由證人親筆書寫的書面證詞,也是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被害人陳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自訴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們的陳述也是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的情況向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所作的陳述;
5、鑒定結論。鑒定結論,是指受公安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的鑒定人,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後作出的書面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勘驗筆錄,是指辦案人員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痕跡、屍體等勘查、檢驗中所作的記載。包括文字記錄、繪圖、照相、錄像、模型等材料;
7、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以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設備所存儲的信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視聽資料是現代高科技發展的重要產物和先進成果,它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也是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發展的重要標志之一。
4. 如果在打牌中抓到出千的人,你會怎麼辦
真正的賭資大呢,能出千的人即使被抓到也沒事,因為賭場上敢出千的都是和賭場內部人有勾結有保證安全,如果一般小賭小鬧的也沒幾個人願意出頭鬧,聰明人都會私下找好處,槍打出頭鳥這句話多數人都明白,所以遠離賭博最好。
5. 懷疑別人出老千沒證據怎麼辦
雖然賭博違法,但是出老千也是屬於詐騙 可以去起訴但是殺敵1000自損800
賭資不受法律保護,如果被侵權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賭博是違法的。但是,對方出老千屬於詐騙。
對於以賭博為名行詐騙之實,比如參賭一方通過作弊(如在賭具中作手腳、「出老千」、採用黑話、暗語為號等)贏得對方的財物的行為,則應構成詐騙罪。因為不是通過賭博的偶然性事實決定賭博結果,而是一方通過「隱瞞真相」騙得對方的賭資,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而本案中王某等人以弄虛作假、採用黑話、暗語為號出老千詐賭,贏劉某等人50000餘元,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好書認為可以定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賭博屬於違法犯罪行為,賭博被詐騙的錢財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若賭博涉嫌賭博罪的,公安機關會依法立案,而不是因為賭博出老千才立案。依據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