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刑一年緩刑一年結束後影響下一代嗎
有影響,緩刑是一種刑罰,會留有犯罪記錄,會對政審有影響,會直接導致政審不合格。如果被緩刑的犯罪分子的子女,需要考公務員,在入職前都會有政審環節,如果有過違法犯罪記錄,就可能對子女有影響,導致子女無法通過政審。
法律分析
緩刑,又稱刑罰的暫緩執行,即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是一種刑罰,會留有犯罪記錄,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對於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所以,對於子女考國家公務人員的工作時,或者考研究生考試等國家類的考試時。政審時可能需要查詢父母的犯罪記錄。不過對於普通單位或個人來說,不能查詢犯罪記錄。違法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都會有所影響。
對於緩刑的條件來講,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
(1)對象條件
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實質條件
如果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表現及其人身危險性,宣告緩刑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禁止條件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4)應當條件
犯罪人具有上述條件,可以宣告緩刑。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懷孕的婦女以及老年人(七十五周歲以上)的犯罪分子,根據矜老恤幼的原則,應當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 父親因打架被判一年,對孩子未來有什麼影響
父親因打架斗毆判刑一年就會留下刑事處罰記錄,也就是通常俗稱的案底。自身有案底,子女政審就會受到影響。以後凡是需要執行嚴格政審的,大有前途的職業、單位和崗位,子女和孫子輩兒的基本都是不能參與的。
首先,留下案底是指被法院判決認定為有罪,而行政拘留,不會留下記錄。而對於不進監獄,但被判處管制刑(在監獄外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或被採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等方式執行刑罰的,都會被記錄。
其次,政審劃分為嚴格政審與非嚴格政審。對於需要嚴格政審的機構,如警校、軍校、司法機關職位等,主要是要求直系親屬中沒有法律規定的四種情形的。但是在實踐中,基本上直系親屬有刑事處罰記錄,就會影響子女的嚴格政審。如果不是因一些惡性較小的犯罪(如醉駕)、經濟類犯罪(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受罰,那即便是非嚴格政審,也不是沒有因此被pass的可能性。
比如說,報考警校等公安院校,報考軍校(包括軍醫大、飛行員),公務員特殊崗位等等,對報考學生要進行嚴格政審,直系親屬犯罪,影響報考。
總的來說,家庭中一旦出現刑事記錄,那麼孩子基本與公務員崗位、軍校、警校等絕緣了,即使是有些崗位對政治審核要求不嚴格,其後的入 黨、提干也會受影響。對於軍警等崗位,甚至對第三代都有影響。
3. 坐牢一年的人對後代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政審如果親戚有犯罪記錄會有影響的。政審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4、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4. 判刑一年影響下一代么
法律分析:罪責自負,如果吸取教訓,遵紀守法,好好生活、工作,對下一代沒啥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5. 坐牢一年對人的一生有影響嗎
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
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