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吉林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已經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共同核准。具體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標准(月人均)
長春市(不含雙陽區、九台區)620元、長春市雙陽區400元、長春市九台區400元、榆樹市360元、農安縣430元、德惠市393元;
吉林市516元、永吉縣390元、舒蘭市340元、磐石市430元、樺甸市450元、蛟河市385元;
四平市500元、雙遼市400元、梨樹縣420元、伊通縣360元;
遼源市510元、東遼縣426元、東豐縣400元;
通化市530元、通化縣420元、柳河縣380元、輝南縣360元、集安市410元;
白山市510元、臨江市480元、撫松縣480元、靖宇縣440元、長白縣520元;
白城市460元、洮南市350元、大安市440元、鎮賚縣450元、通榆縣350元;
松原市514元、長嶺縣400元、乾安縣345元、扶余市350元、前郭縣420元;
延吉市550元、圖們市500元、敦化市530元、龍井市460元、和龍市520元、琿春市550元、汪清縣550元、安圖縣520元;
長白山管委會550元、梅河口市550元、公主嶺市500元。
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年人均)
長春市(不含雙陽區、九台區)4920元、長春市雙陽區3650元、長春市九台區3650元、榆樹市3524元、農安縣3650元、德惠市3710元;
吉林市3685元、永吉縣3400元、舒蘭市3410元、磐石市3800元、樺甸市3800元、蛟河市3755元;
四平市3500元、雙遼市3600元、梨樹縣3700元、伊通縣3180元;
遼源市3600元、東遼縣3592元、東豐縣3420元;
通化市3600元、通化縣3450元、柳河縣3400元、輝南縣3470元、集安市3500元;
白山市3460元、臨江市3535元、撫松縣3600元、靖宇縣3400元、長白縣3400元;
白城市3300元、洮南市3150元、大安市3200元、鎮賚縣3000元、通榆縣3200元;
松原市3500元、長嶺縣3400元、乾安縣3170元、扶余市3550元、前郭縣3100元;
延吉市4400元、圖們市3500元、敦化市4200元、龍井市3400元、和龍市3620元、琿春市3700元、汪清縣3400元、安圖縣3600元;
長白山管委會3600元、梅河口市3860元、公主嶺市377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