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傷住院生活費補助多少一天
工傷住院生活費補助根據人員不同標准也不同:
1、國家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標準是100元/天。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不低於統籌地區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七十支付。按此規定應該是70元/天。
3、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內住院治療工傷的,其伙食補助費標准為每人每天20元。
4、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治療工傷的,應當選擇普通公共通工具,憑據報銷。住院前住宿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天100元。住院前和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標准為每人每天30元。住院前等待期(含路途)按實際發生的天數計算,但一般不超過3天。
總之,因為地區不同,各地的工傷住院生活費補助執行標准也不一樣,大概的參考標準是50-70元/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 基本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