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當兵補助最新政策標准
當過兵的朋友應該知道的,如今入伍當兵都有一定的經濟補貼,這也是綜合考慮之下國家頒發的一些政策,因為有的人可能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去當兵,但是剛好當兵的補貼政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具體的當兵經濟補貼政策內容請看下文我整理內容。Ⅱ 6年兵有什麼待遇
因為6年兵已經算是老兵了,所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退伍的老兵待遇有:
1、對確無住房或嚴重缺房的,應根據自力更生、集體幫助、輔之以國家必要補助的原則加以解決。對自建(修)房屋的,當地政府應在宅基地選定、審批、建材供應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
2、對自建和靠集體幫助仍確有困難的,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補助經費。
3、對在服現役期間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義務兵,應在企事業單位安排工作,戶陸陪糧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報。
4、對農村入伍參戰榮立三等功的退伍軍人,在當地勞動部門下達向社會招工計劃指標時首先安排。招收進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可以轉為城鎮戶口,由國家供應口糧。
5、對二等、三等傷殘的退伍義務兵,應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6、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
1.6萬元,中士約為
2.7萬元,上士約為
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
7、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梁陪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法律依據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十六條 對退伍的老兵待遇有:
1、對確無住房或嚴重缺房的,應根據自力更生、集體幫助、輔之以國家必要補助的原則加以解決。對自建(修)房屋的,當地政府應在宅基地選定、審批、建材供應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
2、對自建和靠集體幫助仍確有困難的,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補助經費。
3、對在服現役期間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義務兵,應在企事業單位安排工作,戶糧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報。
4、對農村入伍參戰榮立三等功的退伍軍人,在當地勞動部門下達向社會招工計劃指標時首先安排。招收進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可以轉為城鎮戶口,由國家供應口糧。
5、對二等、三等傷殘的退伍義務兵,應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橡悉蠢
6、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
1.6萬元,中士約為
2.7萬元,上士約為
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
7、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Ⅲ 當兵6年退伍什麼待遇
當兵6年退伍什麼待遇
(一)義務兵家庭優待
農村義務兵不低於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城鎮義務兵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學本科每年增發優待金100%(即2倍),大學專科每年增發50%(即1.5倍),進藏(疆)和高原條件兵按現行標准3倍發放(詳見經濟待遇表)。
(二)退役士兵就業安置
1.一次性退役金。由軍隊按照4500元×服役年數的標准發放,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比例增發。其中: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2.一次性經濟補助。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當地政府發放,其中,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發20%,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1+(服現役年數-2)×20%]。
3.免費就業培訓。退出現役1年內,由縣級以上政府安置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並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
4.創業培訓補貼。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情況,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5.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6.小額擔保貸款。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州培橘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退伍士兵考警察政策(政法幹警招錄培養考試)面向退伍士兵的政法幹警指的是司法局、法院、檢察院、監獄警察以及公安機關的幹警,培訓兩年後分配到相應的崗位任職,包括法官,檢察官(本科、研究生層次),司法所工作人員(專科)和警察(專科和專升本,公安幹警、監獄警察)。
政法幹警考試中的警察類(公安幹警中指和監獄民警)的體檢執行統一參照《人民警察體檢項目標准(暫行)》執行。
政法幹警的錄用程序與一般公務員相同,但錄用後要到規定的院校接受兩年的專業培訓,學習期間免學費有補助。畢業後,本科要在基層服務一定年限。
2019年9月5日,教育部通知明確,鼓勵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報考高職院校,由省級教育部門指導有關高職院校在高職分類招生考試中採取自願報名、單列計劃、單獨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確保有升學意願且達到基本培養要求的考生能被錄取。退役士兵可免於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鼓勵採用情景模擬、問答、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測試。通知提出,退役士兵申請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可免試入學。同時,鼓勵支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各類高等學校舉辦的學歷繼續教育,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士兵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鼓勵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申請就讀普通本科高校,具體招生辦法由省級教育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三條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
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第五十四條對退出現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規定年限的,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冊團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軍士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周歲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軍士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軍士退出現役,不符合本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條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自主就業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第五十五條對退出現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殘疾軍人、患慢性病的軍人退出現役後,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接收安置;其中,患過慢性病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