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務合同有哪些
問題一:單務合同常見的都有哪些 除了贈與合同 還有像我們到銀行存取款就是單務合同
問題二:什麼叫做雙務合同?什麼叫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現實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數為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常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問題三:下列屬於單務合同的有( ) 單務合同是:
A. 贈與合同
B. 借用合同
問題四:有償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都存在哪些區別? 馬穎秋律師解答: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合同法對合同的一種分類辦法,一般情況下耽誤合同都是無償的,雙務合同都是有償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本文就為您解讀,有償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的區別。首先,典型的單務合同有:贈與、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證。其次,無義務對價關系的合同便是單務合同。包括一方有義務,另一方無義務的合同,也包括雙方雖都有義務但雙方的義務無對價關系的合同。棚運昌贈與合同、借貸合同屬於單務合同已為學理通說。據我國《合同法》之規定,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有義務交付贈與物;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悄戚行義務。最後,任何一種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對待給付合同,適用對待給付規則。比如,一方基於不可抗力而給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為給付;
問題五:單方允諾與單務合同如何區別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在單務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並不互相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而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單務合同是與雙務合同相對應的合同分類。單務合同中一方當事人負擔義務與單方允諾中表意人為自已設定某種義務有相似之處,但二者更有區別:1、單方允諾為單方法律行為,表意人單方作出意思表示行為就成立;而單務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單方允諾之債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時就對表意人有一定的約束力,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對單方允諾之債的成立沒有任何法律意義;而單務合同在性質上是合同關系,要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單務合同是不可能發生的。3、單方允諾是德國法上的說法,英國人一般說單務合同。這主要是因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對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陸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設立權利義務的合意,強調雙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認為單方允諾並不是合同,而是一種獨立於合同的產生債的民法法律行為。而英美法系法學家一般說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可予強制執行的允諾,強調的是當事人允諾的可強制性,所以單方做出的允諾如果有對價或者對方已經基於對允諾的信賴行事,也成立合同。懸賞廣告在德國被視為單方允諾,在英美法國家則被視為單務合同。我國制訂合同法的時候大量借鑒了英美合同法的立法模式,所以現在通說(至少對司考來說)懸賞廣告是單務合同。其實這只是對同一社會現象在不同理論體系下的解釋而已。當然,兩種觀點都有長處,也都有缺點。
問題六:請問單務合同和無償合同如何區分? 單務合同,是指鏈扒僅有一方負擔給負義務的合同,即當事人雙方並不互相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而主要由一方承擔義務,另一方並不負有相對義務的合同。單務合同具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只有單方承擔合同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約定使用並按期反還借用物的義務;另一種情況是,一方承擔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不承擔主要義務,只承擔附屬矗務雙方的義務沒有對待關系。如《合同法》允許贈與附義務但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方承擔附屬義務之間不存在對價關系,因而仍屬於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償合同,無償合同不一定就是單務合同。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可能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如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借用人無須向出借人支付報酬,但屬於雙務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義務,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
問題七:什麼是單務合同?與單方法律行為有什麼區別?贈與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我認為與單務合同相矛盾,是嗎? 贈與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與單務合同不矛盾,這是從不同方面對合同的分類。
單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單方法律行為指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即這種法律行為僅憑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無需得到對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可以是向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訂立遺囑、放棄繼承權、撤銷委託代理、免除債務、追認無權代理等行為,皆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問題八:合同有多少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有: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償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此外,還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規定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等等,無名合同就不計其數了。
問題九:借款合同為什麼是單務合同?? 樓上的都是什麼人呀 不知道還是不要亂說的好 怎麼還有個律師那 單務合同是指僅一方負擔債務,對方不負擔債務的合同,又稱片務合同。 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單務合同 出借人沒有任何義務 借款人有還款的義務 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從交付錢 合同才成立的 如果錢已經交付了 合同就成立 出借人就沒有任何義務了 所以只有借款人還款的義務 為單務合同
問題十:合同分哪幾種? 雖然法律並沒有對合同分類作出明確規定,但按照比較通行的說法,合同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可把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運送、保險等合同為雙務合同。單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借用合同就是單務合同。
第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為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償的,如買賣、互易、租賃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無償的,如贈與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如委託、保管等合同。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單務合同原則上為無償合同,但有的單務合同也可為有償合同,如有息貸款合同。
第三,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諾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第五,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據訂立的合同是為誰的利益,可將合同分為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僅訂約當事人享有合同權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訂約的一方當事人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第三人設定權利,使其獲得利益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締約人,也不通過代理人參加訂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權利,可直接基於合同取得利益。如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保險合同。
第六,主合同與從合同。根據合同間是否有主從關系,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賴其它合同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須以其它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與預約合同。根據訂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約定的關系,可將合同分為本合同與預約合同。預約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將來應訂立的合同。
第九,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稱定型化合同、標准合同,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當事人要麼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要麼不訂立合同。
⑵ 單務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屬於單務合同的有:贈與合同、借用合同、保攔缺碧管合同等。單務合同一般是指一方只享簡舉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只盡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即合同雙方不具備權利義務對等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扮頃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⑶ 單務合同舉例
法律分析: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的對稱。是指一方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只盡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單務合同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存在對鋒做應關系。例如贈與合同,贈送人只承擔交付贈品的義務,而不享受任何權利;受贈人則只享有取得贈送人交付贈品的權利,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其他如無償借貸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與單方法律行為不同,單務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單敏碧方法律行為則是單方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銀拿衡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⑷ 常見的單務合同有什麼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拿敏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都屬於單務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消消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橋念可以撤銷贈與。
⑸ 單務合同有哪些合同
單戚脊襪務合同有包括以下內容:
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都屬於單務合同。
單務合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只有單方承擔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負有按約定使用並按期返還借用物的義務,出借人不負合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一方承擔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只承擔附屬義務,雙方的義務不存野明在對待給付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高激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⑹ 單務合同的類型有什麼
單務合同是指只有一方當事人承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在單務合同中,當事人雙方不存在對罩告帆待給付關系友旁,一物雹方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另一方則相反。單務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贈予合同;2.借用合同;3.保管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888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⑺ 哪些是單務合同,怎麼和雙務合同怎麼區分
所謂「單務合同」是指由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而對方當事人無合同義務的合同。比如《合同緩知橘法》中的贈與合同就是典型的單務擾團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如果贈與沒有附義務,受贈人無需履行義務,那麼贈與合同就是完全的單務合同。
而大多數合同中,當事人都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各方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需要履行義務,這類合同就是猛緩所謂「雙務合同」。
⑻ 單務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都屬於單務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無償保管合同是指雙仔侍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物交付他方保握李管的合同。
法律依據念皮吵:《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⑼ 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的例子
法律分析: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區別: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無義務對價關系的合同便是單務合同。御乎猛包括一方有義務,另一方無義務的合同,也包括雙方雖都有義務但雙方的義務無對價關系的合同。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事人一方得以對抗另一方的履行請求權,起到暫時拒絕履行己方義務的作用。現實生活中的合頃旁同大多數為雙務合同鎮橋,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⑽ 單務合同有哪些合同
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都屬於單務合同。單務合同有兩種情況,只有單方承擔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負有按約定使用並按期返還借用物的義務,出大改首借人不負合同義務;一方承擔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只承擔附屬義務,雙方的義務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單務合同的當事殲叢人的權利義務不存在對應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滾數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