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孩子生活費包括哪些費用
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因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⑵ 孩子生活費一般給多少
一:根據家庭條件去區分
現在一般父母都會給孩子一個月1000-2000不等的生活費,經濟條件好一點的家庭,父母對於錢財方面可能較寬松一些,給孩子2000元生活費,如果孩子不夠跟父母再要,也會毫不猶豫地給。
而普通家庭會給孩子規定一個數目,比如說就給1500元,讓孩子計劃著花,如果沒錢了可以透支,但是下個月就要給少一點了。
還有一些家境不好的農村家庭,大多給孩子1000元生活費,懂事的孩子知道父母的這錢來之不易,會想辦法省著點花。
二:參考別人家孩子去給
父母經常會參考其他孩子的標准給,比如說,隔壁鄰居家孩子13年上大學,一個月生活費是1000元,一個女孩既能自己買漂亮的衣服,又能吃得很好,而孩子19年上大學,雖然物價有漲幅,但是給1200元肯定也夠了。
不過父母並不知道現在1200元根本不夠花,時代不同了,物價長得不是一點點,以前6元的盒飯女生能吃飽,現在都長到了12元,在這個物價翻倍漲的時代下,跟別人家孩子對別,是完全沒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