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有權利不讓我在露台上安裝護欄嗎
物迅春吵業無權
阻止業主安裝護欄
……
物業
是服務於業主的商業行為
,
對於小區業主的產業
不具有任何權力
。
為此
對於物業的無理(禮)阻撓
安裝保全防護欄的
屬於不合法的強盜行為
。
所以
對畝侍於物業違背業主主權意志的行為
,
應該以妨礙公共安全報警
或森友以嘿社會分子給予舉報
Ⅱ 物業不讓陽台防盜窗安裝在窗戶外面怎麼辦
房屋的陽台及露台是否應當封閉,目前我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在不損害他人(包括相鄰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業主作為房屋所有權人,對於陽台及露台的使用及外觀具有處分權。防盜窗問題與此類似,可以類推,是否安裝防盜窗應該由業主說了算。
如果,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封閉陽台、露台」作出禁止性規定。物業公司不應當在業主購房後,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中增設禁止性規定。即便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包含有禁止封閉陽台、露台的規定,但如果建設單位未將該條款納入售房合同中,並得到業主的明示承諾,該條款對業主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保持小區的整體美觀,當然是為了全體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但是,如何保持小區整體美觀,不是物業說了算的,而是應該由全體業主或業主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因為物業只是「管家」,全體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裝了防盜窗是否就破壞小區整體美觀,當然應該由主人說了算。如果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法定程序制訂《業主公約》,規定小區內不準裝防盜窗、不準封陽台。個別想裝防盜窗的業主只能少數服從多數。哪怕《業主公約》規定小區A門只准進,B門只准出;哪怕規定:全體業主不準把衣服凳罩晾到陽台上,只要是《業主公約》中的約定就要鋒粗櫻遵守。《業主公約》相當於小區內部的法律,全體業主都不能違反。
但如果《業主公約》中對此沒有具體規銀叢定,根據民法通則,業主有權對自己擁有的房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這四項基本權利。也就是有權裝防盜窗。不過,業主安裝防盜窗,也不是可以「隨心所欲」的。業主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也是有限制的,具體說就是不能違反城市管理、規劃等部門的規定,不能影響鄰居的通風和採光,不能給鄰居造成安全隱患。只要排除了以上限制性條件,業主為什麼不能裝呢?!
首先,物業是由全體業主聘請來的管家,是請來執行全體業主發出的「決定和命令」的。「管家」無權越俎代庖對「主人」指手畫腳。第二,物業不是行政機關,無權制止業主裝防盜窗的行為。第三,物業由於起訴主體不適合,也無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業主拆除防盜窗,有權起訴業主的只有業主委員會
Ⅲ 請問業主可以安裝,防護欄嗎物業有權禁止業主安裝防護欄嗎
業主不可以私自安裝防護欄。
現在很多小區為了統一管理,為了小區美觀,物業都禁止業主在陽台外面私自安裝防護欄。
嚴格來說物業是沒有權利禁止業主安裝防護欄判鍵的,但是寬沖螞物業這么規定了,作為業主也沒有慎埋辦法。
Ⅳ 我們這個小區為什麼不讓安裝防護欄呢國家有明文規定嗎
物業有權禁止安裝防護欄。這個如果有違建可以向物業管理處,當地城管,街道辦投訴協商,如果影響其他住房可向法院申請拆除。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升者管理辦法》對其有相老亮應的規定:
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
(4)物業不讓生活陽台裝防護欄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建設部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住宅建築規范》規定,外窗窗檯跟樓面地面的凈高低於90厘米的時候,應有防護措施。7層及7層以上的住宅,陽台欄桿凈高不應低於1.1米,陽台欄桿應有防護措施,防護欄桿的垂直桿件間距凈高不應大於0.11米,並應採取兒童不宜攀爬的形式。
根據《物業管吵含薯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Ⅳ 物權法有規定不讓安裝外置防護欄嗎
安裝外置防護欄,不屬於物權法調整的范圍。
應當是市容角度調整棗鬧的范圍。
凳咐罩如果物業不讓安裝處置的防護欄,則需要提供安全的保障措施,如果發生簡嫌被盜,應先承擔賠償的責任,等找到小偷才由物業和小偷追索。
業主和物業簽訂協議中應明確安全保障的義務。
Ⅵ 物業不給封陽台一般怎麼解決
一、物業不給封陽台一般怎麼解決
1、物業不給封陽台一般有四種解決辦法。具體如下:
(1)通過採取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2)通過各種調解加以解決;
(3)通過派出所加以解決;
(4)進行民事訴訟加以解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洞攔除妨害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一樓陽台開門是違建嗎
一樓陽台開門沒有經過物業及有關部雀殲門同意就是違建。因為在陽台開門,勢必要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結構,這樣不僅會影響商品房外觀的一致性,而且還可能威脅到本單元其他業主的安全,所以在沒有經過物業公司以及房管部門同意前,業主不能擅自進行改動,即便已經施工,也要恢復原狀。除非同物業協商,出錢購買並簽訂合同,還需從新辦理產權證。違法建築主要指的是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納歲胡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