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規定獨居年齡最小是多少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獨居」的年齡,但是規定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相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的看護、照護,也不需要法定代理人進行代理民事活動的一類人。對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的年齡是十八歲和年滿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分析
首先,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所謂獨居的最小年齡。但是法律規定了監護人,是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因此在有監護人的情況下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在監護人的照料看護下生活,如果長時間獨居,監護人則違反了法定的義務。
其次,法律規定了不在需要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的年齡,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在需要監護人的照護,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有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完整表達意思、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法律規定年年滿18周歲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根據民法典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