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標准
(一)城(鎮)居民10元/戶.月;流動人口2.5元/人.月。
(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人.月或180元/噸。
(三)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
1、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
2、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
(1)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
(2)日產垃圾量0.005-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
(3)日產垃圾量0.01-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
(4)日產垃圾量0.05-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
3、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餐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自清自運的車輛必須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垃圾處置場(填埋)的處置費收費標准60元/噸。焚燒發電廠的處置費收費標准90元/噸。
6、糞便屬於生活垃圾,糞便清掏清運處置費180元/噸。
7、建築垃圾(單位、居民改擴建裝修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150元/噸。建築工程類的建築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按程序申報另行制定。
❷ 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收取標准主要是以戶或人數為計量單位來收取一定額度的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和水、電、燃氣等一起計算,按照居民消耗的水、電或燃氣多少來作為計算生活垃圾處理費的依據;第二種是直接向公眾收取垃圾處理費,由居民自治組織或者物業管理機構實施。❸ 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垃圾歲慎處理費收費標准如下:
1、城居民10元每戶每月,流動人口2.5元每人每月;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噸;
3、商鋪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飲業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
4、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每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每噸;
5、其他收費標准,垃乎脊敬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
但是各地的收野鬧費標准也都不一樣,具體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
❹ 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
垃圾處理費的具體收費標准如下:城居民10元每戶每月,流動人口2.5元每人每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事業單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噸;商鋪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飲業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者察旦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中轉站120元每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每噸;其他收費標准。垃圾處理費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來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垃圾處理市場利用垃圾生產木炭、焦油和煤氣基本上是先分類、再進行回收、然後處理。處理方法為最常用的是填埋,但是效果很慢、佔地還廣、容易對地下水產生二次污染。還有就是焚燒,但對空氣污染大、投資也大。
生產經營單位、個體經營者:日產垃圾量1噸(含1噸)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噸。首擾日產垃圾量低於1噸的,按垃圾日產生量:日產垃圾量0.005噸(含0.005噸)以下,每月30元、日產垃圾量0.005
0.01噸(含0.01噸),每月60元、日產垃圾量0.01
0.05噸(含0.05噸),每月120元、日產垃圾量0.05
0.99噸(含0.99噸),每月180元。商鋪0.75元/月.平方米飲業1.5元/月.平方米,或者雙方協商計量收取。單位自清自運至垃圾沒租中轉站120元/噸,單位自清自運至焚燒發電廠處置費90元/噸。
關於垃圾處理費收取的問題
1、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於物業管理事項、服絕純差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因此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價款以及內容進行約定。
2、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寬頻以及單位應當了向用戶端收取有關費並皮用。
3、只要物業條例當中也已包含了用垃圾處理費,所以初期便不得以此此名義重新收取得用了能,應該包含當從物業費底下。
4、垃圾清運費指的是小區外那人裝修,而所產生的垃圾需要系由物業來進行清運,但是收取很高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褲飢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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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2020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
1、生活用水戶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費15元,當月用水6噸以下(不含6噸)的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2、混合用水戶按照生活用水戶標准收取。
3、小區居民用戶,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戶收費,收取後每戶每月回撥3.5元給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小區保潔費用。
4、特困用戶不收費。
❻ 保山市垃圾清運收費標准2022年
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和《雲南省政府定價目錄》,按照法定程序,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保山中心城市垃圾處理費進行了調整,報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標准通知如下:
(一)保山中心城襲譽寬市的居民(含租房居住的務工人員)按實有人數,每人每月按5元收取。收虛遲費單位(含代收費單位)向居民收取垃圾處理費時,票據註明繳費人員姓名,避免重復收費。
(二)機關、部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按實有人數每人每月5元收取。
(三)賓館、酒店、客棧,按每拍亮天每間1元收取;醫院按每床每天0.4元收取。
(四)商業經營、飲食服務業等行業所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營業面積或重量收取。
(五)飲食服務經營者、非營利性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按每噸160元收取。學校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按120元/噸收取。
(六)學校產生的生活垃圾,教職工每人每年按15元收取;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免費。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每人每年按1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