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主生活會多久一次
法律分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黨員領導幹部還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 第二條: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❷ 支委會多久召開一次
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
支部委員會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支部工作計劃,檢_和總結支部工作、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等。
三會一課的召開時間要求槐態如下: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可隨時召集。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推遲召開。
黨課上課時間: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
召開黨支部委員會的一般程序:
(1) 支部書記與有關委員通氣,確定會議議題和開會時間,並通知支部委員,提前做好各項准備。
(2) 宣布開會。首先,統計到會人數。記錄人員開始作記錄。
(3) 提出議題。支部書記向與會同志講明議題和討論要求。
(4)開展討論、適時歸納。支部委員圍繞議題充分發表意見;支部書記在各委員充分發表意見後,歸納大家的意見。
(5) 進行表決,形成決議。
(6) 明確分工。支部書記對具體落實支部委員會的決議或決定要做的工作進行分工
(7) 把支部委員會會議記錄及時整理好存檔備查。
召開黨支部委員會的注意事項;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支部委員會決定重大問題時,到會的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遇到重要問題發生爭執,雙方人數接近,除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的意見執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議,或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或報告上級黨組織請求裁決,最後按支部黨員大會或上級黨組織的決定執行。
(3)支部委員會會議應早擾緊緊圍繞黨支部的基本任務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抓住主要問題進行討論研究,並作出決定。
(4)為便於支部總鉛睜源結工作,便於上級黨組織檢查了解支部委員會會議決議、決定正確與否和貫徹執行情況,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應有專人認真做好記錄。
(5)要處理好與支部黨員大會決議的關系。 支部黨員大會作出的決議,支部委員會要認真貫徹執行,不能修改或否定。為了便於支部大會對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支部委員會可以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強加給支部黨員大會,更不能把支部委員會置於支部黨員大會之上。支部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
(6)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情況下,凡是支部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重要問題,都應當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7)要防止和克服以其他形式代替黨支部委員會的現象。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第五條 組織工作實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分類領導,組織部門專門負責,有關方面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
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組織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黨組織設置組織工作機構或者專職工作崗位,專門負責組織工作。
中央組織部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工作,上級組織部門指導下級組織部門工作。
❸ 每年至少召開幾次組織生活會
黨支部每個月召開一次支部大會、一次支委會,每周過一次組織生活,每一季度上一次黨課,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
組織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1)學習黨的基本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和思想改造的情況。
(2)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情況。
(3)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
(4)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包括嚴峻的政治斗爭面前和當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以及面臨嚴重困難,需要黨員個人作出犧牲時的表現情況。
(5)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情況。
(6)遵守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7)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工作的情況。
(8)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
(9)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交流經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
組織生活會與民主生活會的區別:
(1)參加人員不同。組織生活會的參加人員是黨支部(黨小組)的全體黨員,包括上級領導幹部;而民主生活會對參與者的限定為縣以上黨員領導幹部。《規定》對「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一詞的解釋是:「縣以上黨的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委員,黨組(黨委)成員,以及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含人民團體)的黨員領導幹部。」
(2)在作用發揮方面,二者也各有分工。組織生活會的主要作用是統一黨員的思想,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加強黨支部的自身建設,黨員中的領導幹部一般會帶頭發言並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問題、共同進步;民主生活會則以提高領導班子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為定位,遵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則,著力加強領導班子的團結統一和思想作風建設。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二條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第十三條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按照便於組織開展活動原則,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並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
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第十四條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託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並主持。黨小組會由黨小組組長召集並主持。
❹ 支部委員會會議多久召開一次
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
支部委員會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支部工作計劃,檢_和總結支部工作、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等。
為了正確貫徹支部委員會決議、決定,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應槐態由專人認真做好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支部委員的發言要點、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要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所作出的決議不能修改或推翻。為了便於支部黨員大會對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支部委員會可以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但不能強加給支部黨員大會,更不允許把支部委員會_於支部黨員大會之上。
支部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如果發現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不符早擾合黨的路線方針鉛睜源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時,支部委員會可請示上級黨組織裁決,或重新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第五條
組織工作實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分類領導,組織部門專門負責,有關方面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
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組織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黨組織設置組織工作機構或者專職工作崗位,專門負責組織工作。
中央組織部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工作,上級組織部門指導下級組織部門工作。
❺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根據《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將民主生活會改為每年召開一次
為便於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民主生活會的作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決定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
時間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間。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認真做好准備,集中安排時間,以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根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七條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5)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多久開一次擴展閱讀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中規定:
第三條 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好民主生活會
要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民主生活會的思想性和原則性。堅決克服和糾正那種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缺點,或者就事論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群眾提出的意見,正確的要誠懇接受並切實改正;不符合事實或不完全符合事實的,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說明。
❻ 民主生活會一年召開幾次
法律分析:1.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
2.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法律依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
第六條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七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開。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必須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❼ 黨支部會議一般多久開一次
支部黨員大會多久召開一次
1、支部黨員大會一般為三個月召開一次。黨支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提前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推遲舉行,支部委員會必須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說明。
2、按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薯信是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具體體現。這有助於發揚黨內民主,發揮黨員的積極性,雹寬使黨支部更好地完成所擔負的任務;有助於黨員行使自己的權利,對黨支部的工作實行監督。
3、全體黨員(包括預備黨員)都應參加支部黨員大會,如個別黨員因故請假,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應盡可能在會前聽取這些同志對議題的意見,並把他們的意見轉達給支部大會。
4、支部大會是黨內的會議,一般不吸收非黨同志參加。但有些支部大會,如討論吸收黨員的支部大會,可以吸收一些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列席,這樣做,是為了對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黨的生活的實際教育。
5、上級黨委成員參加不是他過組織生活支部的黨員大會,可以根據黨委的意圖提出建議和希望,發表自己的意見。因不是本支部的黨員,所以沒有表決權。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六條 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源手亮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願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後,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對經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轉接組織關系的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以將其納入一個黨支部或者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
❽ 民主生活會多久一次
法律分析: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仔明。黨員領導幹部還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鬧搏活。
法律依據:《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規定》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念彎告可以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7月底以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應在翌年1月底召開。
❾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多長時間召開一次
支委會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根據《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將民主生活會改為每年召開一次
為便於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民主生活會的作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決定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
時間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間。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認真做好准備,集中安排時間,以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根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七條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9)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多久開一次擴展閱讀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中規定:
第三條 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好民主生活會
要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民主生活會的思想性和原則性。堅決克服和糾正那種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缺點,或者就事論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群眾提出的意見,正確的要誠懇接受並切實改正;不符合事實或不完全符合事實的,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