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婆和兒媳是什麼關系
公婆和兒媳在法律上稱為姻親關系,兒媳是丈夫的妻子,雖然和丈夫之間沒有血緣關系,但又滲禪和要有生活上的接觸,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特殊關系,公婆是丈夫的父母,對於兒媳來說也具有這種特殊的關系。
姻親關叢盯系包括哪些
姻親關系包括指自己直系、旁系血親的配偶,比如兒媳、姐夫等,還有配偶的血親,比如岳父母、夫之妹等。
姻親關系指的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是一種簡單的親屬關系,因夫妻離婚或他方再婚而襲納消失。
我國婚姻家庭法對姻親關系的終止並無明確規定,按照民間習慣來說,離婚多為姻親關系終止的原因。
B. 公婆是直系親屬嗎
公婆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指配偶、迅空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直系姻親可分為兩種:一種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另一種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養教育關系的繼子女等,後者如兒媳、女婿余昌凳、孫媳等。以上直系姻親也是廣義的直系親屬范圍之內。
法律依據:《民法豎旅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C. 公婆在社會關系中還叫什麼
對於公婆的稱呼,有兩方面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是關於夫妻關系的說法,在搭搏神南方的一些地方或廣西廣東地區最為常見,兩公婆這種稱呼的意思就是指夫妻二人知虧,真正意義上經過合法婚姻結成夫妻的,才有的這種稱呼,不然也只能說是屬於女朋友或者情人關系。
但在北方,公婆含義又是另外一個意思,就是用來指公公婆婆,其中也包括我們的監護人——父母,還有就是岳父岳母。當然也是法定夫妻才能算是真正公公婆婆。不過,在南方也有講到公婆可以用作公公婆銀中婆的含義。
D. 公公婆婆屬於家庭成員嗎,我們在一個戶口本上。
屬於,公婆屬於直系親屬。家庭成員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亮晌於保證精確度的蔽敏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敬並鋒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