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民法民法,在我們生活中有什麼作用
民法是規定並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家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也包括單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民事法律規范。
(一)、民法是保障市場體制正常運行的有效法律形式。
民法的主體制度使得商品生產者、經營者能夠作為獨立平等的主體進入市場;法律行為制度賦予當事人以廣泛的行為自由和活動空間;物權制度控制著主體對各種物品的權利限度,同時也保護著主體對特定物品的正當權利。民法的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有助於協調商品交換者的利益沖突,引導他們開展正當競爭。民法不僅有效地穩定市場秩序,而且能夠推動市場的培育和發展,為市場交換的高速運行提供方便。債權制度的確立,實現了讓渡商品和實現商品價值在時間與空間上的分離,使商品交換在信用制度的擔保下,跨越了時間、地域的限制,有力地推動了商品交換的進行。民法的代理制度,有助於避免事必躬親;居間制度使得人們及時獲得相關信息;行紀制度使憑借專業組織為自己謀利成為可能。時效制度則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力,從而加快商品流通。簡言之,民法為現代化市場提供一般規則與市場主體的基本行為規范,使他們可以遵循這些規則進行活動,並使市場秩序獲得保障。民法可以為現代化市場經濟提供一般規則和市場活動的行為規范,是市場參與者在這些規則允許的范圍內各顯神通,開拓進取,創造最佳業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民法可以為人權提供基本保障。
人權是人按其本質屬性享有和應當享有的權利。民法實質上是權利法。它首先給人的人格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以規定和保護,為其他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保護提供基礎。
(三)、民法可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民法體現著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它調節著各種利益,保護人們合法地謀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許侵害社會和他人的弱肉強食,謀取非法利益。
(四)、民法可以促進民主政治。
民法是私法,要求劃分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劃分政治生活和市民生活。在市民社會和市民生活中,實行私法自治原則,要求國家公權力不得隨意介入、干涉,這有利於抑制公權力的不當擴張與膨脹。權力機關不法或不當侵害民事權利,也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必將有利於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⑵ 為什麼說《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不僅僅涵蓋了你我從胎兒到繼承的法律上的「一生」,同時,更宏觀的說,民法典是社會經濟生活在法律上的反映。
民法典是社會經濟生活在法律上的反映,更是一國生活方式的總結和體現。
在成文法背景下,如果沒有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不僅很難向世人展示我們形成的民事法律制度,准確展示中國法制文明的發展水平和高度。頒行一部面向21世紀的科學的民法典,將是我國法治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的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准則,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19世紀初的《法國民法典》和20世紀初的《德國民法典》,曾是世界民法發展史上的重要成果。今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構架成形,民法典的制定步伐也隨之加快。
民法典是社會經濟生活在法律上的反映,更是一國生活方式的總結和體現。
在成文法背景下,如果沒有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不僅很難向世人展示我們形成的民事法律制度,准確展示中國法制文明的發展水平和高度,而且,零散的民事立法將妨礙民事法律制度的體系化水平。
⑶ 民法在生活中的作用
民法是規范社會生活的重要法律,是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民法乃是"以法律形式表現了社會經濟生活條件的准則"。它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民法是保障市場體制正常運行的有效法律形式。
民法的主體制度使得商品生產者、經營者能夠作為獨立平等的主體進入市場;法律行為制度賦予當事人以廣泛的行為自由和活動空間;物權制度控制著主體對各種物品的權利限度,同時也保護著主體對特定物品的正當權利。民法的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有助於協調商品交換者的利益沖突,引導他們開展正當競爭。民法不僅有效地穩定市場秩序,而且能夠推動市場的培育和發展,為市場交換的高速運行提供方便。債權制度的確立,實現了讓渡商品和實現商品價值在時間與空間上的分離,使商品交換在信用制度的擔保下,跨越了時間、地域的限制,有力地推動了商品交換的進行。民法的代理制度,有助於避免事必躬親;居間制度使得人們及時獲得相關信息;行紀制度使憑借專業組織為自己謀利成為可能。時效制度則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力,從而加快商品流通。簡言之,民法為現代化市場提供一般規則與市場主體的基本行為規范,使他們可以遵循這些規則進行活動,並使市場秩序獲得保障。民法可以為現代化市場經濟提供一般規則和市場活動的行為規范,是市場參與者在這些規則允許的范圍內各顯神通,開拓進取,創造最佳業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民法可以為人權提供基本保障。
人權是人按其本質屬性享有和應當享有的權利。民法實質上是權利法。它首先給人的人格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以規定和保護,為其他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保護提供基礎。
(三)、民法可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民法體現著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它調節著各種利益,保護人們合法地謀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許侵害社會和他人的弱肉強食,謀取非法利益。
(四)、民法可以促進民主政治。
民法是私法,要求劃分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劃分政治生活和市民生活。在市民社會和市民生活中,實行私法自治原則,要求國家公權力不得隨意介入、干涉,這有利於抑制公權力的不當擴張與膨脹。權力機關不法或不當侵害民事權利,也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必將有利於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綜上所述,民法作為市民社會的基本法,自其誕生以來對於整個人類社會的影響與作用無疑是讓人震撼的。由此,人們對於民法社會作用和地位的認識和探究就應該不斷地深化與提高。而且,人們對這一問題的探討不應該僅僅局限於具體內容的揭示,更要深入剖析制約或促進其功能發揮的諸要素,以民法的功能研究為切入點,洞察民法與社會其他現象的互動規律,實現民法的自我完善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