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印度的種姓制度,請問有誰知道印度的四大種姓,其階級和其在印度神話中各出自於梵天的哪個身體部位
印度人口眾多,百分之八十二為印度教徒,其中分為不同等級的社會集團。種姓制度主要存在於印度教中,對伊斯蘭教和錫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印度的種姓制度將人分為四個不同等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即僧侶,為第一種姓,地位最羨漏散高,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剎帝利即武士、王公、貴族等,為第二兄氏種姓,從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為第三種姓,從事商業貿易;首陀羅即農民,為第四種姓,地位最低,從事農業和各種體力及手工業勞動等。後來隨著生產的發展,各種姓又派生出許多等級。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觸者」或「賤民」。他們的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絕大部分為農村貧雇農和城市清潔工、苦力等。
種姓制度已經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早在原始社會的末期就開始萌芽。後來在階級分化和奴隸制度形成過程中,原始的社會分工形成等級化和固定化,逐漸形成嚴格的種姓制度。
種姓是世襲的。幾千年來,種姓制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風俗習慣方面影響很深,種族歧視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廣大農村情況還比較嚴重。
獨立後,印度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來消除種姓歧視。首先搜嫌是制定了有關法律規定。1948年國會通過了廢除種姓制度的議案。後來憲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應規定,保護低級種姓利益。政府還在教育、就業、福利等方面對低級種姓者提供大量幫助。
隨著社會的進步,印度的種姓制度也在發生變化。如種姓制度中的內部通婚制受到沖擊,如高種姓的女子現在也同低種姓的男子通婚了。人們對職業的看法也有所改變,衡量職業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為基礎,而以金錢、權力為基礎。在城市裡,各種姓人們之間加強了來往與交流。
B.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分為哪四個等級各由哪些人組成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鬧寬喊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液野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巧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受人敬重的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與耆那教創始人大雄,或許都反對任何形式的種姓結構。許多虔誠派運動時期的聖人如拿那克、卡比爾、采坦耶、賽古魯奈安涅希瓦、阿克那斯、羅摩奴闍與杜卡拉姆拒絕接受所有以種姓為基礎的歧視並接受所有來自種姓的教派。許多印度教改革者如辨喜與實諦·賽·巴巴相信印度教無種姓制度容身之地。
15世紀聖人羅摩難陀也接受所有種姓成為他的信徒,這其中包括賤民。上述的聖人大都贊同中世紀時反對種姓精神的虔誠派運動。難陀那,一位低種姓的的印度教祭司,也拒絕接受種姓精神並接受達立特。一些其他的印度教運動同樣歡迎低種姓成為他們的信徒,這些最早是成為虔誠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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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古印度文明的宗教種姓有哪些
古印度文明以其異常豐富、玄奧和神奇深深地吸引著世人,對亞洲諸國包括中國產生過深遠的影響。以下是我為你精心整理的古印度文明的宗教種姓有哪些,希望你喜歡。
古印度文明的宗教種姓介紹
佛教
笈多王朝時,印度的佛教是十分普及的信仰。到戒日王時,佛教開始衰落,戒日王雖敬重玄奘,為他舉行盛大法會,但戒日王本人卻是一個濕婆教徒。佛教的命運和____一樣,在它的故鄉雖然衰落,卻向世界其他地區廣泛傳播,成為一個 國際 性宗教。
印度教
戒日帝國時,隨著封建制度的形成,婆羅門教和佛教不適應日益發展的新形勢的需要。4世紀前後,由婆羅門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義和民間信仰,逐漸形成新婆羅門教。8世紀經商羯羅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主要經典有《吠陀》、《奧義書》、《往世書》、《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等,教義與婆羅門教類同。主神有互相關聯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即婆羅摩、毗濕奴、濕婆三大主神。婆羅摩(大梵天)是創造世界之神,毗濕奴(遍入天)是賜福神,主管維持世界,濕婆(大自在天)是毀滅神,主管破壞世界,也是苦行神和 舞蹈 神。陵慶
印度教教派繁多,主要有毗濕奴派、濕婆派和性力派三大派。
毗濕奴教派形成於12世紀中葉,實行苦行和素食等禁慾主義。 傳說 它躺在海中一條千頭巨蛇身上,坐騎為金翅鳥,妻子為吉祥天女,有許多化身,其中之一是《羅摩衍那》中的主人羅摩,在猴王的幫助下救出自己的妻子。它還曾化身為巨魚,在淹沒世界的洪水中救出人類始祖摩奴及其 生物 ,這是印度的洪水 故事 。
濕婆派流行於南印度,傳說濕婆有3隻眼,4隻手,分執三股叉與戰斧等武器。它在焚燒死者的場地跳舞,在雪山中修苦行。因毀滅有再生意義,所以它是毀滅神和生殖的象徵。它的妻子是雪山女神。該派否認婆羅門特權,教派多,有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林伽派、有視牛為神聖的教義尺咐握派等。
性力派崇拜濕婆之妻等女性神祇,其儀式有犧牲、輪座(男婦雜交)等怪俗。馬克思說:「這個宗教既是縱欲享樂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慾主義的宗教;既是林伽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納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馬恩選集》2卷第62-63頁),總之是一種奇特的宗教。
伊斯蘭教
從德里蘇丹開始,伊斯蘭教取得支配地位,對印度教採取歧視和迫害政策。莫卧爾帝國也以伊斯蘭教為國教。但採取寬容政策,允許印度教等信仰自由。
錫克教16世紀創立,「錫克」一詞意為「門徒」,此教主張信徒在神的面前一律平等,反對種姓制度。
種姓 戒日帝國時,種姓制度有了很大變化,婆羅門和剎帝利基本沒有變化,但吠舍分化,只剩下少數富有的商賈。首陀羅地位有所上升,與破產的大量的吠舍逐漸構成新型的首陀羅種姓——依附農。這樣,名稱未變,內容有了變化,前三個等級是封建主,後一個是依附農階級。
古印度文明廢除陋習
廢除印度社會許多陳規陋習,如寡婦殉夫、童婚、殺嬰、神靈裁判、奴役戰俘等等。此外還創辦學校,讓女子受 教育 等。
此外,阿克巴也關注發展農業和水利灌溉外,特別重視發展商業;統一貨幣和度量衡,擴大商業交通網,在全國范圍內修築公路,此外還創辦學校,讓女子受教育等。1585年以後,阿克巴又進行了新的擴張,擴大了帝國的版圖。
阿克巴死後(1605年),統治階級愈來愈腐敗,他們大興土木,窮奢極欲。為了充實國庫,又恢復包稅制;對外發動對南印度的擴張戰爭,戰費激增,人民群眾再度陷於苦難的生活之中;隨著采邑變為世襲領地,地方封建主獨立性加強,各地總督紛紛割據稱雄,中央權力削弱。從1498年達·伽馬到達卡簡蘆利庫特時起,葡萄牙、荷蘭、英國、法國等殖民主義者相繼侵入印度,進行殘暴的殖民掠奪。人民群眾在國內外反動勢力壓迫下紛紛舉行起義。莫卧兒帝國逐漸衰落。
古印度文明的 自然 文化
自然人文
自然科學主要是天文學和 數學 ,詳見教材。
人文科學主要是文學和建築藝術,詳見教材。這里對語言和史學略作補充。
笈多王朝時期,有《超日王傳》和《戒日王傳》,這些價值不大的文學作品用梵文寫成的,可作為重要史料。
德里蘇丹時期,方言文學興起,梵文漸不流行。此時,印地語和穆斯林使用的波斯語混合為烏爾都語,也出現一些用波斯文寫的 歷史 著作,例如,明哈-烏德-丁寫的《那西爾通史》,沙姆斯-伊-西拉其·阿費富寫的《菲魯茲王史記》,雅赫雅·賓·阿馬德寫的《穆巴拉克王史記》等。
莫卧爾帝國時,一位名叫圖西爾·達斯的人用印地語改寫了史詩《羅摩衍那》,有利於梵文古典作品的保留與傳播。歷史著作有巴布爾寫的《自傳》,用突厥文寫成。由阿卜杜拉欣大汗譯為波斯文。此外還有巴道尼寫的《歷史選集》,尼查姆-烏德-丁寫的《阿克巴通史》,都用波斯文寫成。
創建源頭
古埃及文明的創建 古印度文明的源頭:哈拉巴文化
古印度是人類文明的發源地之一,在文學、哲學和自然科學等方面對世界文明作出了獨創性的貢獻。在文學方面,創作了不朽的史詩《摩訶婆國多》和《羅摩衍那》;在哲學方面,創立了「因明學」,相當於今天的 邏輯學 ;在自然科學方面,最傑出的貢獻是發明了16世紀到21世紀世界通用的計數法,創造了包括「0」在內的10個數字元號。所謂阿拉伯數字,實際上起源於印度,然後通過阿拉伯人傳播到西方。公元前6世紀,古印度還產生了佛教,先後傳入中國、朝鮮和日本。
就 地理 范圍而言,古印度不僅指今天的印度,還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不丹、尼泊爾等在內的整個南亞次大陸。中國在西漢時稱其為「身毒」,東漢時改稱「天竺」,到了唐代,高僧玄奘將其譯為「印度」。
印度的遠古文明直到1922年才被發現。由於它的遺址首先在印度哈拉巴地區發掘出來,所以通常稱古印度文明為「哈拉巴文化」;又由於它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所以也稱為「印度河文明」。
哈拉巴文化以南部的摩亨佐·達羅和北部的哈拉巴為中心,它是古代印度青銅時代的文化,代表了一種城市文明。從已經發掘的遺址來看,城市的規劃和建築具有相當高的水平。考古學斷定,哈拉巴文化大致出現在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750年,鼎盛時期約為公元前2300年到公元前2000年。哈拉巴文化的主要經濟部門是農業,栽種的作物有大麥、小麥等。除田間作物外,椰棗、果品也是人們喜愛的食物。當時,人們已經能夠馴養牛、山羊和各種家禽。哈拉巴文化遺址中出土了大量銅器,這表明古印度人已經掌握了對金銀等金屬的加工技術。從出土的各種美妙絕倫的 手工 藝品和奢侈品中,可見當時工匠的精巧技藝。制陶和紡織是哈拉巴文化的兩個重要部門,染缸的發現表明當時已掌握紡織品染色的技術,紡織業與車船製造業等也高度發達。城市的繁榮使哈拉巴的商業盛極一時,不僅國內貿易活躍, 國際貿易 也特別頻繁。大量古跡遺址的發掘充分證明了它與伊朗、中亞、兩河流域、阿富汗,甚至緬甸和中國都有貿易往來。
哈拉巴與摩亨佐·達羅兩處城市遺址,規模都相當大。街道布局整齊,縱橫相交。房屋一般用磚建造,有的隔出許多大廳和房間,並有良好的排水設備,而一些小房間則根本沒有排水設備。這說明社會上已有貧富不均和階級對立,已經存在依靠剝削而養尊處優的統治者。
哈拉巴文化還創造了自己的文字,它們主要留存於各種石器、陶器和象牙制的印章上,這些文字元號有象形的,亦有幾何圖案,至今尚未 成功 譯讀。正因為如此,關於哈拉巴文化的來源問題,一直成為考古學家與 歷史學 家爭論不休的斯芬克斯之謎:到底是土著文明呢,還是外來文明?
哈拉巴延續了幾百年之後逐漸衰落,於公元前18世紀消亡。它來得突然,去得更突然,以致日後印度文獻對它一筆帶過。哈拉巴文化衰落之謎,仍有待後人去解除。
哈拉巴文化衰落後,從印度西北方入侵的游牧民族雅利安人創立了更為持久的文明。雅利安人於公元前2000年左右出現在印度西北部,並逐步向南擴張。經過長時期的兼並戰爭,公元前4世紀,雅利安人在南部的恆河流域建立了以摩揭陀為中心的統一國家。
D. 古印度四大種姓是什麼是
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此畢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氏搜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森核芹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E. 印度有什麼種姓
印度的種姓制度將人分為四個不同等級:
1.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即僧侶,為第一種姓,地位最高,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
2.剎帝利即武士、王公、貴族等,為第二種姓,從事行政管理和打仗。
3.吠舍即商人,為第三種姓,從事商業貿易。
4.首陀羅即農民,為第四種姓,地位最低,從事農業和各種體力及手工業勞動等。
1.種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等國,普遍存在的一種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其中以印度最為嚴重,又稱賤籍制度。
2.種姓制度以統沖陸鏈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散孫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
3.種姓是世襲的。幾千年來,種姓制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風俗習慣方面影響很深,種族歧視至今悉耐仍未消除,尤其廣大農村情況還比較嚴重。
F. 印度的四大種姓是怎樣產生的
由於雅利安入侵。
雅利安自己的社會形成了三個搭遲群體,第一個是戰士集團,稱為Rajayana,後來名稱改成了剎帝利,第二個是祭司集團,被稱為婆羅門,這兩個集團為爭奪雅利安的政治權利進行了如枝雀斗爭,結果是我們熟悉的,婆羅門成為最後的勝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個集團是農業和手工業生產者,他們就是吠舍,許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納入了雅利安社會體系,成為首陀羅,首陀羅的最初來源不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還包括雅利安人和當地土著生的混血後代。吠舍往往是農場主、商人、手工業主、地主,而首陀羅則是在農場工作的農民或者在手工作坊進行勞作。
在雅利安征服後,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許多社會和宗教制度和規則,使得這種階層的區分被永久固定下來。種姓制度由此產生,種姓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其頑固性和凝滯性,各個種姓之間不會轉化。不僅永久固定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地位,還固定了他們的職業,限制了各個種姓間的社會交往和婚配。
由於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淺色皮膚和當地人的深色皮膚對比鮮明,所以膚色是和種姓制度緊密聯系的因素。種姓其實被稱為瓦爾那(Varna),這個詞就是指膚色。隨著歲月演化,雅利安人的膚色也在變化,即使是今天的高等種姓的皮膚也往往比我們東亞的黃種人的皮膚都黑許多。在西方,有一個侮辱印度人的詞彙,把印度人叫做「打磨過的黑人」,因為他們的膚色雖深,但是仍舊保留了白種人薄唇窄鼻等特徵,彷彿把黑人的厚嘴唇和寬鼻樑打磨精細了渣早。
(6)印度哥印拜陀生活著哪些種姓擴展閱讀:
雅利安人【梵文:âryâ】是世界三大古游牧民族(亞非語系游牧民族、阿爾泰語系游牧民族和印歐語系游牧民族)中的其中的一支分支之一,高加索以及中亞的古代部落,使用印歐語系的語言,歷史上原是俄羅斯烏拉爾山脈南部草原上的一個古老民族,古代雅利安人遷移至中亞的阿姆河和錫爾河之間的平原上定居下來。這些人被稱為雅利安-旁遮普人,大約在公元前14世紀,雅利安-旁遮普人中的一支南下進入南亞次大陸西北部,稱為雅利安-旁遮普人-印度人,這就是印度古代文獻中所稱的雅利安人;另一支雅利安-旁遮普人則進入伊朗高原地區,稱雅利安-旁遮普人-伊朗人。
在伊朗高原地區,他們和古代的雅利安-旁遮普人融為一體,形成了後來的波斯人、米提亞人、斯基泰人等等。在南亞次大陸,他們往南部驅逐德拉維達人,創造了吠陀文化和建立了種姓制度,把雅利安-旁遮普語族的語言帶到了印度。
參考資料:網路:雅利安
G. 印度的種姓制度主要是什麼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
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悔迅臘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然而隨著馬穆魯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而經碧滑歷過許多調整,並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而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與人權思想大相徑庭,因此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昌歲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H. 印度各個種姓、賤民占人口比例各自是多少
百分之八十二為印度教徒,其餘為其他種姓,賤民佔百分之二十。
印度,人們第一印象就是種姓制度,隨著現代化的發展,種姓制也在發生變化,種姓制對現代印度人的生產巧禪生活也產生了很大影響。
古老的種姓簡介:
印度教把人分為四個不同等級,從高到低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梨俱培寬行吠陀》中寫道,眾神分割普魯沙時,婆羅門是他的嘴,可以傳達神意;剎帝利是他的手臂,代表軍隊,要手執武器。
吠舍是他的腿,他們從事商業,奔波勞苦,需配嘩要邁動雙腿;首陀羅是他的腳,只能處在社會底層,從事繁重的勞動。除了四大種姓,還有不可接觸者,又稱賤民,他們被排除在社會之外,只能做些掃廁所、處理動物屍體之類的工作。
種姓制度有三千多年歷史,經歷了阿拉伯人、突厥人、波斯人、英國人的統治和殖民,經受了伊斯蘭教、佛教、西方人權思想的碰撞沖突,仍舊主宰著印度的主流思想。
I. 印度都有哪些種姓等級
您好,種姓制度是印度社會特有的一種等級制度,它是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產物。按照這種制度,每個人一出生就屬於一個特定的等級,職業也是世襲的,各等級間界限嚴格,不能通婚,不能交往,甚至不能同井而飲、同席而坐。即種姓是指職業世襲、內部通婚、不準外人參預的社會等級(身份)集團。種姓在古梵語中稱「瓦爾納」,意為「膚色」、「品質」;印地語叫「闍提」,意為「種」、「出生」;在中源鉛國古代文獻中意譯為「種姓」;葡萄牙人稱為「卡斯特」,意為「族姓」、「出身」。早在奴隸制時期,印度社會即已分四大等級:「婆羅門」(僧侶)掌握神權,主持祭祀,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統治者;「剎帝利」(貴族、武士),掌握政治、軍事實權,是古印度國家的世俗統治者;「吠舍」(農牧民、工商業者),多屬被剝削的小生產者;「首陀羅」(奴隸、雜工、僕役),是沒有任何權利的被壓迫、被剝削者。這種制度主要盛行於印度教教徒中。被印度教奉為雹拿好聖書的《摩奴法典》,把這四個等級的起源歸於梵天(造物者)身體的四個部分,即婆羅門出自他的口中,剎帝利出自他的雙臂,吠捨出自他的雙腿,首陀羅出自他的雙腳。印度教的經典還認定前三種等級的人是可以獲得「再生」的,而首陀羅則沒有這種權利。隨著階級分化和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後來在恆河流域的一些王國里,原來的四個等級又被細分為許多等級(亞種姓)。結果種姓日益增多,制度日趨復雜。在原來的種姓之外,又出現大批「不可接觸者」,即最受歧視和壓迫的「賤民」,他們絕大多數人沒有土地,沒有權利,只能在農村當佃、雇農,或在城市從事「不潔」行業,敏含如洗衣、製革、屠宰、清掃等,他們的人身和用過的東西都被認為是「齷齪」的,他們不能同其他種姓的人接觸,不能進入寺廟、學校等公共場所。現代的種姓制度共分三大等級,即大體由原來的婆羅門、剎帝利和吠舍所組成的高級種姓,由原首陀羅組成的低等種姓以及被稱為「賤民」或「不可接觸者」的第三等級。
J. 印度種姓種姓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其主要特徵是什麼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跡猜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姿神型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特徵:一是各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各等級實行內部同一等級通婚,嚴格禁止低等級之男與高等級之女通婚。三是首陀羅沒有參加宗教瞎餘生活的權利。四是各等級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