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便民服務項目有哪些
便民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通訊服務類,例如手機話費充值,辦理寬頻,辦理手機號卡等;
2、生活繳費類,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物業費、暖氣費、有線電視費等;
3、金融服務類,存取款ATM機,信用卡還款等;
4、醫療服務類,社區診所,葯店等;
5、出行服務類,機票預訂,火車票預訂等;
6、購物服務類,便利店、超市、快遞點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九條
居民會議由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組成。
居民會議可以由全體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參加。
居民會議必須有全體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戶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組選舉的代表的過半數出席,才能舉行。會議的決定,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第十條
居民委員會向居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居民會議由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組提議,應當召集居民會議。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問題,居民委員會必須提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
居民會議有權撤換和補選居民委員會成員。第四條
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
居民委員會管理本居民委員會的財產,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