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黨員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1.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系著黨的形象。
2.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履行「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的義務。
3.黨員不僅在生產、工作和學習上,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應起到先鋒模範作用。
4.這就要求每一名共產黨員在生活中必須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堅決反對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反對一切庸俗、落後、腐化和違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為,自覺遵守家庭美德和社會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紀律。
B. 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等三部分。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廉潔自律准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了「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突出黨紀特色」的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增強了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了條例的負面清單作用。《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全文如下。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員廉潔自律規范: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新條例的,第十一章 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一百二十六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二十七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分。第一百二十八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二十九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C. 黨的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黨的紀律涉及到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可以概括為:政治紀律、經濟紀律、組織紀律、人事紀律、宣傳紀律、群眾紀律、外事紀律、保密紀律。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D. 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1、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
當前我們黨面臨「四大危險」「四種考驗」。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弘揚艱苦奮斗的精神,越要反對貪圖享樂、驕奢淫逸的思想,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
《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明確了「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2、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
黨章規定,黨員有義務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3、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
《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
《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5、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
《條例》第一百二十九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4)生活紀律都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對於違法《條例》的處罰如下:
1、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2、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3、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E. 生活紀律包括什麼方面
法律分析:在生活中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有:
1、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
2、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3、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
法律依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
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
F. 黨員幹部的生活紀律包括什麼
黨的生活紀律
新出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進 行了十分明確的規定,不許生活奢侈,不許違背良俗,不許違反社會公德和家庭 美德等規定都為我們詳細勾勒了一個標準的共產黨員應有的形象。這些條例之所 以在有腐必嚴懲等規定之中,令大家分外注意,就是因為前者是任何人都不能突 破的法律底線,而後者是黨員引領社會風氣的更高標准。人們期待在身邊的黨員 身上看到遠離低俗、 清新正氣的閃光之處, 期待有一個群體能真正引領社會風氣, 引導更多的人實現更好的自我,期待復雜多元的庸俗社會環境中,能夠出現一些 具備超越性的群體,承擔社會發展的希望。
因此,這些條例如何落到實處,就成 了大家最關心的地方。如果條例只是寫一寫,而執紀時並未當成一回事,那麼難 免讓人覺得心口兩張皮,久而久之對這些條文失去了信心。這些高標准,如何細 化標准,如何執紀,如何反饋給大眾,都是民眾關心的焦點,也是黨的監督機關 必須重視的問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章 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九條 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 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 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 都必須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