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不給生活費怎麼起訴
一般婚內夫妻一方不給生活費,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有明確法律規定可向對方提起訴訟。如果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給撫養費對方可以提起訴訟,訴訟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即可,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如起訴需要攜帶證據、准備復印的借條、起訴書,身份證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婚內夫妻之間不給生活費在一定條件下是能起訴的。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所以,婚內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對方不給生活費時有權起訴,要求其支付扶養費。
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可以離掉嗎
1.離婚案件的被告不出庭,法院也會對被告進行傳票傳喚,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對被告進行拘傳。
2.如果原告有夫妻感情破裂證據的,法院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Ⅱ 婚內多久不給生活費能起訴
一、婚內多久不給生活費能起訴
1、不給生活費影響到了正常生活就可以提起訴訟。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夫妻扶養為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基於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夫妻扶養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覺履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二、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起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