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失地農民該何去何從
什麼是失地農民?是指農民的土地被依法徵收後,農業戶口的家庭人均耕種面積少於0.3畝的統稱為失地農民。在快速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這是無可避免的,那麼,失去了土地的農民該何去何從?
站在老年人的角度看,失去土地後他們更能安享晚年,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可以領取為數不少的失地養老保險金,這部分錢,對於大部分老人而言,可以把日子過得很好,大病有醫保,小病足以負擔,此外,他們也不必憂心家裡的土地荒廢,無人照顧,可以說,老年失地農民的生活過得遠比未失地前輕松。因此,對於老年人,失去土地後,無需為未來而憂心,他們可以輕輕鬆鬆的度過夕陽時光。
站在年輕人的角度看,土地固然可以有固定收入來源,但是守著一畝三分地讓他們感到有壓力,父母離不開土地就需要他們一直操心,反之,成為失地農民後,他們的未來會更加精彩。大部分農民失地之後選擇外出務工,但是問題又來了,受文化水平等方面限制,年輕人大部分選擇打零工,經濟收入不穩定,有些還需父母補貼。誠然有著征地補償款的存在,但是只出不進總歸有見底的一天。青壯年勞動力如果不打工,或者暫時性找不到工作,生活就沒有了保障,再加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問題,可以說身上有著很大的壓力。
站在兒童的角度看,家長成為失地農民後,一個家庭的生活模式往往是父母外出打工,他們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生活條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父母勞動能力。父母就近打工的好一點,晚上能溝通交流,父母打工地點遠一點,他們就變成了留守兒童。而當下留守兒童問題頻出,物質上爺爺奶奶過於溺愛,精神上缺少父母陪伴,可以說弊大於利。
失地是大勢所趨,那麼失地農民該何去何從?筆者近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短期來看,在孩子尚小時就近打工,孩子長大後外出打工算是不錯的選擇,但是其中也存在問題,什麼時候跑遠一點比較合適?學前?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筆者暫時還沒有答案。
『貳』 農村土地被徵收後,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哪些規定
失地農民政策主要有:住房安置(可以用貨幣形式),政府為失地農民買養老保險等
『叄』 土地被徵收了農民以後生活怎麼辦
如果是合法的住宿的話,農民會得到一定的補償,當然有些時候這種補償可能不足以維持以後的生活,但是我們要看到城市中的居民很多都沒有土地的,他們也正常生存,並不是說農民失去土地後就一定不能生存,我們要看到,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把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僅代表個人觀點。
『肆』 農民失去了土地,靠什麼生活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不斷加快,數以千萬計的農民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徵用。他們在得到微薄的一次性徵地補償費用,並在較短的時間內用完之後,許多人成了「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的「三無」農民,導致了不少地方失地農民群體上訪事件的頻繁發生,給正常的黨群關系和社會穩定帶來了極大隱患。實現工業化和城鎮化雖然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但若不從法律、制度和實踐層面上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和發展問題,我們所實現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就會嚴重偏離黨的最高宗旨,就會與黨中央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嚴重背離。這不僅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而且會危及社會穩定和我們黨的執政基礎。為此,這一問題應進一步引起我國各級政府的密切關注並從根本上採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一、我國失地農民規模及社會保障現狀
在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嚴重缺位或不到位的歷史條件下,土地是農民生存和發展之本。多年以來,隨著我國無數城區(鎮)的迅速擴張,工業園區、開發區遍地開花,高速公路等交通網路縱橫延伸,在帶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大量土地由耕地轉換為非耕地。據有關資料顯示,從建國之初的1949年到1983年,我國耕地轉非耕地達10億畝,同期新墾耕地8.1億畝,凈減耕地1.9億畝。在前述10億畝土地中,約有5億畝耕地因城市擴張而變為非耕地。另據來自國土資源部及農業部等部門的資料表明,1994年至2004年間,我國耕地面積從19.51億畝銳減到18.37億畝,凈減少1.14億畝。截止2004年底,我國各地新建開發區6015個,佔地面積達5300多萬畝;高速公路達8.5萬公里,佔地450萬畝。目前我國失地農民總量高達4000多萬人,每年仍以200多萬人的速度遞增,預計到2020年將達到8000多萬人。
在黨中央、國務院大政方針的指引下,我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在認真貫徹「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同時,積極採取措施落實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在一定程度和較大范圍使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得到了緩解。但從總體上看,由於受政策法規滯後及多方面條件的限制,以及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因素影響,我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現狀仍不容樂觀,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就業問題突出。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國家還可以通過行政手段在國有企業為失地農民安排就業崗位,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制的不斷深入,國家通過行政手段為失地農民在企業安排就業崗位,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制的不斷深入,國家通過行政手段為失地農民在企業安排就業崗位的渠道越來越狹窄直至消失。同時受城鎮下崗職工及外來打工者的沖擊,就業崗位競爭愈來愈激烈,失地農民尋找就業崗位愈來愈難。加上失地農民整體素質偏低,難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從農業向二、三產業的角色和技能轉換,擇業渠道更為受限。
(二)養老出現「真空」。在農民擁有土地的情況下,凡能勞動的老年人,都可以通過勞動獲得生存之所需;即使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子女也可以憑借對土地的耕作承擔起「養老」的責任來;即使無子女,也可享受國家分散或集中供養的「五保戶」待遇。而當失去土地之後,這些老年人則完全失去了生活中的原有保障,即使尚有部分勞動能力,也會因其年齡、體質、技能及文化素質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完全處於失業狀態,昔日傳統的子女養老方式也因土地資源的永久性喪失而土崩瓦解。加之許多地方、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受財政實力所限,又沒有把失地農民養老納入城鎮社保管理體系,從而使失地農民養老出現「真空」。
(三)基本生活缺乏保障。在徵用農民土地的過程中,我國各地政府普遍採取了貨幣化一次性安置。這樣雖然極大地減輕了各級政府和用地單位的工作量和給失地農民安置就業崗位等所帶來的沉重壓力,失地農民基於眼前利益考慮也易於接受。但事實上這極為有限的征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根本無法解決絕大多數失地農民失地後的長遠生計問題。土地是農民最穩定、最安全的就業崗位,失地後他們昔日所熟練的農業生產技能都失去了用武之地,在尋找新的就業崗位的過程中,又無法與城鎮居民及其他就業群體展開競爭,待征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坐吃山空」之後,他們中未被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絕大多數人都陷入了生活無著的窘境。
(四)醫療保障被邊緣化。隨著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范圍的不斷擴大,近年來不少地方農民就醫難問題得到了初步緩解。即使沒有推行試點的地方,農民還可以通過對農作物的再生產,而造就對未來生活的希望。而失地農民在被轉為城市居民之後,多數已不再享受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優惠政策,而傳統的城市低保、養老和醫療保險體系又大多未延伸到失地農民。這就在客觀上造成大量失地農民失地後又失醫保,在醫療保障方面被嚴重邊緣化。他們所得到的數萬元失地補償或補助費,僅能夠維持數年的基本生活,加上目前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他們往往是小病拖成大病,當其從賣地款中拿出一部分錢來看病保命的時候,往往是病未看好,吃飯又成了問題,因而使其由失地農民跨入城市貧民的行列。
(五)安居工程滯後。房屋和土地是農民一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財產。當失地農民在失地同時又失去房屋的情況下,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便成了窮得只剩下兜里的「賣地錢」的無業遊民了。他們或租房居住,或被臨時安排在條件較差的集中場所里,他們對未來的生活充滿憂慮。他們中有的人雖然利用征地補償費購買或自建了新居,但不少人卻因此幾乎花光了所有積蓄,有的甚至債台高築。有的地方雖然為失地農民建造了安居工程,卻因樓房價格相對其有限的補償費來說,遠遠超出了失地農民的支付能力,因而很少有人問津。
(六)子女求學受影響。子女的未來是所有為人父母者最牽掛的大事,因此也成了失地農民最大的心頭之患。在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的困境中,他們憑借所得的征地補償費供子女上小學及初中尚可,但上高中及高等教育便力不從心。過低的征地補償費及社會保障機制的缺位,不僅影響了失地農民的自身發展,而且也嚴重影響到他們子女的未來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