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下崗職工國家規定的最少生活保障是多少錢
經北京市政府批准,今年將繼續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關待遇標准。該標准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據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5元提高到290元;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不低於2.6元、每月不低於435元,提高到每小時不低於2.78元、每月不低於465元;失業保險金標准,由每月305元至392元提高到326元至419元,平均每月增加23.9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標准,由每月305元提高到326元;企業工傷職工定期撫恤金、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的水平進行調整。
⑵ 上海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上海失業金目前一個月是1815元。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新發布,上海市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由1770元調整為1815元;青年學員生活費由1936元/月提高到1984元/月;提高一級至四級因工傷殘障人員享受的傷殘津貼,提高生活不能自理人員的生活照料費,提高因工傷致殘人員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增加工作死亡人數,有效期至2021年。
調整後,上海市領取失業救濟金標准如下:領取失業金1-12個月的,每月可領取1770元;如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為13-14個月,每月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1-12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即1416元;延長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為13-24個月標準的80%,即1133元。此外,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時間也不同。累計支付時間越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時間越長。
拓展資料:
1、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的目的是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繳費不滿一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是 12 個月;累計領取5年以上未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累計領取時間超過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上次失業時應領取但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一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金待遇: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我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有工作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以下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因用人單位拖欠、拖欠工資,或者未按照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因身份、資格、資格等證件被用人單位扣押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