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陽市最低生活費標准2022年
2022年沈陽市最低工資為月最低工資標准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檔標准為19.2元。
經市政府同意,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發,從2021年11 月1日起全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9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9.2元/小時。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
1.和平區、瀋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於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由1810元調整為1910元。
2.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由1540元調整為164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1.和平區、瀋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於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由18.3元調整為19.2元。
2.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由15.6元調整為16.5元。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❷ 沈陽市人均最低生活費標准
沈陽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 : 沈陽市目前城市低保標准為340元/月,一市三縣(新民市、遼中、法庫和康平)為280元/月;農村低保標准為2300元/年,一市三縣為1800元/年;城鄉低保戶等困難群眾「兩節」臨時救濟費為每戶400元.
沈陽法律規定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 : 沈陽市新的最低工資標准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比此前的最低工資標准增長了70元至100元不等. -- 你說的生活費是指什麼呢? 如果是父母給的生活費,那麼法律規定0元起,嘿嘿.(沒有法律規定的) 如果是...
目前沈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平區、瀋河區、大東區、皇姑區、東陵區、於洪區月人均為205元;蘇家屯、新城子區、新民市(政府所在地)、遼中縣(政府所在地)月人均為179元;康平縣(政府所在地)、法庫縣(政府所在地)月人均166元. 鄉鎮非農業人口保障標准:新民市、遼中縣月人均153元,康平縣、法庫縣月人均120元. 第七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關標准,可由市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統計等部門根據我市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參考: http://www.ueu5.com/index.asp
2012沈陽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哪裡有歷年來沈陽最低生活保障金一覽表?: 1、1999年: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175元調高至220元2、2006年: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220元調高至260元,蘇家屯區、新城子區、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和法庫縣的政府所...
在沈陽一個月基本生活費要多少? - : 你好!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現在為每月260元~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沈陽市2014一2015年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 : 最低工資是1300元
沈陽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 按照國家規定達到低保條件是人均年收入不超過1800元,就可申請低保.他老人家有4個兒女,比如一人一個月給他一百元,一年就4800元,還有現在老人都辦理了農村養老保險,男的到了60歲,女的到了55歲,每月最低享受一百元的養老金,加上兒女給的,每年有6000元,他根本就是符合低保條件.老人有病需要住院,做兒女的有義務也有責任分擔醫療費.
沈陽市內五區2016年人均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 : 最低工資是1530元.
沈陽,鞍山,遼陽,海城這幾個城市的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 : 沈陽是700、,鞍山、遼陽是580,咱海城500
遼寧省沈陽市人均工資收入最低標準是多少? - : 2010年沈陽最低工資1100社平工資3212.
❸ 從1990到2007年沈陽市最底生活費分別是多少政策條文的題目和幾號文件哪位知道謝謝
沈陽市自1998年開始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當時標準是150元,1999年調至195元,2001年調至205元,2004年提到220元,執行至今。而低保的月人均救助額度也由最初的41元提高到現在的106元
03年調整文好升件
沈陽市民政局 沈民[2003]71號 關於下發《沈陽市低保工作有關程序補充規定》的通知
04年調整文件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2004]89號)
《本溪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暫行)》(本政辦發[2004]117號)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沈陽市民政局關於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見〉的通知》(沈政辦發[2005]24號)
這是06年調整那次的文件
發文單位: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沈政辦發[2006]40號 發布日期:2006-9-11 執行日期:2006-9-11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工作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關於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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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人民政府令
(第2號)
《沈陽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沈陽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
(1998年2月9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保持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與最低工資標准、下崗人員最低生活費、託管人員基本生活費標准、失業救濟金標准、最低退休費標准等保障辦法相結合的,保障我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費用救濟制度。
第三條 凡戶籍在本市市區(包括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居民(藍印戶口除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堅持賀襪哪企事業單位、家庭、個人保障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保障原則。
第五條 各級民政部門是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職能部門,財政、勞動、體改、工會等相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工作。
第二章 保障標准
第六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平區、瀋河區、皇姑區、鐵西區、大東區、於洪區、東陵區月人均為150元;蘇家屯區、新城子區、新民市、遼中縣月人均為130元;康平縣、法庫縣月人均為120元。
第七條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實際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經有關部門核准後發放和補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八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關標准,可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我市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第禪碼三章 保障對象
第九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在職人員、下崗人員、託管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第十條 家庭收入確定范圍:家庭成員的各類工資、離退休費、失業救濟金、下崗及託管人員生活費、獎金、津貼、物價補貼、生活補貼;接受饋贈、財產繼承收入、因扶養贍養關系所得收入;失業人員通過勞動和其他渠道獲得的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條 在計算從業人員工資收入時,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准計算,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實際工資計算。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低於最低退休費標準的按最低退休費標准計算,高於最低退休費標準的按實際收入計算。具有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下崗人員,勞動所得和實際收入高於下崗人員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按實際收入計算,低於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按下崗人員最低生活費計算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