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黨員生活作風有問題怎麼處理
黨員出現生活作風問題處理辦法為:
及時進行提醒談話,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黨員幹部應當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勤儉朴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生活作風無小事。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不僅關繫到領導幹部個人的形象,更關亮簡繫到黨在群眾中的威信。一些腐敗變質的領導幹部,大多都是從生活作風上不檢點、攜仿情趣低下、作風輕浮、操守不正、品行不端、生活奢敬隱褲靡、道德滑坡開始的。生活作風一旦出現問題,權力就會迅速異化為獲得金錢、美色的工具,從而跌入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深淵。對此,絕不能掉以輕心。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❷ 公職人員生活作風有問題怎麼處理
公職人員生活作風不檢點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記大過處分期限是多久
行政機關公務員記大過,處分期限為18個月。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許可權而給予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賣陸二、行政機關公務員參與賭博的怎麼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在工作時間賭博的,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挪用公款賭博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三、警告政務處分期間要幾個月
警告政務處分的期間為6個月。
6個月後會解除處分,如果單位沒有發通知,可以選擇自己申請。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政務處分是國家監察機關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管理人員,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的行使公權力滾沒的公職人員所給予的紀律處分和懲戒。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中備頃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行政機關公務員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給予處分的行為的,應當分別確定其處分。應當給予的處分種類不同的,執行其中最重的處分;應當給予撤職以下多個相同種類處分的,執行該處分,並在一個處分期以上、多個處分期之和以下,決定處分期。
行政機關公務員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並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應當減輕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 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一)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包養情人的;(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❸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生活作風有問題,怎麼處分
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
根據《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公務員紀律(一)散布有損政府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政府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二)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三)對抗上級決議和命令;
(四)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五)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群眾;
(六)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或者利用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
(七)揮霍公款,浪費國家資財;
(八)濫用職權,侵犯群眾利益,損害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關系;
(九)泄露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動中有損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一)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賭博等活動;
(十二)違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
(十三)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十四)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國家公務員有本條例第三十一條所列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3)領導生活作風問題怎麼相處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
第八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或者向同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申訴,其中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申訴。
受理國家公務員申訴的機關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復核和申訴期間,不停止對國家公務員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八十二條
國家公務員對於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可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提出控告。
受理國家公務員控告的機關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❹ 如何跟領導相處好關系
1、服從領導的安排。領導之所以能成為領導,肯定有其自己的一種處事能力與方法,對於領導作出的安排,我相信領導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後才將安排散發出去,所以我們應該做一個服從領導的追隨者,能從中學到一些東西。
2、要學會尊重領導。工作中,我們應該對領導保持一種尊重的態度,見面主動與領導打招呼,面帶微笑,這會讓你整個人散發出一種熱情陽光的心態,對於領導交代的話與任務,要認真的聽,必要的時候做點筆記,這會讓領導對你有個好的印象。
3、虛心學習,不懂就問。與領導之間的相處其實就是學習的過程,我們可以從領導身上學到很多東西,只要你有心的話,對於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多請示,多思考,多問,這樣無形之中,在領導的心理就會留下一個用心、上進的好職工。
4、不要與領導爭論是非。有的時候,即使自己感覺是對的,也要試著去面對一些不太好的結果,永遠不要和領導爭論是非,領導的分析問題能力一般都是非常厲害的,本來你有道理的事情,領導可以從某種角度,說的你沒道理,一點意義都沒有,所以不要和領導爭論是非。
5、積極樂觀。作為一個職工,一定要做到積極樂觀,這樣才會表現出自己的適應環境與熱愛工作的態度,積極樂觀的人永遠是那麼的熱情,充滿親和力,這樣的職工一般領導是非常欣賞的。
6、關心領導。在恰當的時機,如果發現領導有什麼煩惱或者不開心的,我們可以適當的時機詢問一下,然後好好的為領導分一下憂,那麼幾句暖心的話,在領導心裡也會留下一個不錯的印象。
7、生活中的好哥們。做到這一點是需要一個漫長的時間的,生活中,就應該是無拘無束的,不說工作的事情,這時候可以與領導一起談生活,嘮家常,這樣時間長了,慢慢的就會越來越親近,總之,需要大家自己去慢慢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