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向法院申請最低生活費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低保線。對達到低保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1、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劃撥、提取被執行人收入的,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可以申請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2、被執行人申請保留生活費用時,要書面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並說明自己無其他收入的情況,由法院進行審核確認。
3、為被執行人保留生活費用,以維持其自己和負有撫養、贍養義務的人的基本生活為限。生活費用的數額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確定。但被執行人負有撫養、贍養義鍵芹悶務的人有多個義務人的,需要確認其應承擔的份額。
法律文書多種多樣,用途也不同,比如說民事訴狀。下面列明原、被告基本身份資料及聯系電話。然後寫明訴訟請求。下面即寫明事實與理由。起訴狀的技巧性很高,對案件的影響很大,建議找專業人士代書。
工資全部被劃扣,只要向法院的執行案件承辦法官提出執行異議就行了,法院一定會考慮保留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稿彎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首枯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