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你是宋朝人,那麼你的生活是怎樣的
曾經寫過一篇宋朝日記 我復制下來吧 大概是商人角度
開放性題目啊~寫寫南宋吧~臨安
首先,宋朝流行一種叫褙子的外衣,你可以嘗試下,應該穿起很帥氣的。。。具體樣式?你可以BAIDU。
其次,宋朝造船業領先世界,你可以乘船暢游大運河~當然,你同時可以用銀票(北宋出現,叫「交子」南宋改為「會子」)買單。
再次,當你發現肚子餓了~你可以吃到上好的大米~你會發現這一切很便宜,因為此時經濟重心在南方,蘇州常州的糧食足夠全中國人民吃了!如果運氣好,你還能吃到羊肉串之類的胡食。
既然是出遊,你可以逛逛市場,恩~你可以買到清明上河圖的摹品,還能買到景德鎮的景德瓷, 當然,如果你家裡已經有這么些東西了,去「番市」買進口品吧,那絕對是外國進口~可沒現在這么多假貨呢,當然,它們只是新穎罷了,沒有我們天朝的東西好。
一天就這么過完咯,豐富的生活~晚上回家,恩,你的家是什麼樣子呢?有各種復雜形式的殿閣樓台。屋頂的坡度增大,出檐比較淺短,重要建築門窗多採用菱花隔扇,建築風格趨於柔和。
躺在床頭你還能翻翻書嘛。。。宋朝畢升發明活字雕版印刷~所以你有更多書可以看了。
什麼?你在看金瓶梅?有無搞錯,那是明朝的事了~你還是安心地看佛經吧。。。恩道經也不錯,宋朝很流行的~不然唐詩宋詞也行。。。
B. 如果現代人穿越回宋朝,會是一種什麼感受呢
我們現在開個大腦洞哈:假如你穿越到了宋朝,請問你要怎麼活下去呢?我相信你可能會說,何止是活下去啊,我肯定在那個時代混得風生水起啊!因為穿越小說上都是這么寫的,主人公穿越之後,都有一番很大的作為呀,那麼問題來了,請問你的依據是什麼呢?你肯定會說,因為我有比宋朝人多將近1000年的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呀,而且我知道歷史的走向,我已經站在那個時代的文明頂端,我的優勢簡直太大了。
所以呀,不要老是幻想著我要穿越回過去如何如何,如果我在過去一定會混的如何如何,我們現代人呀,高踞在人類文明的頂端,但其實我們眼光如豆,眼界狹窄,一畝三分地之外的世界對我們來說,都是混沌一片,還是本本分分的活在現代吧,享受著高速的互聯網,便捷的交通,這樣的生活,可是我們的祖先歷經幾百萬年層層的認知折疊換來的,祖先也不容易,我輩理當感恩呀。
C. 假如你穿越到宋朝,你會有怎樣的生活800字作文
宋朝針對人民的刑罰之嚴酷,是超過了漢、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殺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販賣私鹽超過二十斤就是死刑,販賣茶葉超過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遲處死。宋仁宗天聖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準的大辟(斬首等死刑)人數就高達2436人,斷死刑數比唐代增加幾十甚至上百倍。
中華帝國的刑法制度有兩次大的改革,一次是漢文帝時候廢除了砍手砍腳等肉刑,
第二次是隋文帝制定的《開皇律》又進一步廢除了梟首、車裂(也就是民間所稱的「五馬分屍」)等酷刑,確立了「笞(鞭刑)、杖(杖刑)、徒(監禁)、流(流放)、死(斬刑和絞刑)」五種刑罰,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刑罰體系。
唐朝也基本繼承了隋朝的刑法。但是到了號稱「以寬仁而治」的宋朝,一方面對士大夫廢除死刑和杖刑,一方面對老百姓全面恢復了肉刑和酷刑。
北宋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時期,大臣錢易就在奏章裡面說:「今日……背軍逃走者……皆支解臠割、斷截手足、坐釘立釘、鉤背烙筋。及諸雜受刑者,身見白骨而口眼之具猶動 ,四體分落而呻吟之聲未息。」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杖死、腰斬、釘死、五馬分屍、凌遲處死等紛紛恢復,其中自從商紂王以來已經消失上千年的「醢刑」——把人剁成肉醬的刑罰——竟然也被廣泛使用。宋真宗的時候,冀州知州張密學捕獲一「巨盜」,就下令把他釘在門板上釘三天,然後剁成肉醬;仁宗的時候,轉運使杜杞採用假裝接受對方投降的方式,將廣西環州的起義軍首領五十六人抓捕,然後食言而肥,下令在鬧市區把這些投降的首領公開凌遲處死、開膛剖肚,再剁成肉醬,命令各地區的首領吃掉。
除了這些叫得上名字的酷刑以外,官吏們自己創造出來的、私自處理犯人的酷刑還有很多,諸如斷手足、挑足筋、碎骨頭、水溺坑殺、湯煮鋸解等等。宋真宗時期,對於私自離開部隊逃亡的士兵,普遍的做法就是先用燒紅的鐵烙,再用石頭砸碎身上的骨頭,最後斬首。
各種慘絕人寰的酷刑在宋朝是普遍現象,不絕於史料。例子太多,無法詳細列舉。郭東旭教授所著《宋代酷刑論略》裡面有細致的考證升純睜,各位可以找來細看。而執行這些酷刑的,都是把「仁義道德」掛在嘴上的儒家士大夫。宋朝的文官們從來不用擔心自己會挨打挨殺,所以特別有勇氣、有興趣虐殺那些敢於反抗他們統治的人。
後來,元朝和明朝也繼承了宋朝的酷刑制度。明朝皇帝朱元璋還發明了剝皮實草這種酷刑。明憲宗朱見深也屢屢下令凌遲處死農民起義領袖,著名太監劉瑾和明末遼東將領袁崇煥都是被凌遲處死的。但明朝的酷刑跟宋朝有兩大區別:
第一是有很多酷刑是用來對付官員的,像剝皮實草就是為貪官量身定做的,普通老百姓無緣消受,不像宋朝有士大夫免死的特權;
第二是酷刑的採用需要皇帝特批,不像宋朝一樣文官集團勢力失控,可以隨意採用自己想出來的方法殘酷處死罪犯。明朝的普通死刑犯都要皇帝在名單上打勾才能被處決,這叫「勾決」。文官集團只能宣判而無權執行死刑,像宋朝那樣私自虐殺犯人的行為是重罪。農民起義領袖、還有倭寇頭目等罪行極為嚴重吵歲的人物,被抓住了之後都要先報皇帝批准才能處死。
明初宰相胡惟庸私自處死撞死他兒子的車夫,就被朱元璋要求殺人償命。內閣首輔楊士奇的兒子在地方上打死人命,被明英宗朱祁鎮下令處決——只不過為了給楊士奇面子,先只是關起來,等楊士奇死後再殺掉的。前內閣首輔楊榮的曾孫、福建衛指揮楊曄因為打死人命,被抓起來死於西廠大牢,憲宗朱見深下令將其抄家並全家褲喊充軍。所以明朝的文官相對於宋朝,要老實很多,對虐殺犯人這種事情興趣不大,因為玩過頭了可能會把自己也搞進去。
宋朝的人權保護得並不好,更談不上是什麼法治社會,只不過是「官權」保護的好,是典型的「官治」社會。現在有很多人吹捧宋朝的人權法治,不過是站在文官們的立場上來作的評價。相反,宋朝的人權法治狀況極差,而這種差的原因,就是文官們的人權法治搞得太好了。宋朝的文官們喜歡兼並土地,刑法就特別規定:「佃客犯主,加凡人一等;主犯之,杖以下勿論,徒以上減凡人一等,……因毆致死者,不刺面,配鄰州」,也就是佃農傷害地主,一律罪加一等;地主傷害佃農,杖刑以下的罪免於處罰,徒刑以上的罪減一等執行。如果地主把佃農打死了,發配到比較近的州縣服刑,而且不用在臉上刺字。這種「人權法治」,當然是特權階層非常喜歡、非常懷念的。像明朝那樣,正部級以上的高級官員及其子弟打死個把老百姓都要償命,怎麼能不令人痛心疾首呢?怎麼能不把它描寫得黑暗專制、沒有人權呢?
實際上,明朝的人權保護——從古代社會的標准來看——是不錯的,原因就是因為它很不注意保護「官權」。明朝官員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可以像其它古代王朝的官員一樣,想辦法先把人關進班房再秘密殺害,然後謊報「瘐死」——也就是因為天氣疫病等原因死於監獄。但這是見不得光的行為,只能偷偷摸摸干,一旦被告發處理極重。像宋朝那樣官員直接下令處死甚至虐殺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在明朝是被嚴厲禁止的,在現實中也是極為罕見的。
——官權好則民權差,官權差則民權好,在帝國制度下這是一對矛盾關系。宋朝和明朝就是這一對矛盾的兩種極端。有人在評價明朝的時候這樣說:「連高級官員都會被在朝堂之上公然脫下褲子打屁股,普通人的人權保護就更無從談起了」。這樣的邏輯是錯誤的,把矛盾關系搞成了因果關系。正確的邏輯是:「正是因為高級官員犯了錯誤都會被脫了褲子打屁股,所以明朝普通人的人權保護得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