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款後留的生活費如何領取,謝謝!
看法院採取了什麼樣的執行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法院凍結了被執行人的工資帳戶,只進不出,且法院向銀行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銀行按時扣劃款項到法院帳戶,每個月銀行會按照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將法院裁定的扣款數額劃到法院帳戶。此時,被執行人要到法院領取預留的生活費。
二是法院如果法院沒有凍結他的工資帳戶,僅是向法院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法院每個月扣多少多少錢或只留600元,此時,被執行人則可以自己拿著存摺或者卡領取,在外地的話就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委託別人辦理。
(1)債務人工資扣完怎麼生活擴展閱讀:
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2. 我的工資卡被法院凍結了,生活怎麼辦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開展執行工作必須遵循執行標的有限原則。執行標的有限原則要求人民法院在扣留、提取或者查封、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時,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基本生活費用。工資卡被法院凍結不留生活費,導致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基本生活發生了困難,那麼執行法院就違反了執行標的有限原則,損害了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基本人權,被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 法院強制執行劃扣了工資債務人如何申請預留生活費和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三種方式的相對比較特殊一點,就是由申請執行人先行墊付給被執行人相應的生活費用,然後法院每半年或者每一年從賬戶中扣劃所有的錢款,全部返還給現申請執行人。
4. 欠債的人都過著怎樣的生活
欠債的人過著的生活可以說是各有各的不同,自己本身作為一個80後欠債人,也過著與周圍欠債人不同的生活,作為一個欠債人到底應該怎麼面對自己的債務,對於這個問題我有過深入思考。每個人欠債的根源各種各樣,有的是生意失敗,有的是揮霍無度,有的則是購置房車或者娶親甚至是生病負債,等等。總之,負債人就是欠下了自己一時間無法償還清的債務,結果就是有一筆債務需要自己去償還,甚至是長時間要奮斗在還債的路上。
由此,面對債務,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態度,大致分為三類,個人推薦負債人向第三類人學習。
綜上所述:
不管我們是因為什麼原因負債,不管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負債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整日節衣縮食杞人憂天不可取,完全不把自己欠下的債務當回事更不可取。
相反,我們應該正視債務,合理地規劃自己的收支,拓寬自己的收入,保持一個積極陽光的心態,我們才能更快從債務中走出來。
關於這一點,羅永浩老師簡直就是我們負債人的標榜,即便我們不能做得像他那麼好(當然,我們負債也沒人家多),但是,他面對生活的態度和方法,是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的。
最後,願所有負債的朋友們早日上岸,過上沒有壓力,不用焦慮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