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普通家庭離婚,每月應該給小孩多少錢撫養費
一、撫養費給付原則,分類:
必需按需供給,不浪費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二、給付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子女撫養費按父母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最高不超過父母總收入50%。
具體執行措施
1、生活費,低收入家庭,達到當地最底生活標准以上;中等收入家庭,按月總收入20%至30%;特高收入家庭,不超過公務員月平均工資。
2、教育費,滿足子女在校接受教育全部需求;節假日,根據各自家庭的支付能力,另加 旅遊 等課外輔導費。
3、醫療費,滿足中等以下疾病治療、康復療理基本需求;重大疾病,穩控危險期搶救費支付,康復療理滿足基本的長期性需求;父母加強對子女採取人工煅煉的按摩推拿方式康復療養,增進感情促進康復。
二、父與母分攤方式:
公平公正,原則上父與母各支付50%。
低收入方達到月收入50%後,未達到子女所需撫養費50%的;高收入方承擔剩餘的全部費用。
三、2019年4月22日,補充內容。網友《邵哥109578136》提出:我離婚五年,一人帶孩子帶到大,前妻撫養費一分不給,靠自己努力把孩子帶大到六歲了,還給孩子入了五年保險,現在前妻起訴我要探視權呢?
網友《特別想你3》評論:不知道你們當初離婚協議或者法院怎麼判的。但是母親肯定有探視權,法律也是支持有探視的!最好還是坐下來協商好!
回復:有探望權與行使探望權利,是兩種不同法律關系。小孩住校上學了:女方有探望權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男方有探望權也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
第一天,小孩說:爸爸上午來校協助我上 體育 課一游泳渡江;媽媽不會游泳,去市 體育 館練習游泳。
第二天,小孩又說:學校組織全民國防動員教育課,周未到《龜山公園》越野訓練爬山,從山頂通過有兩條路:一是沿石階路走上山頂與下山,預計40分鍾,只准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走完全程得5分;二是穿刺叢開荒劈路爬上山與爬下山,預計1小時20分鍾,只准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爬完全程獎10分,第1名到達終點站發獎學金1千元。另一名家長從野營起點站駕車穿越《龜山隧道》到終點站接應,預計10分鍾,需交過《龜山隧道》費10元/車次。
普通家庭夫妻離婚,每月應該給孩子多少錢撫養費,這是指無撫養權一方應該出的費用。至少應該給多少,要看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還有出撫養費一方月收入情況而定。
一般來說,像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每月撫養費一般都不會低於2000元,當然最高多少這是沒有確數的。而二線城市最低也一般不會低於1800元,三線以下城市這個隨機性就很大的,一般來說也最低不會少於1000元。
我在回答這個問題時,並沒有拿法律相關規定去套,而是結合全國各地區法院判決給出的撫養費平均數據。正常情況下,只要離異雙方本著對孩子負責的態度,除每月正常給撫養費外,如果遇到孩子有大病,或者課外輔運培導或報興趣班,或參加夏令營或游學等情況下,離異雙方仍然會各出一半。
至於撫養費到底出多少,需要離異雙方協商而定,因為孩子是自己的骨血,盡管離婚了,但不能虧待了孩子。否則,像不給撫養費的一方不僅違法,還會讓孩子痛恨你一生。做一個有德的父親或母親吧,別背負罵名活一輩子,畢竟你們給了孩子生命,就必須要對孩子負責。
如果你是男人, 如果你經濟條襲慧件稍微寬裕點,請您多多心疼點女人的不易,以及多去考慮養育一個孩旁禪唯子所需要的成本。能多給點,就盡量多給點撫養費。
如果你是女人, 同樣的,如果你經濟條件稍微寬裕點,那麼,請多給自己的孩子考慮一下,多心疼點自己身上掉下的這塊肉,能多給點,盡量多給點撫養費。
畢竟,因為你們的過錯,導致無辜的孩子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沒有母愛或者是父愛,讓他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傷害,你們有沒有想過呢?
有的人,在經濟上,太過於計較、也太過於苛刻和小氣了。恨不得離婚之後,一分撫養費都不出。
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為人父、為人母!
一般情況下,普通家庭離婚,孩子都是給經濟條件好點的一方,或者是考慮孩子和媽媽的關系,讓孩子跟著媽媽了。另外一方,不出力,錢方面,還去計較啥呢?自己的親生孩子,不給他花點,還想著再結婚,給後來的妻子和孩子多花,對嗎?
說句題外話: 同樣作為一名母親,我覺得,女人離婚的時候,盡量帶上孩子吧,「寧根乞丐的媽,不跟當官的爸!」
在離婚的時候,談具體出多少撫養費,應該得考慮一下因素:
1、當地的經濟消費情況;
2、孩子具體的年齡:比如,孩子三歲之後,就得上幼兒園了,幼兒園托費是多少。比如,我們這邊,一個孩子一個月的幼兒園托費是兩千。那麼,夫妻離婚,最起碼,也得一人承擔一半。如果是不出力的一方,還需要盡量承擔多一點。出了托費,還得考慮孩子的吃喝拉撒,平時的興趣班、各種輔導班、各種游樂場玩的開支之類的。給個綜合的撫養費,才是最佳的。
3、撫養孩子一方的具體情況:比如,孩子給媽媽了,但媽媽一個人帶孩子,沒老人幫忙,那麼,勢必無法出去上班。這樣下來,孩子媽媽的生活費,是不是也得承擔呢?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別動不動就鬧離婚,也別把婚姻當兒戲了。
如果你覺得自己壓根就不適合婚姻,那就別結婚。或者是,還不確定自己能夠和他或她長久走下去,那就別生孩子。要不然,因為你們的任性離婚,給無辜的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傷害,於心何忍啊!
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離婚也不用鬧的太僵,畢竟孩子是無辜的。3年前離婚,房子車子留給前妻,自己拿了8000塊帶3歲女兒逃離那個傷心的城市,離婚協議是孩子撫養費以她的經濟實力酌情給予。於是每月給500生活費,寒假暑假接回去,給孩子買玩具買衣服。3年打拚在三線城市貸款買了套小房子,買了台國產車。也希望前妻過得好,讓孩子少受點傷害。
現在離婚的情況越來越普遍,離婚的人群也越來越多。離婚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也因為地域、收入、協商有著不同程度的差別。
我來講述一下我小叔子和我弟弟各自給孩子的撫養費情況。
十年前,小叔子的前妻帶走了三歲的女兒回娘家,起訴離婚。雙方都生活在小縣城,當時法院判的是男方每年給孩子6000塊錢撫養費。
按照這個費用履行了五年之後,小叔子前妻知道小叔子條件比以前好了,提出撫養費改到一萬,理由是孩子大了,開銷也多,給孩子的撫養費一直是公公婆婆在和她在交涉聯系,爭得小叔子同意後,五年前孩子的撫養費改到了一萬塊錢。
那以後,孩子有補課、特殊培訓、興趣班等課外教育費用小叔子前妻有時候是自己打電話,有時候是讓孩子開口要錢。本著花在孩子身上的原則,孩子她爸基本都做到了滿足她們。彌補孩子不在身邊成長的缺憾,孩子是自己的,能接受好一點的教育,多做一些教育投資有什麼不可以的,沒離婚的話這些錢不也是應該花嗎?孩子不在身邊多花點錢可能會更心安吧!
兩年前,我弟弟也離婚了,兩人是協議離婚。孩子同意跟著媽媽,九十平方的房子歸了前妻和孩子,那時候侄女就十歲多了,協議的是房子歸孩子和她媽媽,房子就包括撫養費了。我弟弟沒有家產,離婚後我弟弟就搬到我父母那裡住。
可是他們離婚後孩子補課、訂資料等費用弟弟的前妻還是讓我侄女給爸爸打電話要,我弟弟種水稻青黃不接的時候手裡沒有錢,但是自己的孩子又不能不管,大人離婚了孩子何其無辜啊,應該更小心呵護才是。
但前弟媳是個典型的扶弟魔,也是因此兩個人才離婚的。我弟弟擔心錢不是花在孩子身上,所以孩子要交的費用他都是直接交到孩子老師的手裡,沒有錢想辦法借或者是從我父母那裡拿也給孩子交。
所以我個人看來,給孩子撫養費多少不一定是固定的,在父母離婚後,孩子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傷害,如果用錢能彌補,或者能幫孩子做到的,都盡量力所能及吧,別讓自己留下更多的遺憾。
曾經有人對幾年前南京判決書上的撫養費進行過調查,據說都是一千多一個月,夠幹啥的啊?
兩個人能協商出一個數額來當然最好,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按什麼標准判呢?
不撫養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按其月收入的 20%~30%的比例給付。
當然,他肯定會隱瞞,肯定會少報的。所以對這種開公司的,做小買賣的人,還 是協商更好。
一般都是2000多到5000吧 畢竟現在養一個孩子可不容易哪裡都要花錢 穿衣吃飯不用說了 還有上學 各方面都得花呀
對於離婚的家庭來說,一方撫養孩子,一方就要掏錢。如果說這個家庭承擔交撫養費的那個,是一個沒有父親責任或者是沒有母親責任的人。他的收入就是在高,你也要不來多少孩子的撫養費,因為這樣的人一般都是很自私的,只有這樣自私的人才會把孩子留給人家,然後才會提出離婚的要求,這樣的人多半是很自私的,也不會給孩子多少錢。
因為他們心中就有自己從來也不會有這個價。所以我說離婚的家庭來說,孩子的撫養費問題也不用說給多少錢,這就要看這個給撫養費的父親或者是母親有多少擔當,有的為了給孩子多一些撫養費,寧可去打一份工。也要把孩子的撫養費按月的交上去,有的兜里有好幾千塊錢,也不願意給孩子花一分,等到孩子管他要的時候,她也是很不情願的給,而且還抱怨很多。所以我說,任何一個有愛心,對孩子傾注著更多希望的父母,都會不遺餘力的幫助孩子,即使是離婚了,但是作為撫養孩子的責任是不會改變的。
所以我說這就要看那個父母和母親的心中有沒有這個孩子,有沒有這份親情,如果有的話,我想都不會吝嗇撫養費的那幾個錢。 如果沒有是被迫的,或者是根本就不願意套,我想法院會根據你的工資情況來判定你該掏多少撫養費了,到時候人家把你起訴到法庭可就尷尬了。 所以我說離婚了,以後不要放棄對孩子的關懷,不要放棄對孩子的喜愛和親情的傾注,有錢有能力的時候就多給孩子一點,讓孩子這顆受傷害的心得到多一點的位置,讓孩子也幸福一點,這才是彌補離婚造成傷害的最好辦法。
我跟我老公都是在二婚,他離婚的時候孩子歸他,前妻一分錢撫養費都沒給,現在兒子都上大學了,學費1萬生活費3000也都是他負擔;我2011年結束的上一段婚姻,當時要兒子跟我前夫怎麼都不同意,後來我為了兒子好選擇的凈身出戶,房子車子20幾萬投資和現金全部沒有要,而且每月撫養費800,當時我的工資只有3000多,別人都說我吃虧了,我不覺得啊!兒子周末假期都過來我這邊住,吃好的,後來13年再婚,我們從無到有,現在兩套房子一輛車,還有個小女兒馬上5歲了,過得很好!三個孩子都很乖很懂事,很滿足了。
孩子的扶養費2000足夠了,女的養男的給兩千,女的說不夠,如果男的養,女的給兩千,你看她們願意不願意。哈哈
㈡ 離婚後小孩生活費一個月多少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50%,但由於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50%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票據結算。
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於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准怎麼計算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准怎麼計算?父母離婚時,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准需要考慮什麼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對於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在搞清楚離婚孩子撫養費標准後,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給呢?通常,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在孩子撫養費這樣一方面,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在孩子成年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