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年召開組織生活的流程是什麼
2021年召開組織生活的流程範文如下。
一、做好會前准備。
黨支部要提前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聽取對開好組織生活會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活動,了解本支部(黨小組)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也要要求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開展談心活動,互相徵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
黨支部(黨小組)中有領導幹部黨員的,應事先徵求黨內外同志對他的意見,並在會前反饋給本人;將開會的時間、地點提前通知本支部(黨小組)黨員,以便黨員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證按時參加會議。
二、做好會中引導。
要引導黨員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支部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而泛泛談工作的工作匯報會。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應率先垂範,帶頭發言,以保證整個生活會的質量。
每個黨員在作完自我批評之後,支部書記(黨小組長)要發動大家幫助他畫個像,即這個黨員到底怎麼樣,優點是什麼,缺點是什麼,要客觀地、全面地指出來,使大家的意見真正符合其本人的實際。
防止把組織生活會開成單純的自我小結會。對問題比較多的黨員進行重點剖析,這樣既能解決重點黨員的問題,同時也教育了大家。
三、做好會後工作。
組織生活會後,黨支部要根據會上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會上受觸動較大的黨員,會後要找其談話,聽取意見,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確對待同志的批評意見,改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要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會議召開情況,請求上級黨組織的指示。
B. 組織生活會召開程序
法律分析:1.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
2.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
3.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第十七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C. 組織生活會召開的程序
法律分析:一、做好會前准備。黨支部要提前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聽取對開好組織生活會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二、組織引導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引導黨員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支部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三、做好會後工作。組織生活會後,黨支部要根據會上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D. 組織生活會有哪些主要流程
原發布者:zjl19891220
專題組織生活會基本流程第一步,會前准備,撰寫簡要對照檢查材料1、認真組織學習,提高思想認識。2、開展談心談話,溝通交流思想。3、撰寫簡要對照檢查材料,列出問題清單。范圍:各黨支部委員會委員,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第二步,召開支委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班子每名成員都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機關黨組織要對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好不好、圍繞中心意識強不強、工作標桿高不高、擔當意識強不強、是否存在公車私用等問題作出回應;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等基層黨組織要對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是否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作出回應;相互批評要抹開面子,直截了當指出問題和不足,真心實意提出改進意見。第三步,召開黨員大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1、通報情況。設支委會的黨支部,由黨支部書記通報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情況;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黨支部書記作對照檢查發言,聽取黨員批評意見。2、個人自評。每名黨員都要對照黨員標准、對照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形成簡要書面發言材料(可寫在民主評議黨中登記表個人小結欄內),實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評價,多做自我批評。3、黨員互評。主持人自行把握,黨員發言後,可留出適當時間,讓大家發表意見。4、民主測評。發放民主測評表,按照「好」、「一般」、「差」三種情況,對黨員進行投票測評,測評情況由組織掌握。執法監
E. 組織生活會會議議程
法律分析: 1、分黨小組開展集中學習和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並對黨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材料提出批評和建議。
2、召開支委會,黨小組長匯報本小組談心談話及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情況;黨支部書記帶頭,支委成員逐一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小組長列席會議,不再做自我批評,但要對支委成員進行批評);
3、召開組織生活會。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廣開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法律實施工作,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F. 召開組織生活的基本程序是什麼
一、按時召開。黨內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況延期仿逗毀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會議日期和主題,須提前5天通知黨員幹部,使其做好准備。
二、確定主題。根據上級黨委要求和本單位中心工作或單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確定主題。
三、組織學習。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和民主生活會主題,確定相關學習內容。在民主生活會前,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的基本理論、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等。
四、徵求意見。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前,黨組織要通過座談會、個別交談、書面調查等形式,廣泛徵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撰寫發言提綱。每名黨員幹部都要根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群眾所提意見,認真撰寫發言提綱,著重檢查自己在黨性黨風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剖析思想根源。
六、向上級黨委報告
1、將本次民主生活會的中心議題、開會時間、地點報告上級黨委;
2、上級黨組織或職能部門的有關同志參加民主生活會。
七、召開會議。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指頃批評——團結的方針,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
八、制定整改措施。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民主生活會上查找出來的主要問題,要逐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形成整改方案。
九、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後一周內,要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出席人員、會前准備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情況、檢查出備備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十、做好民主生活會記錄。召開黨員民主生活會,是一件非常嚴肅的工作,一定要做好記錄,作為今後檢查整改情況的依據。
對違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進行黨紀處理和組織處理,是保持黨組織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這種處理;一般都要經過支部大會全體黨員討論和決定。
在現代化建設的重任面前,黨組織有責任組織黨員結合本單位實際學習有關的技術、業務知識,提高黨員的文化業務素質。黨的組織生活也應當形式多樣,使黨的組織生活更加生動活潑和充滿活力。
G. 組織生活會程序規范
法律分析:按時召開。黨內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況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會議日期和主題,須提前5天通知黨員幹部,使其做好准備。按時召開。黨內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況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會議日期和主題,須提前5天通知黨員幹部,使其做好准備。組織學習。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和民主生活會主題,確定相關學習內容。在民主生活會前,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的基本理論、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等。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八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