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生活費包括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因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❷ 生活費包括伙食費嗎
法律分析:生活費除了有餐費還有生活用品的費用,出行費用等日常花銷,包餐費就只有飯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❸ 孩子的生活費法律怎麼規定的
夫妻結婚後有了孩子,在離婚的時候,就不得不考慮的離婚孩子生活費的問題。離婚孩子生活費是滿足離婚後子女日常生活開銷的支出費用,而且,離婚孩子生活費只是孩子撫養費的一部分。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50%,但由於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50%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票據結算。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於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
離婚孩子生活費的標准,給多少?這個離婚孩子生活費以離婚夫妻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也就是說,至少要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標准,比如說,北京城市低保標准為480元/月,北京市農村低保最低標准為300元/月,那麼北京離婚孩子生活費的標准肯定要高於這個標准。
另外,我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參考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察森指。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春悉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孩子的撫養權法律規定歸孩子的父母雙方平等享有,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敗配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❹ 孩子生活費包括哪些費用
孩子生活費包括以下費用:
1、生活費:主要是指維持子女日常生活必須的基本費用,如衣食住行等;
2、教育費:主要指基本教育費用,如書本費用以及必須接受教育項目支出;除父母另有約定外,超出基本教育費用的不屬於撫養費范疇,如補習班、興趣班、夏令營、擇校費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為高中及同等學歷以下的學習階段,子女上大學父母是否需繼續給付撫養費,主要看父母之間或父母與子女之間有無約定,有約定的,需要繼續給付撫養費;故在子女撫養費進行約定時應考慮子女繼續教育的費用。
3、醫療飢正費:子女生病治療所需的醫葯費、住院費等,由於我國目前實行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故應當為未成年子女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新農合醫療保險費也屬於撫養費的部分,父母亦應承擔給付義務。
4、同時也應考慮未成年子女的特殊需求如殘疾兒童的輪椅等輔助器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爛喚悔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鏈橘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❺ 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標准
一、被執行留多少生活費
法院執行留生活費的標准法院執行留生活費的標準是:依照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進行確定。同時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也保留。
法院執行留生活費的標準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陵行盯(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二、工資被執行會留生活費嗎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尺和,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強制執行注意事項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1.法院執行立案後,法院應在6個月內採取執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個月內不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強制執行的規定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組織,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執行本法院帶談對第一審民事案件所作的判決和裁定。第二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原則上也由原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被申請執行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便前往執行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託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函後15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30日內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次日起15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託人民法院執行。
❻ 生活費包括哪些
生活費是指維持生活的費用,包括衣、食、住、行等。
如果您是在校的大學生呢,那麼您的生活費主要來自於,吃飯的錢,買衣服,化妝品,日常用品(生活所需物品),洗澡費,熱水費,買葯的錢,電話費,空調費,零食費,偶爾出去玩的錢,還有請客的錢等等
如果您是家庭中的生活費呢,則包含:1、生活費(水、電、氣、衛生費、柴、米、油、鹽、醬、醋、茶、包燒費)等必須預留的費用;
2、看望及贍養老人。有計劃預留。
3、醫療保健保健;有計劃預留。
4、撫養兒女、教育等支出;必須保留;
5、人情往來;避免不了;
6、購物(衣物、食品、用具等);適當支出。
7、娛樂消費(電影、電玩、遊玩、旅遊等)根據經濟情況要壓縮。
8、大項支出(購房購車);量力而行。
❼ 法律上生活費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生活費用是指維持生活的費用,包括衣、食、住、行等。居民用於消費資料和勞務的貨幣表現。
法律依據:《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第六條 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生活來源。前款所稱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