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共青團的組織生活主要內容和形式有哪些
主要形式包括召開團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團小組會、民主生活會、團課、學習討論、參觀訪問、調查研究、社會實踐等等。主要內容包括對團員思想政治教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及民主決策團內重要事務。
㈡ 民主生活會應該怎麼開
民主生活會,是指黨員領導幹部召開的旨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組織活動制度。
會議性質及內容(一)會議的必要性支部委員會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觸比較多,平時在思想上、工作上難免產生不同看法和意見。因此,定期召開支部領導班子組織生活會,就思想、作風和工作上的問題互相交換意見,談心通氣,開展必要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總結經驗,統一思想認識,就顯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於支部一班人提高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有利於端正黨風,增強團結,密切黨群關系,有利於加強集體領導,不斷改進領導工作;有利於加強黨支部的思想、作風建設,形成堅強的領導核心。
(二)會議的原則組織生活會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會議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以以誠相見、與人為善的態度開展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會議開成單純的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會議參加對象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委員會全體成員,實到會人數應大於應到會人數的80%.如有必要可邀請同級行政黨員領導幹部參加。同時,可請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請有關黨小組長或黨員骨幹列席。列席人員可以發言,提出批評和建議。
(四)會議時間安排支部委員會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年兩次;上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七月底前召開;下半年的組織生活會應在翌年一月底前召開。如有必要,可適當增加組織生活會的次數,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召開的,應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五)會議基本內容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本組織決議的情況。
2、加強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維護「一班人」團結,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3、發揚黨的優良傳統,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端正黨風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情況。
4、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
5、其他重要問題。
(六)會議工作程序1、做好會議前的准備
1)根據本支部、本單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確定重點議題。
2)提前十天將會議日期和議題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准備。
3)提前一周報告上級黨組織,以便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4)支部班子成員在會前要交換意見,溝通思想。
5)聽取或徵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開好會議
1)組織生活會由支部負責人召集並主持。
2)通報上次民主生活會提出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3)通報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4)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
5)圍繞會議議題,與會同志充分發表意見,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書面發言,書面發言由主持人在會上宣讀並列入會議記錄。
7)在會議上對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在會後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8)如有必要,上級黨組織要委派負責人員參加,給予會議以具體指導。
9)專制會議記錄本,並認真作好組織生活會的會議記錄。
3、會後工作
1)會後十天內,要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會議情況的書面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對上級黨組織的建議和意見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託出席會議的其他同志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3)對會上提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要將整改措施用適當的方式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4)與會人員必須遵守保密紀律,需要保密的內容,不得外泄或擴散。對違反保密紀律的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5)對未經上級黨組織同意而不按時召開組織生活會的支部主要負責人以及無故不參加民主生活會的班子成員,應給予批評教育。
(七)會議注意事項1)要認真做好會議前的各種准備工作,尤其是要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實際,確定好會議的中心議題,突出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防止中心太多,議題不明,發言東拉西扯,漫無目標,不能真正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
2)對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問題,既要本著坦誠懇切的態度,做到對事不對人,把問題講清楚。又要堅持揭短不怕痛,打開窗戶說亮話,防止輕描淡寫、淺嘗輒止,或者言不由衷。
3)組織生活會制度是黨組織活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要堅持這項制度,切忌隨便變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員除了過好班子組織生活會以外,還要無條件的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接照組織生活的要求,積極參加學習、討論,如實匯報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況,誠懇接受支部和小組分配的任務,接受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切忌自覺或不自覺地以領導者自居,動輒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會變成布置工作的會議。
㈢ 共青團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般來講,共青團組織生活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即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主的各種學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民主決策團內重要事務。
(一)對團員進行思想教育是團的組織生活的主題。
團的組織生活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主的各種學習,按照團員意識教育的要求,重點突出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及黨的基本路線、黨團基本知識、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和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基本知識等內容。
逐步使團的組織生活的學習更加規范,更加緊密結合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社會生活實踐和廣大團員的思想實際。切實使團的組織生活成為開展團員意識教育,提高團員思想政治覺悟的重要形式,成為團員吸取思想營養的重要渠道。
(二)組織團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批評與自我批評是黨的三大作風之一,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在團內開展正常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僅是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加強團員教育和團的自身建設的有力武器。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一個團員在其成長的道路上,總難免會有曲折,這就需要團組織給予關心、幫助和教育。
通過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就是針對團員的思想實際和出現的某些問題,展開討論,澄清模糊認識,分清是非,引導團員經常審視自己的思想言行,不斷修正自己的思想行動軌跡,做到防微杜漸。
(三)組織團員民主決定團內重要事務。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團支部的重大事情必須經團員民主決定,這既是做好團支部工作的保證,又是保障團員權利和團員履行義務的必然要求。
為此,團支部的工作落實、團員的獎勵與處分、支委會和團支部書記以及出席上一級團的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團員的民主評議和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等各項工作,都應通過團的組織生活會,充分討論,共同決定。
(3)團員民主生活會內容怎麼寫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5章組織生活
第十五條團支部應當嚴格執行團的組織生活制度,經常、認真、嚴肅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按照增強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的要求,加強和規范團內政治生活,不斷推進組織生活內容和方式創新。
團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一般以團支部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團小組會形式召開。
專職、掛職團幹部應當編入一個團的支部,並參加所在團支部或者團小組組織生活。
第十六條團支部應當組織團員按期參加團員大會、團小組會和上團課,按期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和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定期召開團支部委員會會議。